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照片,突然想起明天是七夕情人節,不知道為什麼我沒有特別難過,或在意這樣的日子他不在身旁。
今年初我甚至遺忘了2/14這樣大家大肆慶祝的西洋情人節,直到收到他告知他已將禮物寄出的訊息我才驚覺還有這樣的節日。
只好向他說對不起我忘了,雖然他沒有生氣…..但是這種事情角色對換的讓我覺得很好笑。
先前在每段關係裡,自己一直處於照顧對方,凡事先幫對方想好的那個角色,現在第一次處於凡事都是對方想好、安排好的反向角色裡,一開始還真不太習慣。
但是,原來可以放空、犯傻的讓人照顧是一種幸福啊。
我記得那天,我們在Hel經過來回5~6小時的海灘找路,穿越森林碉堡後,大家都飢腸轆轆的又到市集去想覓食晚餐(波蘭算消夜時間),
但是,抵達市集後幾乎9成的商店都打烊了,這時也不過要9點多。看來歐洲人就算是觀光勝地一樣是早早休息,很不愛賺錢的種族。
就在我們還一路走著尋找可能有開的店家,例如PUB之類有供食的地方,這時Mr.M突然鬆開總是緊握著我那不放的手,向後一路奔跑了出去。
在我仍在恍神之際,就聽到身旁友人一直說著:「so sweet ,so sweet」.
這時我因為雙腿經歷了前一天整晚的婚禮跳舞折磨起了大水泡,又緊接著跟著走了一整天路,而疼痛難耐的蹲下,面向著他跑去的方向睜睜的望著,想一瞧究竟是發生了甚麼事。
這時候友人chris站在我身後用雙手輕矇住我的雙眼說著:「妳現在不應該看才對。」
而我仍面對著M跑去的方向蹲著並微笑道:「但是我都看見了」。心裡很是甜蜜。
隨後,不到3分鐘後他向我跑來,手上多了一朵火紅玫瑰。遞給我後在我額頭上輕吻了一下。
並輕聲說了聲抱歉,牽著我的手,又繼續向前走去。原來是他猛然瞧見一位賣花的女士在陰暗的前方,所以衝去買了一朵玫瑰想送我。
他說沒有甚麼特別原因,也不需要什麼特別原因,他就是想買朵花送我。
只是,那麼暗的路上,又在大家嘻嘻鬧鬧的時候,他怎麼就還能注意到這已經就要走遠的賣花女士呢?
後來,我們總也還是找到一間尚有供餐的餐廳,餵飽我們飢腸轆轆的肚子,
然後因為他知道我的腳真的非常需要休息,於是便沒有再跟著他們在去夜遊一次無人沙灘,所以我們倆便慢慢散步先回去住所。
我記得散步時他說「以後我會很喜歡送妳花,但妳永遠不會收到一束或很多朵,我只會想要送妳一朵,妳知道為什麼嗎?」
我抬頭微笑望著他回答:「因為,唯一。」
此時他也笑著對我說:「是的,因為妳是我的唯一。」
然後,接下來的路幾乎是他背著我走回去的。
我在他背上時,想著那我曾經拍下的那朵玫瑰,和內心的這段話。
一直不是我最喜歡的花
為什麼大家一定要以玫瑰象徵愛情?
如果一定要
那
一
朵
就
夠
了
。
photo: 2009。11。橋頭糖廠。 LC-A+ + konica centuria 400 (過期)
原文發佈於201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