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說的主題是,適時虛構。
適時?到底是「哪時候」要虛構?
虛構又是什麼?你是說要騙人或者唬爛嗎?
欸你不知道「任何」寫作幾乎都帶有唬爛成分嗎?
(好啦我坦承唬爛是個過激的詞。)
(我看我這種圖可以在亞馬遜不知道水多少惹,我大膽猜測這本書是YA書)
我知道「適時虛構」可能不適用在所有文體。
不過我認真覺得虛構是寫作的必備條件,應該說,唯有虛構才有可能讓文章變得有趣。
先來說說虛構可能不適用哪些文體,首先,當然是非虛構寫作囉。
(在廢話嗎?)
不過先來說說傳統意義上的分類,虛構寫作跟非虛構寫作,我們簡單區分,看起來故事、小說甚至是強說愁的新詩跟散文都是虛構寫作。
你可能會問:「欸不對,散文不算虛構寫作吧?」
欸,「葉子飄落掉到地上」,區區八個字可以表現的事情,你他媽給我花了八十字描寫,這不算虛構水文字嗎?
(對不起我不是想臭散文!)
(你就承認吧。)
非虛構寫作又是啥,簡單來說「報導」就是個日常生活最常接觸到的虛構寫作——雖然現在的報導很娛樂化,好比「太可怕了!睡前做了這件事,竟導致夜不成眠!」,其實可能只是想要說睡前滑手機對睡眠不好。
理論上,虛構寫作越有想像力越好,非虛構寫作越真實越好。
不過,你有沒有發現,現在兩者的分野已經變得曖昧不清了。例如我們其實更喜歡貼近真實人生的虛構寫作,均不見流傳千里的小說哪一個不是再日常不過,看看《傲慢與偏見》,根本就是個公主病的千金愛情故事嘛!
雋永的故事小說一定會有刻骨銘心的愛情與家庭,因為更能「引發共鳴」,也能讓你更有啟發——啟發通常來自於你的真實人生。
看到故事中A子與B子的情愛糾葛時,讓你想起了的那個誰誰誰,你們以前曾經經歷過的從前從前,又或者讓你有共鳴,啊他怎這笨,要我是他我就……
同樣的,非虛構寫作也似乎變得越有想像力越好,君不見我們都更關注那些「看似不可能發生」的報導,還有看看那個「老高」,他雖然以一種類似報導的方式在做節目,但我們都知道他講述的是一些「虛構事件」,這就是非虛構跟虛構的混雜不清。
啊所以,我講這做啥?
主題畢竟是寫作的條件嘛,雖然非虛構文體力求真實,正如報導強調中立、客觀,但我說報導「絕對」且單純全客觀,你相信嗎?鐵定也帶有撰稿人的主觀立場。所以換言之,不可能會有純然非虛構的文體。
根本不可能!
所有文體都夾雜了撰筆人的主觀思維,那既然不可能有非虛構的純粹公正文體,那為什麼我們不能在所有文章都適時虛構。
好,報導先不講,那你來說說開箱文嘛。開箱文一定不能虛構了吧!是又要虛構什麼?
但爭點又出現了,如果每一個開箱人都沒虛構,那你何必去看一堆開箱影片,廠家直接弄個公版開箱影片就好啦。
我們看開箱影片就是為了看每一個主持人用自己的觀點去虛構並創造不同的切入角度。例如同一台手機,拔掉3.5耳機孔。
「藍芽給到5.3,還支援LDAC,現在誰還在用有線耳機呢?」
「拔掉3.5才能夠釋放更薄的機身,畢竟大家誰不希望手機又輕又薄?」
「現在DAC價格越來越低,與其給平庸無奇的3.5,不如外接DAC小耳朵。」
同樣都是為了拔掉耳機孔護航,但都虛構(創造)了三種不同可能不完全客觀的敘述。
所以你看,非虛構寫作,現在確實越來越少,幾乎可以說是「被觀眾」消滅了。
那這到底跟我要說的有什麼關係呢?
