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離婚可以隨便帶小孩走嗎?這可能有違法的疑慮!

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raw-image


夫妻在鬧翻之後,可能會因為分居或準備離婚而強行帶走孩子,但這行為跟夫妻吵架後把小孩抱回娘家、婆家一兩天不同,可能會有侵害親權的嫌疑,對方可能會依略誘罪報警處理,也許有些人會擔心自己爭取監護權的勝算不高,這樣離婚小孩怎麼辦?但爭取監護權的條件很多樣,父母通常各有不同的優勢,如果先破壞了友善父母原則,這樣做是絕對沒好處的。


  

老公/老婆把孩子帶走不拒絕交出怎麼辦?

若對方拒絕把孩子交出來,您可以先向法院提出暫時酌定監護權的訴訟,在取得能夠單獨行使親權的事由之後,就可以再向法院聲請交付子女,因為對方將孩子搶走甚至隱匿的行為已經侵害到您的親權,當法院做出裁定之後,再以法院判決的命令要求對方交付子女。

如果對方還是不配合,您就可以向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不過為了保護孩子的身心狀況,法院通常會先以間接強制的方式以怠金開罰的方式處理,如果都沒用才會採直接強制力讓對方交出孩子。


  

強行帶走孩子恐涉及和誘罪、略誘罪

如果對方將孩子帶走,導致孩子脫離了監護人的監督範圍,是有可能會涉及妨害家庭罪章的和誘罪、略誘罪,不過一般民眾對法律較沒那麼熟悉,如果沒有家暴等直接危害,報案後被警方認定只是夫妻吵架也是有可能的,屆時可能會被建議說服先備案等待消息,若心裡仍有疑慮可以直接來電詢問相關法律問題後,直接向檢察官提出刑事告訴,使對方受到檢調機關的調查追訴,增加對方交出孩子的壓力。

  也許可能會有疑慮說他也是父母阿,他也有監督權,那為什麼會成立和誘罪或略誘罪?但其實刑法在這裡並沒有區分帶走小孩子的人是誰,所以只要帶離開家庭或是有監督權的人就會成立本罪!要注意嘿!

第 240 條和誘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亦同。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二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241 條略誘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和誘未滿十六歲之人,以略誘論。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父母強行帶走小孩不一定被當和誘罪、略誘罪辦理。

  只要對方以不正當的手段,使孩子脫離您的監護時,就有可能因為侵害到您的親權,並涉及刑事上的責任,即使對方也是孩子的父親或母親,也一樣不得侵害到另一方的監護權。簡單的的說就是,就算他也有監護權,也不得侵害到你的監護權。至於要如何敘述、準備甚麼文件與證據,則需要依照當下情況做判斷,並沒有一定的標準答案。

  但要注意,也許對您來說已經危害到您的親權,甚至是往後的監護權,但是在大部分人的敘述中,通常聽起來都是小孩的爸爸或媽媽把小孩抱走,會建議先自行溝通處理,因此切勿輕忽對警方或檢察官陳述事實並舉證的重要性。

