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特.海格(Matt Haig)在 1975 年生於英國雪菲爾德,曾就讀赫爾大學與里茲大學,住過倫敦和西班牙。他的作品包括世界讀書夜選書《我在地球的日子》(The Humans)、在英國暢銷榜盤踞 40 多週的自傳《活著的理由》(Reasons to Stay Alive),以及近期暢銷的 《午夜圖書館》(The Midnight Library)。海格也為兒童與青少年寫出多本精采故事,並榮獲藍彼得圖書獎年度大獎、雀巢兒童書金獎,還三度入圍卡內基文學獎。他甚至曾經協助《柏靈頓:熊愛趴趴走》電影團隊完成劇本。他的作品目前已翻譯成三十種語言,而且除了《英格蘭的最後家族》(The Last Family in England)、《雷德利一族》(The Radleys)賣出電影改編權,《時光邊緣的男人》(How to Stop Time)也在尚未出版前即由知名演員班尼迪克.康柏拜區的製片公司相中搶下改編權,並將由班尼迪克親自擔綱演出主角。
這本書是目前我看過以時空穿越爲題材的故事裡,我最喜歡的一部作品。一般穿越時空的情節裡,都會有特別的設備或是場域來幫助主角們可以回到不同的時間點,⟪時光邊緣的男人⟫ 巧妙地安排了不老的症狀作為楔子,透過主角的回憶引領著讀者穿梭在不同的時空,這也更貼近時間的本質 — 時間只會不斷地朝未來流逝,我們終究無法改變過去發生的事。
書可以拯救我們,我寫這個故事,是希望讓你感覺不孤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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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本書有興趣,但不想被暴雷,可以先看完再回來看這篇記錄。
故事的主角湯姆生於 1581 年法國,父親喪生於當時的法國宗教戰爭,與母親一起遷居到英國薩福克郡。在 13 歲以前他成長得比一般人還快,卻在 13 歲後發現自己有不老症的症狀,時間就此打住。
不老症是一個好發於青春期的「症狀」,不說「疾病」是因為疾病通常會破壞身體的健康。不老症不僅不會傷害身體,甚至還會增強免疫系統,讓患者不受許多病毒與細菌的感染。不老症事實上並不是完全不會變老,而是變老的非常慢,大約需要 15 年的時間身體才會長大 1 歲。經過了 437 年,到了 2017 年的現代,湯姆看起來依然像是個 41 歲的中年男子。
你可以愛美食、音樂、香檳,和十月少有的晴朗午後。你可以愛上瀑布的美景和舊書的氣味,但對人的愛是碰不得的。你聽見了嗎?不要跟人建立連結,也盡量不要對你遇見的人產生感覺。不然的話,你會慢慢發瘋。
在 1599 年時,歐洲對女巫的迷信達到高峰,當村莊的人發現主角幾乎不會變老後,開始流傳主角的母親是個女巫的謠言,與魔鬼交易換取兒子的青春永駐,母親因此被女巫獵人處決,湯姆開始了他顛沛流離的人生。
在母親去世後,湯姆帶著母親的魯特琴逃難到倫敦近郊,被後來成為一生摯愛的蘿絲給收留,當時的蘿絲 18 歲。湯姆為了賺錢,到家裡附近的空地上表演魯特琴,意外地受到莎士比亞的邀請加入劇團,為劇團演奏。
湯姆與莎士比亞對戲是故事中我最喜歡的一個橋段,湯姆的不老症像是穿越時空似的,帶我們回到過去認識莎士比亞這個人,彼此來回對話,好像莎士比亞就真的活在讀者面前一樣。儘管不確定符合幾成史實,故事中演活了這位只能存在我們想像中的偉大人物,讓莎士比亞說出自己的掙扎:
我痛恨寫作,這是實話。……擅長寫作跟擅長拔自己的頭髮沒什麼兩樣。如果你的天賦會讓你痛苦不已,那種天賦又有什麼用?……我的羽毛筆就是我的詛咒。
我寫作,是因為這樣能產生戲劇,然後我跟我的股東就能賺錢。錢不是什麼壞東西,錢可以阻止一個人發瘋。
我親眼看著我父親受苦,就在我還是個男孩,跟你現在差不了多少歲那時。他是個好人,不識字,但懂得許多技藝,是麥酒品酒師、會做手套,還買賣羊毛和其他東西。他做得很好,我們一家人總是吃得很高興,每晚餐桌上都有禽肉。後來他的錢全沒了。他太常借別人錢,又太常連一先令都拿不回來。家裡還有妻子跟七個孩子要養,最後他有好長一段時間陷入瘋癲狀態。人會顫抖、搖晃,就連一隻老鼠的影子都怕。這就是我寫作的原因,我只是要逃離瘋狂。