我認為,你不可能在寫作的過程中完全不虛構,虛構絕對是必要的。
這時候我就不免又開始要臭人家了。
十年前,我是在BBS,也就是全台最大的PTT MARVE板開始寫文章。MARVEL板被稱為「馬佛」板,主要是在談一些靈異故事,而最後更逐漸往「驚奇事物」靠攏。
其中文章又可區分成「經驗」以及「創作」,但是關於經驗文內文真實與否一直都是很大的討論。不為什麼,想要看「真實經驗」的人以及想看「別人虛構」的鬼故事的人,後者畢竟還是比較多。
既然知道是創作,那麼讀者就一定有「我知道這是假的」的前提,只是想看作者恐怖氣氛塑造的高不高端的心態存在。經驗文即便文采不好,但只要「確認是真實發生」,恐怖程度就會直線上升。
這就造就了譁眾取寵的人,假經驗但真創作,這種例子比比皆是,而且更創造出諸多神棍在裡頭混雜。
身為一個文字創作者,我們很自然地能夠看出哪些地方經過主筆人的刻意雕琢,因為很多情節可以用平鋪直敘的方式處理,但卻遭到刻意塑造。
你可以說是文筆高竿,但我更認為是作者放了一些虛構進去。
沒有對,也沒有不對,因為虛構本來就是寫作很重要的因素。
假使我闡述一個難以解釋的事件,我以前兩天發生的事情為例。
原始且真實的情形:
我八字很輕,每次去殯儀館必定後有怪事。今天參加同事家人的告別式,離開以後我去任何地方,不知為何,總是聞到焚香的味道。尤其稍晚去個案家裡尤其明顯,幾個月內該戶才有家屬在家中死亡,所以當味道竄出時,我下意識地去找他們家神桌有無焚香,但卻沒有。離開後,去其他地方,味道也揮之不去,就連我回家以後也一樣。
說也奇怪,隔天,味道就不見了,就像從來沒有發生過一樣。
這只能說邪門,但不有趣也不誘人。
加了一點虛構:
我第一次意識到我的八字很輕,要先從大學時跟高中同學夜遊時說起,當時我們深夜去烏來的溪旁泡腳,我看見白影圍繞著離岸較遠的朋友,我沒有多說什麼,只嚷著快點離開。同行的一名友人很有默契地搭了我的肩,他問我是不是也看見了。
我點頭,他告訴我。
「我的八字很輕,我也看的到,我看到的是一個女人。」
後來我跟我母親核對,確認我的八字真的輕,而我才驚覺很多時候我會容易感到頭暈,或許是當時時運不濟,遇到一些怪東西。
同事家人的喪禮,去殯儀館的當下就覺得頭暈不舒服,但不得不接續工作的行程,而我到了一戶近一年內有「多名家屬暴斃」的個案家庭裡,我總覺得有人在看自己,獨自在他們家借廁所時更明顯,味道更加強烈,焚香味舖鼻而來,但怪就怪在……他們家的神桌根本沒點香。
在案家訪視中後段期間,味道最為強烈,除了像焚香外……甚至像是烤焦味,所以我在訪視後半一直很心神不寧。
那一戶家庭在家屬接連過世時,其實都沒有辦過像樣的法會,通通交給善心團體去辦,明天恰巧我會去探望前陣子不得不入住機構的案家老父親,我跟案家(目前只剩下女兒跟媽媽)預告明天將去機構跟老父親談事情。
不禁回想幾個過世的孩子有一半都在去年暴斃過世,「他們」會不會在暗示我些什麼,畢竟我跟還活著的家屬共同羅織了一個謊言,說好要隱瞞在機構的老父親。難道他們希望我要跟老父親坦承他們的死訊嗎?不然怎麼會在我提到他們的父親時,傳出那種濃郁的味道?
說巧不巧,我今天其實沒有要去訪視的,單純計畫隔天跟律師去探望老父親談事情,但女兒卻打電話過來,有個不得不推遲的理由。
或許是前往殯儀館,導致八字本來就不重的我,因此在案家感應到了什麼,或許他們有些口信希望我「帶給爸爸」,又或者他們即將藉著我即將前去「探望爸爸」,而決定趁著時運不濟的我一塊過去。
說也奇怪,當我隔天去見了他們的父親後,撲鼻而來的怪味就這麼不見了。
第一段是事實,第二段則加了很多我的想像,甚至還有一丁點的虛構成分在。
大概八真二假,但第二段的故事看起來好像更讓人想讀了一些。
但事實上,味道確實只維持了一天,我在第二段的寫作結合了個案故事,拉了一條線,再跟殯儀館、家屬暴斃跟我過去的經驗結合。
我把看似不相關的非虛構事件串在一起,而當然是用虛構的繩結將它們兜著。
這麼你看,「虛構」在一個非虛構事件的威力就很大了,事實上我所有敘述都是建立在事實基礎上,只有些微的假造,主要用來串接。
事實的事實上,我之所以會來方格子,很大的部分是格友的邀約。
另外的另外,是因為我受邀寫社會議題書籍《我們被貼滿了標籤》時,編輯最初很明白地詢問,知道我過去似乎都是奇幻小說創作,但願不願意嘗試「非虛構寫作」呢?
