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文字可能惹人不快或反感,要不然就是被扣上壞品味的標籤。我有權利寫下親身的經驗。事實就是事實,沒有高等或低劣的分別。對於這次經驗,如果我選擇輕描淡寫,我不啻在隱瞞相關事實;這樣一來,我也站到男性宰制的這一方。
我有點難描述閱讀安妮.艾諾的體驗,二二年她獲頒諾貝爾文學獎,年底,台譯本重新出版《嫉妒所未知的空白》和《記憶無非徹底看透的一切》。閱讀時被震懾於其直白毫不避諱(然而,我就這樣一直讀了下去,且每每都被坦露訴說的文字段落所折服)。查了資料,作品的自傳體裁並非全然虛構,可能呈現作者某個「虛實交雜」的親身經歷。
去查閱文本和作者之間的關係,虛構與否,真的不是一個讀者該做的事情,或者該說,一個受過訓練的讀者可能要更專注在文本上。我思考的事情是:何以我得去搜尋作者生平才能決定自己自己正在閱讀的文類?會不會安妮艾諾所寫的文字不僅僅是內容上對世界的挑釁,也是形式上對文學的挑釁。
我猜想那可能要稱作是「燈下黑」。
我們被訓練好的閱讀品味,那源自於社會和文化的滲透,不知覺地把某種主流文化當成是訴說的唯一形式。比方在之前讀《我受傷,故而我存在》指出的書寫作為一種表述,我們究竟是要走入結構之中,讓自己靠近權力核心,讓所表達的事物能夠跨進合理範疇裡,於是背棄的原本要表達的真實,順從了多數的語境,讓自己成為「多數所想像的少數」?
如果是這樣,那就是千辛萬苦地爬上了燈台,此後,就再也看不見燈下最黑暗之處。
然而,這是文學的本意嗎?
當在閱讀《記憶無非徹底看透的一切》,作者寫到做墮胎手術後到藥房買藥,這一整段混雜的強大恐懼、疼痛、孤獨的情緒,又害怕他者的眼光如炬,馬上拆穿敘事者沒有處方籤而無法購入相關的藥物時,國家與法律、性別與文化,像是巨大的網,覆蓋著底下「不合規矩」的人,再再迫使著讀者我(或多或少)也感受到那份窒息感。然而這就不是自己曾被訓練的小說形式,當不離題、不賣弄花腔、不刻意延宕或懸念,那讓我同感並忍耐著難受感而繼續讀下去的動力,是否便是一個身體記憶的呼救,無關乎他是虛構或紀實——即使虛構,那也是虛構了一群不曾真正說出經驗的「我們」這個群體。
(是,讀完之後,我最近一直在想著自己要不要把那些還不敢寫的事情,褪除包裝,直接寫出來,就像打翻油燈那樣,讓疼痛的火延燒到各處。)
另外,我特別喜歡《嫉妒所未知的空白》把那份愛恨交織的嫉妒寫得入骨,日日被此一情緒佔據,恨不得消滅掉這世界任何能取代自己的贗品。
心懷妒意時最奇妙的一點在於,整個城市、整個世界只有一個人的存在——自己永遠無法碰上面的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