後來湯姆與蘿絲在 1607 年倫敦生下了一個女兒瑪麗安,隨著日子過去,街上的人們漸漸發現湯姆不會變老,充滿迷信的流言蜚語開始在城裡大肆散播,讓他們一家人被迫移居到坎特伯里。但好景不常,他們很快又被女巫獵人給盯上。無可奈何之下,在 1617 年,湯姆決定自己不能再跟蘿絲和瑪麗安待在一起了。
下次再見到蘿絲已經是 6 年後,蘿絲罹患了瘟疫已經病如膏肓,湯姆得知瑪麗安也有不老的症狀,在女巫獵人的追殺下,瑪麗安獨自逃跑。在蘿絲過世後,尋找女兒的下落成為了往後 400 年湯姆活著的唯一意義。
多年來,我認為關鍵就是不斷在舊的外殼上建立新的外殼。不斷移動、不斷改變,在他人眼中不斷變化成別的東西。
湯姆在 1891 年遇到了亨德里希,他看起來已經有 7、80 歲。儘管獵巫時代已經過去,亨德里希認為現代醫療、生物科技的進步,對不老症的人來說是新的威脅,因為這些機構會抓他們去做人體實驗。為了保護不老症的人,他創立了信天翁社 — 患有不老症的人被稱為「信天翁」,其他一般人則被稱為「蜉蝣」。信天翁社要求社員每 8 年就要以新的身份到不同的地方生活,並且要幫忙說服新的信天翁加入,如果不願意,就要殺了他們。
為了尋找女兒,湯姆加入了信天翁社,並遵守著 8 年的規則,不斷地轉換身份與國家,也在過程中殺了少數不願入社的信天翁,但他越來越厭倦這樣的生活。
湯姆最後一場任務被派去招攬之前在 1770 年代跟隨庫克船長時,認識同為信天翁的歐邁。他長久定居在澳洲,成為了一位網路上有名的衝浪手,亨德里希認爲他太引人注目,會為信天翁帶來威脅。在湯姆嘗試說服歐邁加入信天翁社時,他看出了湯姆身上的恐懼:
一道海浪可以殺了你,或者你也可以乘上去。有時候閃避反而更危險。你不能活在恐懼之中,湯姆。你得準備好跳上衝浪板,用雙腳站起來。如果你乘上了一道管浪,就得忽略恐懼,全神貫注在那個當下。你得切過那道浪,穿越過去。你一旦開始害怕,下一刻就是發現自己被甩到衝浪板下,一頭撞上岩石。
湯姆一直逃避愛情,靠著躲避痛苦活下去,但歐邁並不同意這樣的生活方式:
不,對我來說不是這樣。愛,是你找到意義的地方。我跟她在一起的那七年,擁有的比過去任何時候還多。你懂嗎?把那七年跟之前的日子相比,從前的時日根本不值一提。這就是時間,對吧?時間並非時時刻刻都一樣的。有些日子,有些年,甚至幾十年,是毫無意義,空虛無比的,彷彿一灘死水。然後你忽然遇到某一年、某一天,甚至只是某一個下午,那個片刻成了一切,徹徹底底。
深受啟發的湯姆,加上發現女兒瑪麗安其實一直都在信天翁社裡,亨德里希甚至還欺騙瑪麗安來殺掉湯姆。湯姆最後擺脫了自己的恐懼與亨德里希對他的控制,找回了自己:
一切都清晰無比。那些充滿生命力的片刻中,每一個當下都會持續到永恆,我也知道還有許許多多個當下要去經歷。我了解了,你是可以得到自由的。我了解了,停止時間的方法,就是停止讓自己被時間控制。我再也不陷溺在過去裡,或是害怕我的未來了,我怎麼能夠呢?未來就在你自己身上。
或許我們腦海裡多多少少曾閃現過人生短暫的念頭,並因此感到害怕,害怕自己還有很多事情來不及實現。作者藉由這部作品,向讀者們拋出一個問題 — 當我們的生命可以接近無限地延長,是否就能擺脫懊悔,是否就能及時完成自己未盡的心願?我想,生命是長是短並不是重點,最關鍵的事情是,我們能不能好好生活在每一個當下,去愛,去感受,去沉浸,生命才有了意義。
回頭看看原文書名 ⟪How to Stop Time⟫,真的取得太美太好。湯姆從最一開始害怕時間無止盡的流逝,到最後學會欣然接受每一個當下,其實所有的時間,早已停留在 1599 年的倫敦:
蘿絲把魯特琴放在旁邊,然後吻我,我閉上眼,這世界逐漸遠去。沒有別的事物存在,除了她。她就是星辰、天空、海洋。除了這個片刻,還有我們在其中種下的愛之花蕾,這世界別無他物。然後,在開始後沒多久,這個吻結束了。我撫著她的頭髮,教堂的鐘在遠方響起,然後整個世界再度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