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燒賣研究所》發表了一篇關於 ChatGPT 的攻略貼文,全文 3,047 字,被一字不漏的全抄走...🥲
為了保持最高的原創性,我甚至連自己的臉書版面,都捨不得貼,只在社團首發。
但那個人,就這樣把整篇文章,一字不漏、通篇照抄、狠心地修剪掉所有作者的文字痕跡。最後,再加上自己的商業文宣...
這行為,無疑地會澆熄創作者再次分享的熱情。
如果你有看我其他的文章,大概也會發現,很多深度的內容,我都還捨不得業配。
我怕,太多商業化的結尾,會稀釋了內容的純粹。
不過,轉念一想,對方的追蹤人數上萬、是我的好幾倍。他願意這樣致敬,至少也證明我的文章有料,值得抄走 —— 我也只能這樣想了,對吧。
寫上千字聽來容易,但你知道,靈感枯竭的感覺嗎?
這在歐美有個英文名字,叫做 “Writer's block”,擋住寫手的高牆。
南朝詩人江淹,在睡夢中遇到一美男子,張口就要求歸還屬於他的五色筆,夢醒。從此以後,江淹所作之一切皆平淡無味、乏善可陳,再無半點文采。
江郎才盡,就是寫作者面對的最大恐懼。
數位時代資訊猶如江海一般,若能從中偷取一瓢,降低道德標準、減損自己對品質的堅持,那創作者豈不是每天都能「無腦量產」,多棒?
但我知道,少數的創作者仍自己堅持著。
只是,如果辛苦之作每每被人順手牽羊,這樣的堅持還能多久?
(延伸閱讀:每天都有好東西可以發文、靈感滿滿的 7 個秘訣)
抄襲罪很重,你會坐牢,我不跟你開玩笑!
我所經營的事業,是以文案行銷、關鍵字優化作為主軸。我的職責包含訓練近百位的文字工作者與職業編輯。
拒絕抄襲,是身為創作者最最基本的素養,抄襲也是比錯漏字更不該犯、本就該具備的常識。
若你在 Google 搜尋「抄襲」二字,更能看到我所撰寫、針對文字工作者的完整講義。
抄襲分成 5 大種類:逐字抄襲、拼湊抄襲、改寫抄襲、自我抄襲,以及俗稱「不演了」的種類:全文抄襲。
全文抄襲,就是你連字都懶得改,直接把作者抹除,整份「換頭」。
根據《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著作權法第九十二條,它適用《刑法》。
也就是說,一旦發動訴訟,國家的檢警系統就會自動扮演提告方的角色,進行蒐證、偵查、開庭。
而抄襲涉嫌人將面臨的,會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延伸閱讀:如何在文字裡,悄悄烙下專屬於你的浮水印?)
只是,商場以和為貴,創作環境本就大不易,小公司本也就不便隨意發動提告、耗費法律資源。
最近剛好看到 @MBA 的在美學習筆記對於《從 100 萬觸及的文章被人家拿去,我學到了什麼》那篇文章的心得,特別有感:
「我們應該都期待,對文字有專業有熱情的作者,在世界上能更多一點就好了!而無論這些創作者的素質如何,作為中介角色和文化橋樑,有他們的存在的社會,比沒有要好得多了」
針對這次被抄襲的事件,我還沒想好要怎麼做,本想寫信去叫他刪除,或是請他加上作者跟出處,但又覺得若草草了之,之後原創是不是更不受到重視?
(發問🙋)各位文字工作者有遇過被抄襲的狀況嗎?給我點建議該怎麼做比較好。
▋想討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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