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陀兒太慢走,薪水遲到了!
山陀兒颱風,讓高雄及屏東二地連續停班4天,再加上休周休2日,真是放好放滿!
這樣一來原本月初的發薪日也頭大了!
在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依"特別約定"延後發放。
工資之給付,除
當事人有特別約定
或按月預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次,並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按件計酬者亦同。
依民法規定順延次日。
於一定期日或期間內,應為意思表示或給付者,其期日或其期間之末日,為星期日、紀念日或其他休息日時,以其休息日之次日代之
。
違反規定者(不依約定日期發放),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