蕭文乾 2023年5月17日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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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臺灣人,都有這樣的經驗:初學英文,不會唸,就偷偷在字底下寫注音。
千萬別小看這個共通的經驗。
臺灣的英文教育,就靠它,
對內,消弭城鄉差距,歸零雙峰現象,
對外,英文稱霸亞洲,中英稱霸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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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偷寫注音的注音,是先天的直覺在指示;
偷偷寫注音的偷偷,是後天的師長在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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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的直覺,是對的;
後天的師長,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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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注音去標註英文這件事,本身,是中性的;
端看使用者的語音見識跟中英造詣。
初識英文的小孩,當然不行;
程度一般的大人,當然也不行;
訓練有素的專家,易如反掌。
我們不能因為某些特定族群的濫用注音符號,
就白白丟掉一個明明很好用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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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注音,標英文」這件事,我不但是專家,
而且是三個相關專利的發明人。
請容我分享所悟所得。
注音符號,有37個;
美語聲音,有44個。
一看就知道,無法完全對應。
但
無法完全對應 = 完全無法對應 嗎?
當然不是。
無法完全對應 = 可以部分對應
既然可以部分對應,
就可以很科學地追問下去:
哪些英文可以用注音直接對應?
哪些可以微調一下,組合一下,就能對應?
哪些是打死都不可能對應,必須另外借用符號?
這,就是細節跟功力所在;
這,也是臺灣英文浴火重生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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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社會,很可愛,充滿了「豪大大雞排」的一群人
1. 對正統的語音學,「毫」無所知;
2. 對自己的爛英文,「大」方承認;
3. 對別人的新發明,「大」放厥詞;
4. 對真正有料的好東西,
一開始,都馬是酸酸地,雞「雞」歪歪,
後來呢,還不是乖乖地,大「排」長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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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看到注音符號,好像看到洪水跟猛獸;
他們看到KK音標,IPA音標,phonics,卻又好像看到溺水的浮木。
他們不知道的是,在語音學的科學跟真理面前,
注音符號跟各種音標跟phonics,
這三者,根本是一模一樣的東西。
他們都是符號;
他們都只是符號。
一個長得像中文部首:我們叫它 注音;
一個長得像希臘字母:我們叫它 音標;
一個長得像英文字母:我們叫它 phonics.
都是外相;都是視覺;都不是聽覺。
所以,這三種符號系統,
都跟「發音」沒有「直接的」關係;
都只是一種「提醒的」關係,「提示的」關係。
這個道理,就像你看到「水」這個字,並不會解渴一樣。
水這個字,只有提示提醒的功能。
你要能喝得到,才是真的水。
ㄟ 跟 /e/ 跟 AY 都只是提醒提示你該怎麼發音。
他們本身,當然根本不帶音值啊。
他們是符號耶,怎麼可能會發出聲音?
你的嘴巴,才能發出聲音。
你的老師,才能教你發音。(這就是不該找外師的原因!)
你的已知,才能幫你發音。(這就是會國語注音的妙處!)
你要能唸得準,才是真的音;
你要能喝得到,才是真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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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要變成語言學教授。
我來換句大白話說。
符號,是可以任意拿來用的。
用在國語,用在美語,用在日語。
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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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鐵證:
大陸有13億人,是用「英文字母」這個符號,去「標註漢語」的。
英文符號,就可以標註漢語!
中文符號,卻不能標注英語?
這是哪門子的邏輯?
稍微思考一下,您我都能恍然大悟:原來注音無罪!
有罪的是亂用濫用注音的小孩。
有罪的是亂禁濫禁注音的大人。
說有罪,言之過重;其實就是有點小錯;有點小誤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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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這樣的小誤解,主宰了也阻撓了整整74年,
我們臺灣社會明明可以突飛猛進的英文發音跟聽力。
國語的注音符號這麼好用,
雖然只有37個,無法標註44個美語聲音;
但,就補足一點符號,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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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在1993年,就已經完成這項注音補強工程,
也推廣了一輩子,
但直到今年,我才決定申請發明專利。
這一個工程,是在1993年的臺大外文系完成;
而同一個工程,也在1997年的美國國會開始研究,迄今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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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工程的名稱,叫做 美語的 P.A.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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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語的 P.A. 化,就是把美語的44個聲音,
用「非英文字母的符號系統」,
一對一的標示出來,
讓所有的美國小一孩子先熟悉個別發音,
再進而學會不同聲音的排列組合。
為何一定要用「非英文字母的符號系統」呢?
美國國會已在2000年公佈了厚達400頁的閱讀科學報告書。
我也已多次撰文闡明,意者煩請搜尋,此不贅述。
簡言之,
美國英國澳洲,三國政府,其實都在做同一個工程。
他們都努力做了20多年了。
迄今無解。
他們唯一的解方,
就是發展出 44 張小圖片,來代表 44 個英語聲音。
其實,這個難題,英美澳三國,是永遠無法解決的。
因為他們沒有國語注音這個符號系統。
他們註定只能用圖片來解決。
除非他們將來要跟臺灣取經,用注音符號學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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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沒有注音,我們有。
全世界,只剩我們有。連大陸都不小心丟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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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有注音符號這個美英澳政府垂涎三尺的寶貝。
我們的孩子,有天生的直覺,就知道要用這個寶貝;
我們的大人,有無知跟自信,只知道要禁這個寶貝。
而我,則是早在大二那年,就把這個略嫌粗糙的寶貝,
加以微調,加以升級,推廣了30年,
幫助了大概幾千個家庭。
但,幾千個家庭,遠遠遠遠不夠;
因為臺灣有超過 500 萬個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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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為什麼,我三年前就籌組了臺灣雙語無法黨,
參加這次大選。
我要拿我畢生的研發心血,上繳奉獻給國家。
我盼望能透過國家機器的公權力,消弭可憐的城鄉差距,
一次到位,一次就讓全部的孩子,
站對又站穩在,學英文的起跑點上。
這次,我們重新劃的這條P.A.英文起跑線,
不但不會因為家境懸殊,而讓孩子輸給彼此霸凌彼此,
甚至還會因為我們是全球獨家享有注音符號,
而直接領先亞洲,甚至領先英美澳。
我當然也可以拿這個《44美語注音符號表》,
開班授徒,加盟連鎖。
事實上,我正有此商業規劃。
但,在民間私營,不是我的首選;
我的首選,是直接進入體制。
政黨票破百萬,我就去國會,幫全民一起省錢;
政黨票沒百萬,我留在民間,像全民一樣賺錢。
若能免費,何必收費?
若能公營,何必私營?
若能都贏,何必獨吞?
國家可以編列預算;我可以拿授權費。
我仍然可以致富,
但,全民可以省下大筆大筆的英文教育費用。
您我,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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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講一句最市儈的話:
明年1月13日,您的那一票政黨票,市值大概15萬,
也就是您孩子這輩子,
本來預計要花在私立英文補習班的
學費、教材費、註冊費。
至於是15萬還是50萬還是破百萬,
那就是我最痛恨臺灣教育的那一環:
在我們的國家,
啥決定英文能力?
不是個人的努力,
而是家庭的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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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業者,我身在其中;
我是國民,我深以為恥。
I can't change much, but I can change this.
I don't want much, but I crave this.
But I won't win on my own.
您要幫我。
For you, for me, Formosa.
For good, for real, fore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