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希伯來文化,多數人可能都沒有聽過,也不知道希伯來文化指的是什麼,但許多人應該都有耳聞《希伯來聖經》(正是後世說的《舊約聖經》)和摩西分紅海的故事,這些古老的故事,其實都來自於希伯來民族。現在所謂的希伯來文化發源地,指的多是現今的中東地域、尤其是現在以色列的領土,有時還包括埃及的北部地區。
簡單來說,希伯來人,就是現代猶太人的祖先。
希伯來民族早在公元兩千年前就在地中海周圍活動,並有著豐富的宗教著作、律法書和思想,西方世界最早的契約精神,也是由希伯來民族發揚光大,由於希伯來人流傳於世的著作眾多,尤其是《舊約聖經》,更是成為後世各種西方宗教參考的原典,對西方文化的推廣和思想的發展有著不可忽視的地位。
而最早關於「瘋癲」一事的敘述,就來自於古希伯來人的經典,例如《出埃及記》或是《撒母耳記》之類古希伯來經典之中,其所撰寫的古文明世界中的生活紀錄,竟和鬼神之說以及種種精神失常的行為是如此息息相關。
以現代的眼光回頭考究,我們甚至可以說,上古宗教與其宗教行為所描述和引發的種種事蹟,幾乎就是當代諸多精神異常行為的代名詞。
尤其是一神信仰還未成為信仰主流的古西方世界,在各種巫術、祭儀流行的年代中,其實主流一直是多神信仰和大自然信仰的「薩滿系」宗教為主,薩滿們在祭儀時,會透過一些激烈的手段,或使用某些致幻植物,讓參與儀式的群體陷入一種迷茫的狀態。
如果仔細的考證這些「古早祭祀手段」,以及他們所使用的神秘草藥,或許能說,精神藥物的發源,其實就來自宗教上的需求。說精神藥理學是從宗教需求來的,一點也不為過。
至今,仍有非洲傳統部落的巫師,會使用一種藤蔓類植物萃取出的液體,在宗教儀式中使用,還有一些會焚燒大麻或把乾燥的致幻菇類泡水飲用,因此達到「人神合一」的狀態。
以現代醫學的理解,這些都是能夠影響精神的物質,幾乎都歸類在致幻劑一類,基本上都是管制藥物。部分研究顯示,只要使用得當,對憂鬱症的治療相當有幫助,但也僅止於研究階段,整體療效是否有益仍有爭議。
至於為什麼古宗教信仰中出現了這麼多現代看來很「怪異」與「失常」的紀錄,一方面是當時認為「神蹟」本就是「不尋常之事物」或「無法理解的事情」,所以才特別的紀錄這些「神奇」、「不懂」的事情。而許多文獻傳承至今多有破損或修改,已經難窺當時原文的樣貌。
但後世仍可以推測,當時之所以如此紀錄,必定有其時代背景中的重要性。
或許是宗教之中「神性」的神秘性,或許是真的遇到了難以用普通概念表達的神奇事情,因為無法按照當時的常理解釋,所以編造了故事當作是神蹟。無論如何,這些記述都是後世研究的重要資料,也是幫助我們理解當時社會狀況的重要依據。
對於各種天啟與異象,古人自有自己的一套說法。
其實就邏輯看來,在科學不發達的古代,經典上會有各種奇異事物的紀載,其實並不奇怪。反而,正是很詭異又不可理解之事,才有紀錄的必要性,因為這可能都是某種神蹟或啟示。
雖然精神醫學的專業在近百年來才出現,但精神異常(或著說疑似精神異常)的行為舉止並不是在現代才有,而是早在人類文明還沒發展為成熟的部落社會前,便普遍以神話故事和宗教典籍的部分內容存在。
只是當時那些在現代社會看來「疑似精神異常」的行為,在某些程度上被認為是具有「神性」、「通靈能力」,或著是具有某種偉大智識的表現。而這一類的人往往不是成為部落之中的首領或大祭司,便是被當作是異類放逐。
這種擁有通靈能力的「祭司」或「先知」,在當時的社會中,可是非常重要的存在,他們必須傳達神的旨意,讓部落能順利發展下去,若以現代精神醫學的角度來看,這些祭司或許有一些神經系統特別發達(或是異常),能夠輕易產生幻覺,藉此通靈。
某種程度上,這可能是一種思覺失調症的表徵。如此也能解釋,為什麼這樣的精神疾病基因能夠不斷延續下去,因為有一種可能,有思覺失調症特徵的人,在上古宗教時代,可是部落中最重要的一號人物。
誠然,我們不能在這裡肯定的宣稱,某些宗教信仰上的特異功能,只有可能是精神異常的表現。畢竟這類的狀況,自人類有社會制度以來便不斷伴隨著我們,而從未脫離社會大眾的生活之中。
