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政府經貿部門人士來訪之後,不過幾天時間,領頭的那位先生正式回電,表示他們的署長同意開幕當天蒞臨公司,擔任剪綵嘉賓,並代表當局致歡迎辭。同時,當晚在尖東的開幕酒會,他也樂意參與。
由於「署長」是「特首」以下的一級官員,類似一般政府的「部長」職務,我在想,要不要也找一位母公司所在國家的政府代表出席?要是能如願的話,某種程度上是提昇了“事件”的嚴肅性,也可以算是對受邀首長盛情的尊崇。我打定主意,就嘗試邀請不久前港島酒會打過照面的那位駐港總領事。
這事想好以後,我就決定用西洋模式,不拖泥帶水,直接寄發邀請函,並依照正規‘’派對邀請‘’的做法,附上限期要求回條確認的下聯。換句話說,就算被拒絕了,也沒什麼好丟臉的。最重要的,這樣直接邀請本身就是個禮節。來不來,受邀者有完全的自主權。
就在發出邀請的一週之內,收到領事館人士的電話通知,總領事欣然接受我們的邀請。同時,聯絡的人希望我約個時間打電話過去,總領事想進一步了解我們這個投資的細節,以及開幕當天總部來人的狀況。我猜想,這和他準備講稿有關。外交官面面俱到的專業本能,在這件事上顯露無遺,令人敬佩。
籌辦香港公司的正式開幕活動到此,由於有了政經檯面人物的出席,我的工作壓力變大了。在活動的安排方面,在我心裡自己核計,多出了兩個指導原則,那就是,不能太小,也不能太寒酸、單調。這件事,不再是我原來設想的,只是走過場而已。
兩大指導原則,不一定和這盤香港的投資回報有直接關聯。而是,這個來港的「外國直接投資」(FDI,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 的正式開幕,辦得成功的話,對於集團在歐洲和亞洲的聲望, 自然會有正面的拉抬。
更重要的,對於瑞士和香港特區的雙邊政經關係,一定會有正面意義。這個活動過後,會在兩個政府機構的互動歷史留下一個紀錄。但是,單從跨國企業的職場角度看,這和我被賦予的工作使命沒有絲毫關聯,我這是有點鬧大了。
如果放到古時候封建皇朝的場景,我的位置有一點像是戍守國土邊陲的封疆大吏,而事態發展的速度和現況,已經複雜到類似「君命有所不受」的狀態了。為了準備工作的順利進行,一些比較大型的開銷,我決定‘’先斬後奏”,做了再說。
這個“開幕大戲” 本身並沒有先例可循,因而這個專案預算的編列,內容安置了許多臨機的安全係數空間。這就不能算是個精準的預算編列,理所當然的,想要有效控管,怕也不會太容易。
而且,事後我還是有可能受到質疑,譬如,被指責場面搞得過大,還有花費太過浮誇,等等。這就是這個看似簡單的事件,已經發展到我沒法事事回報。更甚者,為了集團的長遠利益,我看不出我們有任何空間可能做出回縮的舉措。
先前,我曾和集團的美國主管開玩笑,為什麼他們在一些公司的嚴格管治辦法之下,還做出脫軌的一些業務行為?老美同事告訴我,公司管治辦法有許多界線,也必存在一些灰色地帶。
做為高階主管,管理職掌範圍龐雜,想要完全留在界線以內,可以說,是不可能的。但是,若小事或瑣事都請示遙遠總公司的話,自身的本職學能就存在不小瑕疵了。
所以,在我們的領導統御範圍了,首要是杜絕違法,也嚴正依規執行業務。然後,團隊若偶爾脫了軌,或是滑入了灰色地帶,還是有必要勇敢向前。萬一,被究責,則須由自己挺身擔起來。如果像調皮的小孩被打了手背,也是自己的事。勇往直前,就對了。
當時,我就處於這樣的心態。我給籌辦的同事一個明確的方向,這個活動不能太寒酸,還有活動不可以太單調,否則,必然辜負雙邊首長的關注美意,對海外邀請過來參加的賓客,也會是很大的失禮。這是第一次覺得,我不只是在做生意,也為了自己所服務的跨國集團,在做一個更大格局的‘’政經公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