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寫在網路上的東西很難預料會被什麼樣的人看到,所以保持一點匿名性有其必要;但事實上這違背了我從聖經中學來的道理。
你要對自己的家族和身世、喜歡或討厭的人事物、擅長及不擅長的事……瞭解越多越好,早日認清自身現實面(你實際上的樣子)跟理想面(你嚮往的樣子)的差距,才有辦法用正確的態度倚靠神、明白神要使用自己在地上做什麼工。
即使像我這種資質平庸、沒臉蛋沒身材、憑實力單身、難以適應團體生活的魯蛇,聖靈依然叫我出來寫寫東西,我也不知道誰會看啦反正我寫就是了,更何況……以西結書33章、神要以西結當守望者的時候,也是吩咐以西結照著做就對了,那段用超簡單白話的講法就是:
『我派你去警告那些人你就去,他們不聽是他們自找的;但你沒去講就是你失職,我會找你算帳。』
所以我克服了內心各種糾結就照做了。假如這些文字在我過世後會成為我【遺產】的一部份,寫這些東西也不是毫無意義啦。
根據理財雜誌的說法,像浪浪我這種沒結婚沒小孩的人若法定繼承人——父母、祖父母(已歿)、兄弟姊妹全都不在了,我的遺產會直接進國庫、不會分給我哥或我姊的小孩,除非我生前有立遺囑說要給我的外甥們,或者我也可以指定某個無血緣關係、可能是願意照顧我到最後的人。
而我生前的積蓄、開過騎過的車、慣用的畫具跟筆電、硬碟裡的檔案……這些在我斷氣之後家族辦個喪禮、跑跑法院、戶政跟監理站辦一辦流程也差不多分完了,多麼空虛……這讓我挺感傷的。
大概只有我留下的文字跟畫作比較有機會給人認識我生前的理念跟性格了吧,作為家族中極少數信耶穌不拿香的基督徒,我還是得勤奮點留下什麼也好,以免哪天我掛了以後被堅持傳統信仰的親戚們講得亂七八糟。
雖然我活著的時候就很懶得理那些不敢在我面前講只敢在我背後嘴的傢伙們,與其在意那種人不如把時間拿來親近神,而且真的做錯什麼事的話、聖靈會直接戳下去不會讓你在那邊猜自己做錯什麼,就這點來說我覺得花時間多親近神很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