3會員
135內容數
我只是一個SEO寫手,搜集你要的知識,整理成你看得懂的內容。
留言0
查看全部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只想寫你想看的文 的其他內容
本文探討有關恐龍法官的現象,指出媒體的誤導可能是造成公眾對法官偏見的原因。文中分析了當法官偏袒一方或作出不當判決時,當事人應該如何應對,包括應該如何提出上訴和法律途徑。透過深入的法律教育和專業律師的協助,可以避免對法律的誤解及不公正判決的出現,提升法治認知及對法律的尊重。
那如果是跟高利貸自願簽本票,這個時候可能就沒辦法用「被強暴脅迫」的理由撤銷本票行為,則另外可能可以依「趁人急迫、輕率或無經驗」這個理由,撤銷或是減輕本票的給付,但是這個理由在法院上其實不太好構成,所以最好還是先跟專業律師諮詢過該怎麼辦會比較好。
隨著社會對性騷擾問題更加關注,瞭解性騷擾的定義、如何處理遇到的情況及追求賠償的途徑變得尤為重要。本文將解釋性騷擾的法律定義,提供處理性騷擾的具體建議,並說明受害者如何取得相關賠償,幫助大家更好地面對這一困擾社會的問題。
本文探討有關恐龍法官的現象,指出媒體的誤導可能是造成公眾對法官偏見的原因。文中分析了當法官偏袒一方或作出不當判決時,當事人應該如何應對,包括應該如何提出上訴和法律途徑。透過深入的法律教育和專業律師的協助,可以避免對法律的誤解及不公正判決的出現,提升法治認知及對法律的尊重。
那如果是跟高利貸自願簽本票,這個時候可能就沒辦法用「被強暴脅迫」的理由撤銷本票行為,則另外可能可以依「趁人急迫、輕率或無經驗」這個理由,撤銷或是減輕本票的給付,但是這個理由在法院上其實不太好構成,所以最好還是先跟專業律師諮詢過該怎麼辦會比較好。
隨著社會對性騷擾問題更加關注,瞭解性騷擾的定義、如何處理遇到的情況及追求賠償的途徑變得尤為重要。本文將解釋性騷擾的法律定義,提供處理性騷擾的具體建議,並說明受害者如何取得相關賠償,幫助大家更好地面對這一困擾社會的問題。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這個秋,Chill 嗨嗨!穿搭美美去賞楓,裝備款款去露營⋯⋯你的秋天怎麼過?秋日 To Do List 等你分享! 秋季全站徵文,我們準備了五個創作主題,參賽還有機會獲得「火烤兩用鍋」,一起來看看如何參加吧~
Thumbnail
美國總統大選只剩下三天, 我們觀察一整週民調與金融市場的變化(包含賭局), 到本週五下午3:00前為止, 誰是美國總統幾乎大概可以猜到60-70%的機率, 本篇文章就是以大選結局為主軸來討論近期甚至到未來四年美股可能的改變
Thumbnail
Faker昨天真的太扯了,中國主播王多多點評的話更是精妙,分享給各位 王多多的點評 「Faker是我們的處境,他是LPL永遠繞不開的一個人和話題,所以我們特別渴望在決賽跟他相遇,去直面我們的處境。 我們曾經稱他為最高的山,最長的河,以為山海就是盡頭,可是Faker用他28歲的年齡...
Thumbnail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法官於去年作成的112年度憲判字第4號判決言明,雖然關於唯一有責的配偶不能請求裁判離婚的規定並未違憲,但完全剝奪仍有過度限制的問題,而該判決作成至今,對於實務有何影響呢?
Thumbnail
你可以覺得這只是小事一樁,但我告訴你這非事實。現實生活就是如此,人從四面八方而來,大家匯在一起各有背景,當中只要有一個人破壞制度,即使那破壞只是很小的一點,後果也可以很嚇人。
Thumbnail
When it comes to child custody laws, understanding the specifics of Thai regulations is crucial for parents navigating divorce or separation. This com
Thumbnail
進入了訴訟階段後 我在網路上看了非常多的案例 我也在現實的法院課程中遇到比我處境更艱難的同學 如果要一言以蔽之 我想可以代表我們這群 「在法院與家庭之間奔波的爸爸們」 真心想要對抗的就是: 《不合理的》最小變動原則與《不合理的》幼兒從母原則
Thumbnail
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4號判決,認定現行民法第限制唯一有責配偶不得請求裁判離婚,原則上並不違反憲法對婚姻自由之保障,同時翻轉了法院長期以來的見解。
Thumbnail
大家,都結婚了嗎? 隨著自我意識的抬頭,現在的離婚率偏高,因此延伸許多問題,除了心理衝擊之外,更多現實問題得解決,例如:前任的財產分配、有小孩再婚之後彼此的權利及義務,還要經歷很多法律程序! 對於相關法律問題,如果不甚了解,也可能會損及自己的權利! 那麼對於要結婚,簽署婚前協議書,更是保護自己
Thumbnail
法務部於民國113年5月15日,預告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根據草案內容,未來於「五年內累計分居期間已達三年」,可望訴請離婚,來瞭解本次修法的緣由。
Thumbnail
