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符號的十字架

蕭文乾 2023年5月17日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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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臺灣人,都有這樣的經驗:初學英文,不會唸,就偷偷在字底下寫注音。

千萬別小看這個共通的經驗。

臺灣的英文教育,就靠它,

對內,消弭城鄉差距,歸零雙峰現象,

對外,英文稱霸亞洲,中英稱霸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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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偷寫注音的注音,是先天的直覺在指示;

偷偷寫注音的偷偷,是後天的師長在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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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的直覺,是對的;

後天的師長,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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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注音去標註英文這件事,本身,是中性的;

端看使用者的語音見識跟中英造詣。

初識英文的小孩,當然不行;

程度一般的大人,當然也不行;

訓練有素的專家,易如反掌。

我們不能因為某些特定族群的濫用注音符號,

就白白丟掉一個明明很好用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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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注音,標英文」這件事,我不但是專家,

而且是三個相關專利的發明人。

請容我分享所悟所得。

注音符號,有37個;

美語聲音,有44個。

一看就知道,無法完全對應

無法完全對應完全無法對應 嗎?

當然不是。

無法完全對應可以部分對應

既然可以部分對應,

就可以很科學地追問下去:

哪些英文可以用注音直接對應?

哪些可以微調一下,組合一下,就能對應?

哪些是打死都不可能對應,必須另外借用符號?

這,就是細節跟功力所在;

這,也是臺灣英文浴火重生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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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社會,很可愛,充滿了「豪大大雞排」的一群人

1. 對正統的語音學,「」無所知;

2. 對自己的爛英文,「」方承認;

3. 對別人的新發明,「」放厥詞;

4. 對真正有料的好東西,

一開始,都馬是酸酸地,雞「」歪歪,

後來呢,還不是乖乖地,大「」長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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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看到注音符號,好像看到洪水跟猛獸;

他們看到KK音標,IPA音標,phonics,卻又好像看到溺水的浮木。

他們不知道的是,在語音學的科學跟真理面前,

注音符號跟各種音標跟phonics,

這三者,根本是一模一樣的東西。

他們都是符號;

他們都只是符號。

一個長得像中文部首:我們叫它 注音;

一個長得像希臘字母:我們叫它 音標;

一個長得像英文字母:我們叫它 phonics.

都是外相;都是視覺;都不是聽覺。

所以,這三種符號系統,

都跟「發音」沒有「直接的」關係;

都只是一種「提醒的」關係,「提示的」關係。

這個道理,就像你看到「水」這個字,並不會解渴一樣。

水這個字,只有提示提醒的功能。

你要能喝得到,才是真的水。

ㄟ 跟 /e/ 跟 AY 都只是提醒提示你該怎麼發音。

他們本身,當然根本不帶音值啊。

他們是符號耶,怎麼可能會發出聲音?

你的嘴巴,才能發出聲音。

你的老師,才能教你發音。(這就是不該找外師的原因!)

你的已知,才能幫你發音。(這就是會國語注音的妙處!)

你要能唸得準,才是真的音;

你要能喝得到,才是真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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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要變成語言學教授。

我來換句大白話說。

符號,是可以任意拿來用的。

用在國語,用在美語,用在日語。

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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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鐵證:

大陸有13億人,是用「英文字母」這個符號,去「標註漢語」的。

英文符號,就可以標註漢語!

中文符號,卻不能標注英語?

這是哪門子的邏輯?

稍微思考一下,您我都能恍然大悟:原來注音無罪!

有罪的是亂用濫用注音的小孩。

有罪的是亂禁濫禁注音的大人。

說有罪,言之過重;其實就是有點小錯;有點小誤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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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這樣的小誤解,主宰了也阻撓了整整74年,

我們臺灣社會明明可以突飛猛進的英文發音跟聽力。

國語的注音符號這麼好用,

雖然只有37個,無法標註44個美語聲音;

但,就補足一點符號,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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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在1993年,就已經完成這項注音補強工程,

也推廣了一輩子,

但直到今年,我才決定申請發明專利。

這一個工程,是在1993年的臺大外文系完成;

而同一個工程,也在1997年的美國國會開始研究,迄今無解。

--

這個工程的名稱,叫做 美語的 P.A.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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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語的 P.A. 化,就是把美語的44個聲音,

用「非英文字母的符號系統」,

一對一的標示出來,

讓所有的美國小一孩子先熟悉個別發音,

再進而學會不同聲音的排列組合。

為何一定要用「非英文字母的符號系統」呢?

美國國會已在2000年公佈了厚達400頁的閱讀科學報告書。

我也已多次撰文闡明,意者煩請搜尋,此不贅述。

簡言之,

美國英國澳洲,三國政府,其實都在做同一個工程。

他們都努力做了20多年了。

迄今無解。

他們唯一的解方,

就是發展出 44 張小圖片,來代表 44 個英語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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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難題,英美澳三國,是永遠無法解決的。

因為他們沒有國語注音這個符號系統。

他們註定只能用圖片來解決。

除非他們將來要跟臺灣取經,用注音符號學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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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沒有注音,我們有。

全世界,只剩我們有。連大陸都不小心丟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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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有注音符號這個美英澳政府垂涎三尺的寶貝。

我們的孩子,有天生的直覺,就知道要用這個寶貝;

我們的大人,有無知跟自信,只知道要禁這個寶貝。

而我,則是早在大二那年,就把這個略嫌粗糙的寶貝,

加以微調,加以升級,推廣了30年,

幫助了大概幾千個家庭。

但,幾千個家庭,遠遠遠遠不夠;

因為臺灣有超過 500 萬個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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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為什麼,我三年前就籌組了臺灣雙語無法黨,

參加這次大選。

我要拿我畢生的研發心血,上繳奉獻給國家。

我盼望能透過國家機器的公權力,消弭可憐的城鄉差距,

一次到位,一次就讓全部的孩子,

站對又站穩在,學英文的起跑點上。

這次,我們重新劃的這條P.A.英文起跑線,

不但不會因為家境懸殊,而讓孩子輸給彼此霸凌彼此,

甚至還會因為我們是全球獨家享有注音符號,

而直接領先亞洲,甚至領先英美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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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然也可以拿這個《44美語注音符號表》,

開班授徒,加盟連鎖。

事實上,我正有此商業規劃。

但,在民間私營,不是我的首選;

我的首選,是直接進入體制。

政黨票破百萬,我就去國會,幫全民一起省錢;

政黨票沒百萬,我留在民間,像全民一樣賺錢。

若能免費,何必收費?

若能公營,何必私營?

若能都贏,何必獨吞?

國家可以編列預算;我可以拿授權費。

我仍然可以致富,

但,全民可以省下大筆大筆的英文教育費用。

您我,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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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講一句最市儈的話:

明年1月13日,您的那一票政黨票,市值大概15萬,

也就是您孩子這輩子,

本來預計要花在私立英文補習班的

學費、教材費、註冊費。

至於是15萬還是50萬還是破百萬,

那就是我最痛恨臺灣教育的那一環:

在我們的國家,

啥決定英文能力?

不是個人的努力,

而是家庭的財力。

--

我是業者,我身在其中;

我是國民,我深以為恥。

I can't change much, but I can change this.

I don't want much, but I crave this.

But I won't win on my own.

您要幫我。

For you, for me, Formosa.

For good, for real, for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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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語的定義:雙語=母語+外語 外語的定義:在可預見的未來,還是美語。 雙語的教改:我的主張就是SoR。 SoR, 是 Science of Reading, 意即「腦科學實證的英文學習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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