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的太多了2》心得:你不能不知的法律攻防策略

2024/01/26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內容簡介

你知道的太多了2》的作者是喵星律師施宇宸,除了處理法律案件之外,他還經營 Youtube 頻道,用直白易懂的方式幫助觀眾了解那些生活中常見、不能不知道的法律知識。

這本書很多的例子跟我們生活密切有關,例如,簽約租屋、遇到黑心借貸如何反制、遇到黑心慣老闆如何保護自己身為勞工的權利、網路賣家遇到奧客如何處理、網路上購物遇上無良賣家如何解決等等,內容非常豐富,可以針對自已想要了解的法律知識來閱讀。

以下就簡易分享一些我從書中了解的法律知識:

1.契約在生活中無所不在

我們一般認為要白紙黑字寫下來的才是契約,但在你的日常生活中,可能口頭或行動上就已簽下了「隱形契約」。

作者解釋所謂的契約,其實就是雙方或多方達成一致的共識,這樣的共識下所形成的行為準則,便是契約。

舉例來說,無論是用電話、路邊攔車,或用軟體叫車,都會和司機達成旅客運送的契約,這是雙方達成「我付費,你提供服務或商品」這樣的共識下形成的契約。

書中提到有一種「隱形契約」,是大家最常忽視的:用公告的方式告訴你某個行為,無論你有沒有表達同意的意見,只要你沒有反段,那就是同意。

作者就舉一些常見的情況,例如:在停車場公告「本停車場不負責保管責任」,只要你看過,沒有反對,那就視為同意。當然不是所有情況,這種契約都有效,有時那些不公平的契約,會被視為無效。

另一個我們很常遇到的情況就是租屋續約,如果在租約到期後,房東沒有表明要收回、不續租,法律上會是為同意用「不定期租約」的方式續租,等同於同意用一開始的租約條件續約下去,房東無法任意終止或透過換約來調漲租金。

我看完書中這章節後,覺得這些無意間就達成的契約,在日常生活中真的要非常注意,一不小心就會損害到自己。

2.經營賣場遇到奧客,要如何保護自己?

有在經營個人賣場的人,可能會想知道很多與網路拍賣相關的法律問題吧!

尤其遇到惡劣買家,是要默默承受損失,還是你可以保護自己的權利。

這邊我就分享一個作者提到的網路個人賣家常見的問題。

如果遇到買家惡意不取,或退貨商品損壞,賣家要如何保護自己?

那些故意把不取貨當成有趣的人,對於這種故意的行為可能會有刑法上「間接毀損罪」的刑責。

如果買家要退貨與退錢,賣家除了可以要求退回商品外,賣家也能要求在合理價格內的「整新費」(例如:包裝損毀或遺失等情形),因為雙方若解除契約後,買家應負責回復原狀的責任。若商品損毀則可以要求賠償。

我看完經營賣場這章就覺得好多與網拍相關的法律知識,挺複雜的,到底法律是偏向賣家還是買家?真的遇到要如何處理?要搞懂真得需要花點心力,經營網路賣場不容易啊!

3.賣家拒絕退貨,要如何處理?

網路賣場上,賣家會遇到奧客,而消費者也會遇到黑心賣家。

當賣家拒絕退貨申請時,我們該如何處理?

尤其是賣家在網路賣場上備註賣出後一律不准退貨,這真的合法嗎?買家難道就只能摸摸鼻子,留下不符合預期的商品嗎?

對於網購物品,很多人都知道買家享有「7天猶豫期」(或7天鑑賞期):網路購物在7天內可以不用任何理由,以書面或退回商品的方式跟賣家解除契約,賣家不能拒絕,也不能跟買家要求負擔退貨運費。

作者提到「猶豫期」並非是「試用期」,很多人容易搞混,覺得使用商品後7天仍能退貨,但兩者是不一樣的。買家若使用過商品後,賣家是有權利拒絕退貨的。

有一些特殊商品是商家可以「提前」告訴消費者,因而無法享有7天猶豫期的退貨權利。例如:易腐敗、保存期限短且快過期的商品、客製化商品、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等。

那些賣家在賣場上公告:「商品售出,概不退貨,不同意請離開,下單即代表同意。」

對於這樣的賣家是違法的,消費者是能夠檢舉賣家,讓賣家受罰。消費者下單依舊享有退換貨的權利。

書中還有提到更多網路購物的各種問題與處理消費糾紛的方式,我就不多說啦~書裡面真的有滿滿關於網路購物的各種知識,知曉這些能夠保護自己的權利,避免被黑心賣家各種刁難。

讀後感

你知道的太多了2》以非常輕鬆愉快的寫法,帶你了解許多跟生活上有關的法律知識,非常易懂,甚至還用流行用語來解釋法律,非常直白幽默。

我從這本書就學到很多法律小知識,就算你跟我一樣沒有很懂法律,覺得法律很難懂,也能從中很輕易的學習這些法律知識。

雖然我目前是還沒遇到法律上的糾紛,但未來或許會遇到,懂得一些法律知識能夠保護自己,不會掉入惡人的陷阱之中。

如果你有契約、金錢、買賣上的糾紛,你能針對你的需求從書中找到解答。


書名|你知道的太多了2

作者|喵星律師 施宇宸

出版社|獨売出版



你可能有興趣的書籍心得:

我是一位熱愛閱讀的生科人。希望透過分享閱讀心得使輸入化為輸出,透過閱讀超越昨天的自己,成長為更卓越的閱讀者。
留言0
查看全部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