你曾經想過會在什麼情況下需要尋求律師的協助呢? 希望伸張正義或討回公道,抑或是處理紛雜難解的糾紛? 近年來,有鑒於離婚率日益上升,許多人在無法和平協議離婚的狀況下,開始轉向尋求法院的裁判,希望能讓自己脫離婚姻關係,也拿到應有的補償及期望的權益。 韓國離婚女律師崔唯娜從小就展現出
Thumbnail
從2023年三月發生「疫情期間對方說好家裡沒有客人可以帶嬰兒回來結果打開娘家門情況完全相反」事件後, 對方帶著小孩留在娘家不回來開始, 到去年九月對方突然發出法院公文要求離婚調解, 至今天為止一共經歷了三次調解。 中華民國法律規定, 離婚訴訟前必須先經過「雙方到法院上課…
  婚前協議~ 事事皆有據 ,遇到方可再相聚   1.     婚前協議並非雙方情緒綁架的武器 聽完線上分享的內容大致理解,所有的婚前協議無法單純用情緒綁架的方式協定,例如妳如果三年沒有買一棟房子給我就可以離婚,或是妳沒有減重成功就要離婚這樣的無侵害對方自身權利或金錢等可被計算衡量的事物,都
Thumbnail
這個秋,Chill 嗨嗨!穿搭美美去賞楓,裝備款款去露營⋯⋯你的秋天怎麼過?秋日 To Do List 等你分享! 秋季全站徵文,我們準備了五個創作主題,參賽還有機會獲得「火烤兩用鍋」,一起來看看如何參加吧~
Thumbnail
美國總統大選只剩下三天, 我們觀察一整週民調與金融市場的變化(包含賭局), 到本週五下午3:00前為止, 誰是美國總統幾乎大概可以猜到60-70%的機率, 本篇文章就是以大選結局為主軸來討論近期甚至到未來四年美股可能的改變
Thumbnail
Faker昨天真的太扯了,中國主播王多多點評的話更是精妙,分享給各位 王多多的點評 「Faker是我們的處境,他是LPL永遠繞不開的一個人和話題,所以我們特別渴望在決賽跟他相遇,去直面我們的處境。 我們曾經稱他為最高的山,最長的河,以為山海就是盡頭,可是Faker用他28歲的年齡...
Thumbnail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法官於去年作成的112年度憲判字第4號判決言明,雖然關於唯一有責的配偶不能請求裁判離婚的規定並未違憲,但完全剝奪仍有過度限制的問題,而該判決作成至今,對於實務有何影響呢?
Thumbnail
你可以覺得這只是小事一樁,但我告訴你這非事實。現實生活就是如此,人從四面八方而來,大家匯在一起各有背景,當中只要有一個人破壞制度,即使那破壞只是很小的一點,後果也可以很嚇人。
Thumbnail
When it comes to child custody laws, understanding the specifics of Thai regulations is crucial for parents navigating divorce or separation. This com
Thumbnail
進入了訴訟階段後 我在網路上看了非常多的案例 我也在現實的法院課程中遇到比我處境更艱難的同學 如果要一言以蔽之 我想可以代表我們這群 「在法院與家庭之間奔波的爸爸們」 真心想要對抗的就是: 《不合理的》最小變動原則與《不合理的》幼兒從母原則
Thumbnail
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4號判決,認定現行民法第限制唯一有責配偶不得請求裁判離婚,原則上並不違反憲法對婚姻自由之保障,同時翻轉了法院長期以來的見解。
Thumbnail
大家,都結婚了嗎? 隨著自我意識的抬頭,現在的離婚率偏高,因此延伸許多問題,除了心理衝擊之外,更多現實問題得解決,例如:前任的財產分配、有小孩再婚之後彼此的權利及義務,還要經歷很多法律程序! 對於相關法律問題,如果不甚了解,也可能會損及自己的權利! 那麼對於要結婚,簽署婚前協議書,更是保護自己
Thumbnail
法務部於民國113年5月15日,預告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根據草案內容,未來於「五年內累計分居期間已達三年」,可望訴請離婚,來瞭解本次修法的緣由。
Thumbnail
你曾經想過會在什麼情況下需要尋求律師的協助呢? 希望伸張正義或討回公道,抑或是處理紛雜難解的糾紛? 近年來,有鑒於離婚率日益上升,許多人在無法和平協議離婚的狀況下,開始轉向尋求法院的裁判,希望能讓自己脫離婚姻關係,也拿到應有的補償及期望的權益。 韓國離婚女律師崔唯娜從小就展現出
Thumbnail
從2023年三月發生「疫情期間對方說好家裡沒有客人可以帶嬰兒回來結果打開娘家門情況完全相反」事件後, 對方帶著小孩留在娘家不回來開始, 到去年九月對方突然發出法院公文要求離婚調解, 至今天為止一共經歷了三次調解。 中華民國法律規定, 離婚訴訟前必須先經過「雙方到法院上課…
  婚前協議~ 事事皆有據 ,遇到方可再相聚   1.     婚前協議並非雙方情緒綁架的武器 聽完線上分享的內容大致理解,所有的婚前協議無法單純用情緒綁架的方式協定,例如妳如果三年沒有買一棟房子給我就可以離婚,或是妳沒有減重成功就要離婚這樣的無侵害對方自身權利或金錢等可被計算衡量的事物,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