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的開始,都要來自「被吸引」。但「被吸引」是怎麼發生的呢?
如果「被吸引」的是自己拒絕與壓抑的負面特質或性情,那麼,你會很討厭這個人,不構成愛情,構成的是對這個人的成見或是歧視。
愛情的發生,是你「被吸引」的,是對方的「優異」和「美好」之處,也就是你放大及美化的部份,那是來自你內心渴慕也嚮往的「完美自我」,你身上可能也有這些部份,因此你其實是自戀,然後在對方身上看見自己,這是你愛上對方的原因。
然而,若你深覺自己身上欠缺這些完美的部份,不夠好,而投射在對方身上,認定對方是完美與絕對美好、是絕對的優異與理想,那麼這時的投射,是來自你的自卑陰影,你渴望與對方結合,救贖你自身的可悲與對人生的絕望。
如果,對方真的接受了你,他那麼完美,都願意愛你,那就表示你沒有那麼糟、沒價值,這麼棒的人都願意與你在一起,和你分享親密情感,那就表示你其實有自己不知道的價值,而這個人深愛你,因為懂得你的價值,而接受了你。
這無疑是對你極大的救贖,救你脫離平淡、乏味、庸庸碌碌的人生,即將帶給你人生的翻轉與渴慕的幸福。
然而,到這裡為止,都僅僅是投射與幻覺。這是發生愛情的必要條件,卻不是真實的愛,與成熟的愛。更多是來自幼兒心靈的幻想,心智未轉化前的浪漫與幼稚想像。
愛的發生,是從真正進入關係後才開始的。可惜的是,童話故事的篇章從來不講王子與公主終於完成婚禮之後的故事。因為那之後的故事,才是煎熬與各種顛簸,才是考驗究竟倆個人能否攜手共進、共創未來。

走入親密關係後才是真實人生,各種真實才會一一現形。在浪漫與幻想中的關係,總是想像,填塞了各式各樣曾經想要的浪漫情節,以為只要得到對方,那麼那些浪漫情節都會一一成真、一幕幕實現….
然而,若始終停留在幻想中的心理,是不會意識到真實的愛只發生在真實的人生,並且那是透過各種考驗、各種面對、各種挑戰,甚至經歷過最難看的階段才有可能發生:劍拔弩張、面目猙獰,或是短兵相接的各種激烈衝突、爭執與權力拉扯,在如此激烈過程中,才一一發現對方與自己許多從未見過、從未接觸過的面貌。不僅對方讓你不可置信,怎麼當初會愛上這人?也會對自己的性格與面貌感到吃驚疑惑?
在遇到對方之前,你不認識他,其實也不算得上認識你自己。
如果,在這些激烈、可怕,具有各式各樣兩敗俱傷的殘酷過程下,你沒有敗陣,也沒有被對方的行為舉止嚇到不知所措,而你們剛好同時具有不輕易解散的契約,打算要藉此過程,視為各自及關係的成長機會,那麼這時的意願與動機,才可能是「愛」的開端。
並不是說一定死守在一起,無論如何都不放手才是愛的實踐。而是真正的透過對方的存在,關係的各種峰迴路轉,看見自己早年及原生家庭所帶來的失落、匱乏、傷痛與壓抑,然後再試著看清楚自己所投射的各樣幻想和期待,原來是來自身內在深層處的空洞與缺乏,那些空乏幻化出一些充滿色彩的慾望幻鏡,讓你以為你遇到的此人擁有讓幻鏡成真的能力與力量。
到頭來,你執念的其實是一場空,因為對方從來都只是他自己,也只是個凡人,有著各種人性的慾望和七情六慾,有著各種他早已形塑出的性格與脾氣,甚至你不可改變的基因。
當初,你們會因相遇而連結,那是你們投射出的各種內心缺口與遺憾,剛巧產生了交集,也剛巧有了狀似吻合的跡象,但那來自於缺口,並非來自於都有愛人的準備和能力,你們只是剛巧各自以為對方式來拯救自己,脫離那些缺失和困頓、那些人生的迷茫和無望。
你們以為救贖是愛,但兩個溺水的人遇在一起頂多是取暖,與一起載浮載沈,還有撞出的激烈求生本能的情感火花,當一切回歸到陸地上,陸地上的生活,各自的包袱與環境的束縛和侵害才要真實上場,在你們的關係中,一一呈現出你們各自的智能與反應,和各種身為人迴避不了的欲求和執著。
那麼,愛在什麼時候發生呢?
愛也許在決定放過彼此之後發生。
愛也許決定在真實認識了彼此,還是願意重新愛上對方的時候發生。
愛也許在放手,讓各自人生還有其它可能時發生。
愛也許在接納了自己,收回投射,願意學習真實愛的能力的時候發生。
愛也許是在自我不再天真幼稚,終於有了成熟承擔,並為自己的選擇好好負責的過程中,漸漸發生。
愛也許是在終於讓自己的生命不再活在空洞、恐懼、匱乏、不足中,得以發生。
愛是一切的答案。即使路途極為遙遠。然而,那都必須是你真正的走入關係後才有可能走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