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與指責】
只要是學生犯錯,總是會有人大聲嚷嚷,要加重處分,讓其不敢再犯,而一般人也是保持這樣的想法,原因很簡單,這樣的處理方式最簡潔有力,並且可以讓人看到有在做事,也可以讓犯錯的人得到教訓,何樂而不為?
若是仔細一想,就會發現問題很多,通常得到教訓和處罰時,我們真的是會痛定思痛的改變嗎?我想不是的,最優先的反應是:怎麼辦?怎麼這麼倒楣!要怎麼做才不會被處罰。之後才是:以後怎麼樣才不會被抓到,內容從來都不包含改正、羞愧或是虛心學習。
處罰難道真的沒有用嗎?有用,下次再犯率真的不高,但是處罰要讓人發自深省,真的太難太難,需要培養的還是榮譽感,一個人只要有禮貌、責任感、榮譽感三者加身,完全不用擔心人格、待人接物等事項,因為所有的事情都會在這三項中滿足。
至於如何培養榮譽感,我個人認為應該是積小勝至大勝,如果在所有的小事我們都能逐漸培養榮譽感的養成,對於正確的事項給予鼓勵,對於錯誤的事項給予模範,凡事溝通優先,處罰其次,也許就能慢慢地改正,但是一切都需要發自內心的深處,才能徹底改變原本的錯誤,其他人只能盡人事聽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