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字自漢代《說文》的九千餘字,不斷地孳乳繁衍,發展至宋代,已超過了三萬字。但到了今天,許多古字因長久未被使用,可以說失去了生命。其實,生活中的常用字頂多一、二千字罷了。然而即使是經常使用的字眼,一般人也未必清楚其本義為何?像佛家常會用到的「業」字,大家對其之理解,往往限於引申義,若進一步詢之以本義,對方十之八九會啞口以對。
關於「業」之本義,《說文》云:「業,大版也。」指的是古代樂器架上裝飾用的大版,刻成鋸齒的形狀,用來懸掛鐘、鼓、磬等樂器。後來,「業」也做為古代書冊的板,於是與慣常使用的「學業」產生連結關係;其他如「職業」、「產業」、「功業」、「事業」等,都是引申義。
至於佛教基本理論的「業」,在佛學思想中,可以說十分重要,卻又是最困難、最易令人誤解的教義。「業」之梵語為Karma,音譯為「羯磨」,是行為或造作之意。凡是有意向的任何行為,出自身、口、意的,都可以叫做「業」。身體造的業,如殺生、偷盜、邪淫;口舌造的業,如妄語、綺語、兩舌、惡口;心意所造的業,如貪欲、嗔恚、愚癡等,凡由「身、口、意」所造之業,可以決定人生的苦樂禍福。換言之,因身口意所造的業,並非全是惡業,但佛教所謂在六道中生死輪迴,是由「業」所定,此一般多指惡業而言,是以乃有「業障」、「罪業」之說。
此佛教教義「業」之為「業」,當與其引申之動詞「專習」、「從事」有關。「業」既然是生命一切活動現象的總和,包括行為的、思想的、善的、惡的,或者非善非惡的一切行為造作,無論如何,這都是個人之「從事」所得的結果,故以「業」名之也。關於「業」的名詞,包括業力、業報、業律、善業、惡業、無記業、福業、不動業、共業、不共業、現順現受業、順次受業、順後受業……等,非常之多,不勝枚舉。
「業」字背後學問之大,由上可略知一二,如果有慧根的人徹底通曉「業」字,則對於高深的佛學應該可以算是得窺其堂奧了。又,子曰「必也正名乎」,我們平時若能努力破除「文字障」,用心弄清楚文字的來龍去脈,也算是踏出為學做人的第一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