我的非虛構寫作朋友,也就是前幾篇文章提到的女作家,她事實上的本業是記者(她的名言是:「你如果得獎或出名,我會跟你絕交哦!」)。我跟她說我在嘗試寫非虛構寫作時,稿件被編輯改得面目全非,被改得我都不好意思了,舉凡用字、句型、敘述等,編輯無一不改。
「可能你太不習慣非虛構寫作了。」
不過,我在從事社工工作時,也都是在「非虛構寫作」,但就連我在寫個案紀錄、評估報告——尤其是通報高風險案件時,我肯定都會虛構並誇大其詞——這也是我的老習慣了,社工寫作大多平舖直敘,但我覺得你做得好肯定要大書特書,要讓人家看到你好棒棒、評估的精準到位也肯定要嶄露無遺,不要藏,幹得好就大聲說出來!
更重要的是,你通報高風險案件,看起來沒有立即危險,只是有風險之虞,你也要寫成:他媽的這個會上新聞,會出事的啊!你肯定不想要媒體說我們社工無能又害死人了吧!!
(不要給其他單位造成困擾好嗎?)
但我老實說,雖然那本書是建立在「非虛構寫作」的基礎,也就是用感人故事來帶議題,但不可避免我在那本書裡面也當然也有虛構寫作!
因為很多人生的真實故事往往比小說還要荒謬獵奇,照實寫出來沒人會相信。
就像你相信有人媽媽吞藥自殺但後悔莫及,因為服藥過量幾乎動彈不得,想喊兒子起來,但兒子在隔壁房間睡死,警察破門而入才知道,目睹媽媽OHCA淚崩嗎?
真的有,但看起來太荒謬,我只好瞎掰一個讓我看起來更不像瞎掰的情節。
「我不得不改編哦,有些是因為倫理考量,有些是因為真實情況太荒謬了。
編輯聽完後:「你還是改編好了,真正的版本聽起來超像小說。」
補充:某部分因為要讓個案故事變得不那麼容易遭辨識,也必須要虛構就是了。
或許是經歷了非虛構寫作的經驗,我發現自己在文字的運用上還有很多瓶頸。
創作小說時,你獨特的句法只會讓別人覺得是特色,但在非虛構寫作時,人家只會覺得你句型太怪了。
「這個作者的筆法真是精妙!這個斷點讓情節更吸引人!」
「這個作者是不是國文不大好啊?」
所以我開了方格子,主要是想要嘗試一些非虛構寫作(畢竟這裡的非虛構寫作佔了很大一部分),練練筆,系統性或者非系統性的寫一些大體上是非虛構寫作的九真一假廢文。
(對,本質上還是廢文。)
我只是想寫看起來很認真,整理整理,能讓人進來看、喜歡看,覺得好像有收穫,但事實上只是為了讓我能夠在文章裡面虛構一些很廢的東西。
同事曾經問過我一個問題,我之前曾經引用,但上次引用的不完全。
她是這樣問的。
「我不知道是你的生活真的很有趣,還是你把生活過得很有趣。」
我想,是我把生活寫得很有趣。
而且寫著寫著,我就更相信它真的很有趣了。
我認為所有文章都需要一點虛構,不用太多,只需要一點點。
九真一假,反正假的混在裡面,大部分說真的,你就不會被發現。
虛假的那一部分,可能正是讓整篇文章變得更有趣的畫龍點晴之處呢!
而我認為這正是寫作的必要條件之一,而且是非常必要的條件,你必須適時的虛構,無論你認為你在寫多認真、整理得多好的什麼主題。
你勢必要虛構一些事情,好比談到理論時,你必須要放入實證,但不可能有完美無瑕的實證,所以你要讓舉的例子更趨近於完美。
注意,是趨近於完美,但不能過於完美,人們傾向不相信完美。
九真一假,是為了讓故事看起來更像真的,是為了讓內容看起來更秀色可餐。
後記:
適時虛構是我一直想說,但怎麼想都覺得自己可能沒辦法表現得很好的主題。
因為我不是非虛構寫作的專家,但確實是適時虛構的專家,我日常生活又抑或者寫作的表達有過多誇大其詞,當然,絕對不是全部,而秉持九真一假,因為這樣才能夠騙過所有人。
我不得不為了「有趣」而虛構部分情節。
這導致我很多時候在說百分之百的事實時沒人相信。
「幹!真的啦!」我總是這樣大喊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