在古希臘時代中,各種神話傳說、寓言故事和史詩就已經蓬勃發展,這些故事經過口耳相傳,變成了傳頌千年的經典。然而這些故事追根究柢,都能找出類似的故事架構,表示這種敘事方式,是當年書記的主流,這些文獻,則構成了最早期的神話故事,也反映了當時人們活躍的思想。
西方古老信仰的故事中,有許多以「先知」與「國王」為主軸的諸多故事,這些舞台在古希伯來世界裡面的故事中,許多的文獻不斷地提及,神是如何的挑選先知、警告庶民、甚至降災於人。
而往往這些在社會上被揀選作為「先知」與「國王」的人,特別容易成為神明宣洩憤怒的目標。有時候就連國王的祭司,都會因為「祭祀不周」被神連帶處罰,這種不講道理的連坐處分,變成了希伯來文化故事的一種架構特色。
而不只是希伯來文明,兩河流域的美索不達米亞文化也有這種架構的史詩,著名的《吉爾伽美什史詩》,其故事情節亦涉及「神的旨意」和「人神關係」、「王的責任」等描述。
包含了神對吉爾伽美什的不滿,從而降下神罰等,強調了神至上的威權和凡人不可違抗神意的概念。可見在古老的人類文明中,一國之君被神懲罰而展開贖罪之旅的故事,一直是創作的核心素材,而在同一時期的希臘英雄史詩中,也能看到這樣的故事架構。
這一類的神話故事,敘述的不只是神和人之間的關係,也顯示了一種古代的價值觀,表示權力與責任、還有對職責的約束與反思。
國王因為違背神的旨意而遭受災禍,使國家陷入混亂;英雄因為輕視神的警告,而被奪走身邊重要的人,讓英雄自此陷入憂鬱和歇斯底里等等。這樣的情節表示了對權力、身分與責任義務的探討,也警告世人:「最好盡好自己的本分,否則會被天譴。」
國王、祭司、英雄、先知,這些角色都有不同的任務,也有自己應該做到的權利與義務。這些人若不執行自身的義務,就會受天罰。這在當時的神權時代是再正常不過的價值觀,也是一種對後人的啟示,告訴大家必須對自身的角色負責,藉此約束那些擁有強大權力的君王與貴族。
畢竟,除了宣傳作惡會被天譴以外,在那個法律觀念只有雛形的年代,也沒有其他方法可以約束上層社會中的權貴了。
換句話說,當時希伯來人對神的理解,比較傾向於是:「不要違背祂,否則會出事。」的概念,而不是現代這種強調:「心胸寬大、熱愛人類、信我者得永生。」的博愛神。
綜觀古文明的宗教記述,就古代史詩紀載中最常拿來當開頭的「發瘋的國王」或「被神懲罰的王」、「被詛咒的英雄」等故事看來,不只在古文獻裡面,就連在往後的幾百年、人類自以為文明已經「開化」之後,為王之人因為觸怒天神而精神失常的故事,亦是不勝枚舉,甚至還被寫成史詩作品傳唱千年至今。
某種程度上,這些可以流行於一整個大時代的神話故事架構,顯示出了當時的社會狀態和需求。
就當時的社會環境看來,信仰是一大生活重心,任何的事物都無法超脫於神和神祕,而這個觀念也延續到後來的西方世界,直到希臘文化在羅馬帝國發揚光大的時期都還是如此。而當時的社會之中,便有許多的「先知」存在。
而根據古籍對於這些先知的行為表述,則大多不能脫離「情緒不穩定」、「行徑異常」、「舉止怪異」、「聲稱自己被聖靈附身,要來將神的意念轉達給偉大的國王」等等。
根據這些文獻的內容,就現代醫學的角度來看,實在很難不懷疑,這些「先知」是不是有精神上的問題。
然而,在那個「自稱先知」氾濫的年代,先知也不是全然被社會接受。如同現代社會也不喜歡那些舉止怪異的人一樣。那些先知某種程度上在當時的人眼中,何嘗不是「怪人」呢?
也因為先知們這樣異樣於社會大眾的行為,多會遭到大眾的猜忌與忌諱。但同時,當時的人們卻在某種程度上,接受了這樣的事情存在。
這是因為對他們來說,在信仰上,神聖會藉由先知的身體說話,是很理所當然的事情。而另一方面,不明所以的大眾,並不能夠分辨得出,眼前的人究竟是「先知」還是「瘋子」。
事實上,有許多先知因為其瘋癲行為,受到某些貴族或君王的喜愛;而另外一些則不然,他們被當成真正的瘋子處理。
而對這些被社會視為瘋子的「假先知」,便會理所當然的、遭受嚴刑拷打或著綑綁一類的刑罰(實際上往後的幾百年來、直到近現代,對於發瘋的精神病患也還是如此處置),反之若運氣好、「先知預言」有說中的,或許會在預言發生之後被釋放出來,甚至被當時的權貴人士奉為嘉賓(因為大家害怕虧待先知,而遭到更大的天譴),運氣不好的,可能就這樣喪失性命了也說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