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台大政見發表延燒,牽扯出社會學課程被死當的學生
同個時間點,我寫了一份相當逆風的文字。
今天會仔細說明「善意害到人」那哪裡能叫善意;裡頭有一個很重要的概念是:不管我們認為自己的理由多正當,這都不構成阻礙、破壞人人生的理由。
贏得了輿論只是更擴大「欠債」的額度,對事態絕對沒有好的幫助。
我很少會把「絕對」二字搬出來,那天剛好在臉書看到有人在討論大家相不相信報應,如我所料第一則留言是「不信」,但後續也沒有更多探討解釋,可能現代人對時間尺度的感應實在是太短:活了幾十年,卻等不了下一個幾十年。
只能說 ... 人生的起伏要有意識的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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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篇談及女權,當中提到人的好意,這篇要說的則是長輩的好意。
如果你是老師,會當掉在作業開玩笑說「窮人去結紮」的學生嗎。
整體過程我必須嚴正的說:相當不妥,關於老師處理的這整個過程,就批改作業的角度而言,要真是漫不經心,大可以退回重做;再根據老師的說法,審查的助教還有因為戳中心事激動落淚。
沒有人的生活不辛苦,這份作業也不是針對助教心態而去的。
如果真有人要當街挑釁、背後中傷,事後找當事人理論還說得過去;或者就所謂言論自由的範圍,如果作業事前沒有特別規範就隨學生胸臆書寫,取得學分的規則也一定一開始就有講好,節外生枝對誰都沒有好處。
身為教師,你確實不該教導學生:他們外溢的情緒會有撞槍口的人來負責。
「改變別人」本身就很硬要
讀者可能會想問:難道我是同意學生作業上,粗暴干涉窮人權利的說法嗎。
這就涉及討論問題的角度,存在「相對正確」一說:學生沒這意思就不要扣人家帽子,光是學生本身就不是惡意針對助教的言論來說,如果一個人被認定品德有瑕疵,結局就是死當,那些在社會上「只有外表人模人樣」的人又是什麼,管的到嗎。
我不認為這些學生的罪惡大到一個老師可以動用公權力阻礙他們生活的進程。
我們的社會一直以來都不完美,前陣子也有一則外國新聞提到,孕婦明知道自己小孩天生沒有手臂,在醫生建議流產的情形下,父母不僅打著「愛」的名號把他生下來,還為此開心的躍上新聞版面。
我想問問這些人:你們的愛有需要建立在別人的不便之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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