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議題討論最容易開戰,先來點免責聲明
單一保險公司我待過、保險代理人公司我待過、保險經紀人公司我待過,我目前的身分是任用於保險經紀人公司的保險經紀人(俗稱的簽署人)
各種保險業的外勤單位我都有待過,而且都是至少1.5年以上的經驗,每個階段我都會分享一下個人心得感想
以下是就我個人經驗分享,目的在於讓想從事這個行業的人(不管是白紙還是同業)多一點方向
單一公司的業務員很多,保險經紀人公司的業務員也很多,但是網路上對於保險經紀人的資訊真的太少太少了
我最後會選擇保險經紀人執業,當然是因為我覺得這條路最好,那很正常就是整篇文章的導向一定是如此
每個保險業務單位、公司制度、團隊氛圍、教育訓練等等...都有其優勢,而且每個人在挑選公司、主管、單位時在意的點也不同,就算現在在意這個點,若干年後也不一定會在意這個點
系列文:
如果三篇都有看,應該會覺得已經寫的算是很中立客觀了
如果怕看了會影響你心情的,這邊就可以右轉上一頁離開囉
願意繼續看的,後面就不用跟我筆戰了
終於來到系列文最後一篇
這篇也是我最想寫的內容,只是在撰寫前我就在想:如果社會大眾普遍連保險業務員是什麼都不曉得的話,那我直接跳到經紀人的話大家會看得懂嗎?
所以前面還是花了一點時間讓大家了解單一公司業務跟保經業務的差異
最大差異就是可銷售保險公司的家數,其餘部分基本上都是個人人員素質的問題
成為保險經紀人的資格可參考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第5條,後續相關的訓練、費用、申請步驟可再參考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這邊不詳細說明
考試準備心得可看之前的文章:111年保險經紀人考試準備心得
擁有保險經紀人執照後,有以下幾條路可以選
1.個人執業
2.受保險經紀人公司任用
3.受銀行(銀行保經)任用
4.開保險經紀人公司
本文僅只討論個人執業與受保險經紀人公司任用(以下簡稱受公司任用)
其餘項目因為我個人不是這麼熟悉,擔心講錯、誤導
再來是我覺得網路文章的受眾對象應該主力還是前二者居多
目前絕大多數的人都是選擇給經紀人公司任用,我個人認為這是主管機關比較希望保險經紀人存在的樣貌,但這樣的狀態其實很不符合保險經紀人的本意,以下聽我娓娓道來
受公司任用
為何會成為目前主流選擇的方向,對比個人執業,筆者認為有以下優勢
1.不用負擔保證金、投保專業責任保險及保證保險
根據: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保險公證人繳存保證金及投保相關保險辦法
這些費用都是營業上的成本
如果受公司任用,基本上都沒有這些費用的問題
只要依照保經公司的業務制度,付給保險公司行政費、影印費...等等相關費用即可,保證金、專業責任險...等等這些費用基本上就是讓保經公司吸收了
2.可以做組織發展,俗稱的增員
很多的保險經紀人都是從基層的業務員做起的,而一般的保險公司/保經公司也都會有組織發展的相關津貼,如果從業務員變成了個人執業的保險經紀人,就不能有這樣的收入了,會違反了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第49條第10款的規定
我常戲稱公司任用的保險經紀人就是高級業務員,事實的確就是如此
業務員能做的事情,公司任用的經紀人可以做,例如增員;業務員不能做的事情,公司任用的經紀人也可以做,例如:收費理賠服務諮詢、收費風險管理諮詢(保單健診收費)
原本業務員做得好好的,考上經紀人之後就要把底下的夥伴丟給別人了?這也是多數人不會選擇個人執業這條路的原因
個人執業
那難道個人執業的經紀人就沒有任何優勢了嗎?
我覺得有個最大優勢就是可以不侷限任何保險公司做銷售,做到最大程度的基於被保險人利益,這優勢根本超大
只要你是個人執業的保險經紀人,就可以銷售任何商品
包含保經公司沒有代理的國泰人壽、三商美邦人壽、台新人壽的醫療險...等等
很多人會有的疑問就是:沒有跟保險公司簽約為什麼可以銷售?
因為多數人就是把保經公司的那套觀念帶到保險經紀人裡面了
因為個人執業的保險經紀人要銷售商品根本不用簽約
保經公司有跟保險公司簽約,就可以賣他們家的商品
但回歸到保險法第9條:本法所稱保險經紀人,指基於被保險人之利益,洽訂保險契約或提供相關服務,而收取佣金或報酬之人。
如果銷售商品會因為簽約的公司受限,怎麼基於被保險人利益規劃?
就像我前面一篇有講到,當業務的商品線銷售受限了,很容易就會有一堆奇怪話術,因為你沒辦法賣,不可能把到手的利益推出去送給別人
更不要說保險公司還會因為業績貢獻度的差異而給保經公司不同的獎勵
如果A保險公司跟B保經公司關係密切,因而給了額外的獎勵補助,那B保經公司會不會都在主推A保險公司的商品?
答案已經在你心裡了,那保經公司要如何做到基於被保險人利益?
除非A保險公司的商品就是業界最好,但有可能嗎?
