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一位女性殺人犯的素描》得到的思考(一)

2024/02/11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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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陣子連續讀了兩本精彩的非虛構作品,一是羅漪文的《我當司法通譯的日子》,另一本是胡慕情的《一位女性殺人犯的素描》。

兩本書各有特色,但共同點是,她們二人都(像)是翻譯者,將不為我們一般台灣民眾所熟知的、另一個世界的事情和語言,轉譯過來,成為作品。

而我從胡慕情這本複雜(但易讀)的作品裡,看到了好多可供延伸思考的部分。

但我不是在寫書評。「書評」通常傾向於對書下定論、作價值判斷(這本書好嗎?壞嗎?好在哪?壞在哪?),或是我們從中看到了讀者的詮釋、與文本(或作者)角力的過程。「書評」已經是一種創作,讀著書評的我們可以認同它、接受它,或批駁它,最終是這些閱讀的歷程豐富了一本書的內涵。

我不夠資格就寫作形式方面,寫一篇關於《一位女性殺人犯的素描》的書評:我相信記者倫理、非虛構寫作充滿難處,而我只是門外漢,不足以對這本書的寫作手法或記錄方式作評論。所以我想做什麼呢?

我想用邊讀邊想,來取代評論。德國哲學家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在自編作品集時,為自己的作品留下了一句話:是道路(Weg),而非作品(Werk)。所以我預想這會是一系列的文章。它可能會繼續孳生、蔓衍,紀錄我努力運思的過程。




這本書的構成,大致可分為三個部分:一、胡慕情一面梳理一般大眾對林于如案的理解,同時一面推進對林于如的採訪工作。二、林于如的親筆自傳。三、胡慕情對自傳的理解,以及其他採訪。

首先令我注意的,是作者胡慕情的坦白與真誠。書中不乏作者訪談過程的迷惘與自省,例如以下這段文字,提醒了讀者也應和作者一同面對書寫的困難性:

記者的聆聽涉及轉譯與傳播,而非僅限於精神科醫師與其患者之間,因而客觀真實成為某種書寫的阻礙——
報導中的真實必定帶有框架,大眾認知的「純然真實」在涉及人類複雜心智狀態的情況下並不存在。(頁222)

再來讀完後,第一個讓我感興趣的問題是:作者和我們大多數人一樣試圖究明悲劇的成因,而這問題意識在胡慕情過去的報導裡就出現了。讀完這本書後,我再找了胡慕情過去的報導來看,端傳媒上的〈血是怎麼冷卻的:一個隨機殺人犯的世界〉、〈無癒之傷:北捷殺人案的對話邊界〉、〈寬宥的岔路:北捷案裏的道歉、平撫與司法歷程〉,三篇文章均刊載於2016年。

我覺得胡慕情將自身的經驗拿出來,是很動人的。在林于如的親筆自傳之後,作者接著談了自己的家庭:簡而言之,作者的外公曾有嚴重酒癮,對待家人極其苛刻,時常毒打小孩。然而外公晚年卻又對電視上的「家暴」事件,表示譴責。作者追問:人是怎麼改變的?人又是怎麼不改變的?就像外公一樣,他是什麼時候從酗酒家暴的人轉變為作者記憶中慈祥的長輩的?

我最近在李煒的《4444》也讀到了類似的問題。雖然李煒並不是在談殺人犯的成因,他只是在說,一個人的人格成形與轉變,實在難以摸索、無從推理。他舉了芝諾的「飛矢不動」當作例子,如果我們將一個人的一生切成好幾個片段,那麼每一個片段,無疑都是他自己。但是人生到頭來,最後的「他」卻又不同於一開始的「他」。所以那個促使他人格轉變的成因是什麼?是內在的衝動,還是外在影響的累積?(參見其書90-92頁)

我們只能藉由「故事」去貼近關於林于如這個人的真相,然而「故事」又是由一系列可靠與不可靠的記憶所拼湊而成的。




讀者不必期待這本書真的給出了什麼確鑿無疑的「真相」,因為就如書腰上說「試圖探討悲劇成因、判決過程與真相」,這個探索的過程以及探索的成果同等重要。因為在考慮一場悲劇的成因時,我們往往必須將其和社會結構、時代、和當事人的際遇一同納入思考,因此,這種探索悲劇成因的歷程,永遠是「在路上」、現在進行式的。

想要為悲劇歸因的思想傾向,似乎隱含了一種想法:彷彿只要解決了某個「問題來源」,「問題」就能夠被解決了。但是事情的成因,可能是多元而複雜的。了解這類悲劇背後的各類因素,到頭來也只是讓我們在對待他人的時候,再多那麼一點點溫柔,在評斷他人之前,再多那麼一點點包容,期許自己不要成為眾多惡意之中的一個。

這也許是書名的深意:「素描」。我們終究只能看見素描,從中辨識出一些什麼,然後繼續緩緩前行。

最後補記一件事:從〈血是怎麼冷卻的〉這篇報導裡,會發現曾文欽的家人也同樣和林于如的原生家庭一樣,沉迷六合彩、大家樂。這代表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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