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浴取締案例持續增加。根據報導,僅在1月份,警視廳就進行了3起取締,嫌疑是違反賣春防止法。
泡泡浴以這樣的速度被取締實屬異例。根據警視廳的風俗業務等行業列表,泡泡浴被定義為「有包廂的浴場設施,並可在包廂中提供與異性客戶接觸的服務」,並假設不進行性交(本番行為)。
此次適用的賣春防止法目的是「防止賣春」,對於取締的賣春行為定義為「以報酬為條件,與不特定的對象進行性交」(同法第2條)。
這裡的性交是指男性器插入女性器的行為。罰則針對進行女性仲介或介紹者,可能面臨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5萬日圓以下罰金。由於其目的在於保護賣春婦及防止賣春氾濫,因此對於當事者並未設置罰則。
此外,根據同法第11條,若明知有本番行為而提供場所者,將面臨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10萬日圓以下的罰金,若以此為業者則面臨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30萬日圓以下的罰金。
為何取締的店鋪存在差異
前神奈川縣警刑事及犯罪記者小川泰平解釋道:
「泡泡浴是附有包廂的浴場,禁止進行“本番行為”。然而幾乎不存在遵守規定的店鋪。賣春防止法並不是用來抓捕風俗女或客人的法律。賣春的管理和介紹是違法的,真正被抓的通常是店主或店長。然而,這樣的取締每年僅有幾起。並沒有真的要全面查緝,我自己也有這樣的感覺。」
小川進一步補充,查緝的店鋪之間存在差異:
「通常這類取締是因為其他案件而引發。例如,涉及毒品、雇用未成年人的社會犯罪等,這些案件會被視為“綜合取締”。此外,也會有來自其他店鋪的舉報。」
也就是說,警方事實上默許泡泡浴存在,取締的情況多是因舉報或與店鋪有糾紛的客戶的檢舉。
由於始終假設不進行“本番行為”,因此如果店鋪“正常”經營,警方原則上不會進行查緝。反過來說,要不要查緝泡泡浴場,是警方可以自行斟酌的。
為了根除一連串惡質男公關問題
此次泡泡浴場在短時間內接連被取締絕非偶然。警方目前正密切關注的風俗業種之一就是泡泡浴。其背後是社會問題化的「惡質男公關問題」。
男公關和仲介使女性客戶背負遠超過收入的債務,並介紹她們到性風俗店,聲稱能在短時間內賺取大筆金錢。店鋪則向他們支付仲介費作為回報。只要女性繼續在性風俗店工作,這些費用就會進入男公關和仲介口袋。
小川補充道:
「警方對風俗店進行大規模查緝,通常都是為了解決社會上的某些重大事件。這種行動往往是臨時的,像貓捉老鼠一樣。然而,這次雖說是為了根除惡質男公關問題,所展開的行動層次卻與以往截然不同。
男公關為了提高業績,會將風俗店介紹給客戶。由於直接介紹是違法的,因此在許多情況下會利用仲介。此次被查緝的泡泡浴都是與這些仲介有來往的店鋪。
通過逮捕個別仲介,徹底調查他們之間的關係,切斷男公關、仲介和性風俗店之間的三角關係,從而根除被認為資金流向反社會勢力的一連串惡質男公關問題。」
警視廳此次設置了約70人的特別偵查本部,專門負責風俗店的管理,與全面取締。而現在也開始出現成果:察覺到此情況的泡泡浴開始逐漸切斷與仲介的關係。
不得不在風俗店工作的“奴隸狀態”女性客戶
從男公關到仲介,女性客戶被介紹到泡泡浴等風俗店。據說在最大規模的仲介團體中,其網絡覆蓋全國46個都道府縣,涉及約350家店鋪。由此,店方支付給仲介的介紹費用高達約700億日圓。
「與仲介有往來的泡泡浴在大分縣和石川縣等地方也很多。在這些地區,僅僅因為女性“年輕”就會受到歡迎,店鋪因此繁榮。因此,即使支付高額的介紹費也能夠運行。
另一方面,女性客戶被迫背負無法償還的債務,並以此為藉口被迫在風俗店工作,處於“奴隸狀態”。即使背負無法償還的債務,仍然可以諮詢律師等方式重新開始。希望她們能儘快擺脫“控制”,恢復原本的生活。」(小川氏)
後記:
看完這個報導以後我身為有認識這些從業員的小老百姓想要平衡報導一下。
以前欠錢被介紹去風俗還債,因為利息或是中間被抽取高額手續費,所以越還越痛苦的例子我相信不是什麼新聞,但近年來業界狀況已經不一樣了,我不敢說以前那些典型被販賣的例子完全消失,但事實上,近年在風俗從業的女性們,因為可以靠泡泡浴快速輕鬆還債,所以還完之後又去玩,玩了又欠,欠了又下海,這樣輪迴下去,的確對社會風氣有很大影響。(去年聽朋友說她們同一掛有在男公關店賒帳的,大概都是工作兩個禮拜到一個月就可以還債另外再賺一筆現金了)
但警察真的是為了改善這種狀況所以才取締嗎?以石川縣為例,現在泡泡浴價格都沒變動的狀況來說,如果那麼惡質抽了高額手續費,那小姐早就跑光了。其實不管是酒水的生意還是風俗,永遠都是店家、小姐還有仲介業者的碟對碟,其中一個不爽去報警,就可以把整鍋生意都掀了。
大家看那些被賣掉的女生很可憐,但惡質的也大有人在。
先跟店家預支薪水然後無故曠班,連續這樣搞了幾家店之後,有被害店家吞不下去請黑道出面處理,然後小姐就直接報警...後面大家就一起被抓,拿了錢也沒工作的小姐成最大贏家。這是真實發生的故事,其中某個主角我認識。
現在的年輕人聰明得很,可能比店家還懂法律,我猜警察才沒那麼好心要來拯救什麼被買賣的少女,他們應該是要斷背後某些團體的金流,只是新聞永遠不會說背後組織老闆是誰,警察真正要處理什麼。畢竟都講出來了,警察還怎麼查?
※以上言論純屬個人經驗衍生的臆測,不代表整個業界情況,我相信還是很多受害少女們等著警察去拯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