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的廣告公司,去年接了一個咖啡評比的活動案子,這個案子在去年是大家第一次合作的,但我們花了約半年的時間在搞它,這個案子的難度在於:
反正這個案子就是搞得大家都很累,累到合作的廣告公司闆娘都嚷嚷著說"明年不接了"。
結果呈辦這個案子的小姐很高興說明年我們就不接了;但我心想,怎麼可能不接?凡是做老闆的人,不可能案子上門了會選擇不接。
客人如果把白花花的銀子推到你面前,你有可能不接嗎?而且以我做設計這行這麼久看來,有時就算是賠錢的案子,老闆也是會接的。(因為你這次如果不接的話有可能就沒有下次了)
果然今天得到一個消息,去年的咖啡競賽還是繼續找合作的廣告公司做了,而且闆娘也是接下來了。
被我猜中了吧!
當然我也很開心,因為代表大家都有錢賺。
其實接下這種曾經做過的案子的紅利真的太多,待我細細分析下來!
所以做相同的案子,真的在商業上有許多的紅利跟複利,幹麼不做呢?
第二次做一定比第一次做更輕鬆的。
這也是為什麼找到一間好的公司,就可以長久做下去的道理。俗話說滾石不生苔,因為去到新公司的第一年總是最難熬的,如果第一年的痛苦熬過了,其他的部份是可以預期的也都是自己能夠接受的,那麼就不要再換來換去了;因為你每換一次工作都會是在最痛苦的第一年,所以你一直都是在痛苦當中度日。
不過這必須是在一家制度很好的公司,如果你在的那家公司薪水不理想或是工作內容無法讓你再成長的公司就還是必須要換家公司的。
所以為什麼有時候老客戶比新客戶好的道理,因為磨合久了,就可以大家一起合作長久,也可以省下許多溝通跟適應的成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