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從小被教導要負責,但往往是「為別人負責」,而不是好好為自己負責。
好好為自己負責,是包括能妥善運用自己的身體資本、時間、能量,管理自己的資源,發展好自己的能力。這當中包括需要用幼年到成年期的成長時間,為自己學習如何在生存與生活中獲取平衡。
不僅是自己的體能、身心健康、智能、技能,還有在社會環境中與人正向互動及合作的方法及技巧,進而能認識自己,發掘自己的潛能,踏實的發揮自己的所長,成就自己的人生理想。
但事與願違,我們的早期生活能如此把握黃金良機,好好地如此成長、發展,真的在成年期之前來得及擁有足夠的資源與支持,讓我們好好面對自己,好好的為自己負責成長的環境並不多。
我們花費了許多時間在經歷和承受的是「要為別人負責」。
要為別人的需求負責,包括他們的快樂和高興。
要為別人的期望負責,滿足他人的認為和標準。
要為別人的認同負責,要盡力的追求他人的認可和同意。
要為別人的喜好與滿足負責,要努力去討好他人的喜歡,所以要努力做令他們會喜歡和舒服的事。
從周圍的親人,到後來的學校再到職場,我們都在被要求與被規定應該「理所當然」的要為別人的感受、情緒、觀感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