保險經紀人「公司」其實就是錯誤時代下的錯誤產物
當初為了讓保經公司比較容易設立,而有了這樣的做法
但隨著時間的演進,主管機關應該要審慎思考未來該如何導正才是
成為保險經紀人的優勢
1.可以收費諮詢
業務員登錄證上寫的招攬範圍,其實就是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5條3項內容
一、解釋保險商品內容及保單條款。
二、說明填寫要保書注意事項。
三、轉送要保文件及保險單。
四、其他經所屬公司授權從事保險招攬之行為。
上面並沒有寫到業務員可以針對保單健診、理賠服務...等等收費
而業務員管理規則內也有明確的訂出懲處標準
業務員只要收取代辦費、服務費,甚至是繞道處理,例如介紹、推薦律師、管理顧問公司代為處理,都有可能踩到這條規範
我就遇過有認識的業務朋友幫忙處理車禍調解,一開始跟客戶說會收取服務費,客戶也同意,而後續也順利調解完成。當真的要付錢的時候,就用這條威脅業務要檢舉他...
專業有價我認為收費合理,無論是什麼身分
但保險業務員的身分就很容易讓自己惹上麻煩
相對的保險經紀人就可以合法收費,找尋國考合格、經過國家認可的專業人士,民眾相對會比較有保障,就算出了問題都還有專業責任保險可以幫忙協助
保險的爭議很多都是5萬以下的理賠爭議
對於民眾來說,鮮少會找到律師這樣的專業人士協助
因為請求權標的理賠金對於處理成本來說根本不符合效益,律師出庭費用可能就遠大於理賠金
所以很多民眾就會選擇放棄爭取,把保險公司當作騙子、一輩子拒絕往來
就算現在有申訴、評議的管道,對於一般民眾來說還是存在著一點門檻,並不是每個人都有能力可以運用專業法條來爭取自己的權益
我相信很多業務員都面臨過類似的情況
幫客戶爭取到了理賠,只得到一句感謝
或許客戶給了承諾說未來會介紹客戶,但真的會這樣做的人是多是少呢?
良好的服務必須要有得到對等的報酬,專業是有價的
不然不會有人願意做這些事情
願意幫客戶爭取的業務員還是很多,但當你沒有拿到對等的報酬,你能做多久呢?
即便客戶口頭說事成會跟你買保險,但如果事成沒有照做呢?你也奈何不了客戶
更不要說有些客戶申請理賠之後,體況早就不允許再新增保險,那你是要怎麼叫他買保險呢?
2.不受業務員管理規則管理
成為保險經紀人之後需要受到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管理
而保險經紀人對應的懲處很多都是罰款,而罰款金額很多都是50萬以上的
這樣真的有比較好嗎?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的設計,個人認為有非常大的問題
可以理解主管機關的考量是因為保險爭議本來就是金融業最多的,而保險業務員人數眾多,如果不用嚴格的管理方式可能會造成更多問題
但業務員管理規則動不動就停止招攬,有沒有違反憲法規定人民的工作權保障呢?
就拿投資型相關爭議來舉例
很多長輩保戶在網路操作變更基金上常會有3C產品使用上的困難,而委託業務員幫忙操作
當然,你要委託業務員操作,肯定是要給他帳號密碼的
然後你就違規、被停止招攬1年了
現在很多保險公司在懲處這條是用ip 位置在抓的,你根本很難逃掉
上面有提到,因為保險招攬爭議多,所以訂了很多嚴格的規定
會有這樣的規定也是因為有些業務員幫忙客戶做了不當的操作而導致虧損
凡事都有兩面可以看
如果是因為不當操作而導致客戶權益受損,當然該罰
但如果因為服務上單純的協助客戶解決3C設備的操作問題呢?我個人認為是有討論空間的,甚至根本不該處罰
但主管機關、所屬公司會在意你的真正原因嗎?
對他們來說,只要事情可以解決、息事就好了,哪會在意這些
對業務員給予懲處,也算給了交代了
但身為業務員的你不覺得很委屈嗎?做了所謂的「客戶服務」到底錯在哪呢?
甚至有些客戶更惡質的,明明自己叫業務員幫忙操作
等到投資績效虧損了,再來威脅業務員負責、賠錢,不然就要去金管會檢舉
如果你是業務員的話,遇到這種事情情何以堪呢...
3.比較有言論自由權
如果你是保戶,你會發現很多網路的保險回覆、文章都語帶保留,都會要你私訊他
因為只要稍微提及保險公司名稱、保險商品名稱、比較...等等,就會觸犯到業務員管理規則
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就算有罰則,但至少人性多了,而且諸多規範也是很基本的金融職業道德規範
至少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不會搞文字獄這招
所謂的憲法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權呢?
我在保險業務管理規則完全沒看到
曾經我也是看某保險部落格慢慢累積專業起來的小小業務
但版主近年也很少寫保險相關文章了,因為真的很難寫
很多字句都要特別小心,不然就可能被(同業)檢舉,一個檢舉就是停止招攬三個月起跳
到後面就是乾脆不更新了,寫文章又沒多少利潤
但其實損失最大的還是一般民眾,因為少了公開透明有用的資訊可以做功課、避免成為肥羊
4.稅負的優勢
如果你是保險業務員,每年可以認定的營業必要費用為收入的20%
對於許多超級業務員來說,其實每年要繳非常多的稅
但如果是保險經紀人,就可以申請扣繳單位、成立統編,實際認列營業相關的費用
例如:辦公室的租金、水電、網路、通話費、個人的交通(油錢、高鐵票)、郵寄保單的郵資、參加訓練的報名費、聘請助理的薪資...等等,都可以認列費用
當你是業務員,上面說的這些費用可能還是得支出
但如果是經紀人,這些費用就可以名正言順的認列費用,減少所得稅的支付
懂的人講到這裡就知道我在說什麼了
以上是我個人保險經紀人執業2年多的小小心得,在經紀人的領域中我也還是在學習的菜鳥,有些部分若是琢磨的沒有這麼仔細,還請前輩先進們指導、提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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