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不實廣告引發房地產交易悲劇:一樓店鋪的法定停車位爭議案例深入解析

2023/12/11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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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曾遇到不實廣告的陷阱,讓你在房地產交易中蒙受巨大損失?讓我們一探究竟,深入解析一宗一樓店鋪的法定停車位爭議案例,揭開這場悲劇的面紗,以及如何避免陷入相同困境。

案例揭秘:台灣高院110上字第1054號

出售標的: 大樓的一樓店面

案件說明:原告是A和B,在2019年4月以1,930萬元的價格買下了被告C擁有的新北市的一處不動產,包括一棟位於新北市○○區的房屋和相應土地。原告的目的是希望將這處房產用作A的牙醫診所。

交易完成後,A在申請診所的施工許可時,發現房屋的竣工圖上標有一個法定停車位。這個發現讓他感到困擾,因為他原本計劃將整個房屋用於診所,但這個法定停車位的存在讓他無法全部使用。於是,原告於2019年12月15日委託律師通知被告處理這個問題,但被告拒絕補正。

原告主張被告在交易時未揭露房屋內有法定停車位的事實,並認為這是房屋存在瑕疵的表現。他們認為這是一種違反買賣契約的行為,依據民法第359條,原告提起訴訟,要求減少房價和返還相應的金額。

被告辯稱房屋的使用類別是「店舖」,而且之前也有其他商業使用,包括診所。被告堅稱房屋的法定停車位並非瑕疵,並且原告在購屋後遲至2019年12月15日才提出異議,並未履行檢查通知的義務。此外,被告表示,原告取消法定停車位是為了自行申請取消,與買賣契約無關。

法院最終判決支持原告的主張,認定被告未揭露法定停車位是房屋存在瑕疵的表現,根據法律規定,被告應支付原告減少的價金,即123萬6,800元。判決中還指出,原告已繳納代金取消法定停車位,並補充要求被告支付的金額。

爭議點: 賣方聲稱店鋪不知有法定停車位,買方欲開牙醫診所。

法院的意見:

  1. 不實廣告致瑕疵: 法院認為,買賣契約成立時,建物已存在法定停車位,但賣方卻完全不知情,成為物之瑕疵。這一瑕疵直接影響了買方對店面的合理使用。
  2. 巨額賠償: 一審判賠247萬,二審更判賠348萬,主要是由於法定停車位所帶來的價值減損。
  3. 賣方敗訴的關鍵: 賣方無法提供合理的解釋,簽約時未告知法定停車位的存在,完全不知情。

案情分析:

在這宗案件中,賣方因未事先了解建物的實際情況,導致不知道法定停車位的存在而敗訴。相對的,另一宗案件中『台中地院110訴字2557號(112.4.12宣判)』,賣方在簽約前已有口頭告知,提供建物測量成果圖並在契約書上清楚記載,最終成功勝訴。

結語與建議:

血淋淋的教訓: 不實廣告可能導致巨額賠償,影響整體交易價值。

實用建議:

  1. 精審文件: 出售店面前仔細檢查所有文件(最好要調取使照,至少要調取建物測量成果圖,若有停車空間註記,要特別標示),確保所有法定停車位的相關信息被準確記載,避免未來的法律風險。
  2. 口頭告知與書面確認: 口頭告知雖重要,但最好能夠有相應的書面紀錄,確保信息清晰可追溯。
  3. 買賣契約明確記載: 在買賣契約書上清楚記載有關停車空間的信息,避免後續爭議。
  4. 解決方案說明: 如果店面使用有特殊要求,提前告知買方並提供可能的解決方案,維護雙方的利益。

這宗案例教訓深刻,提醒我們在房地產交易中謹慎行事,確保所有相關信息清晰明確,避免不實廣告成為交易路上的巨大絆腳石。請謹記這些建議,保護自己的權益,避免因不實廣告而遭受百萬損失。

廖家成
廖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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