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必須說:在還沒有真正認識基督信仰,我所學習到的情感觀,大部分來自我們父母、家族、電視媒體、報章雜誌及各式各樣的偶像劇、戲劇與影視作品。
這些情感的樣態不知不覺形塑我對於情感的態度認知,無形之中也成為我的一部分,而我卻沒有察覺,直到生命中出現真理與信仰的教導,我才真正地明白「所謂的真愛」必須先找到「愛的源頭」才能真實地領受何為「愛」。
約翰福第三章16節說到: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我們,叫一切信他的人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神先主動愛我、尋找我並且願意將他最好也最愛的獨生子給我們,使我們的生命與祂的生命相似,永遠活著。
如果世界那麼糟,到底為什麼永遠活著成為一種盼望,說明永遠活著的生活維度不是在地上,而是天上,是一種生活在國度的日常與態度。
若離了初創造的源頭,再多的好也都索然無味,因為已經不知道為什麼需要這麼做,進而漸漸迷失在虛幻且虛空的美好裡。
今天早上神給了我一段話:哥林多前書11章26節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請餅祝謝了,就擘開,這是我的身體為您們捨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紀念我。
所以,愛的意義是什麼呢?是捨命,是願意棄絕自己,是因為主耶穌基督先把自己捨了,因此,我才有機會也捨了我自己,當我選擇這麼做的時候,對他人來說就可以在我身上看到主耶穌的樣式,而對我來說,其實就是為主作見證,見證祂在我身上動工的痕跡,同時也是紀念祂為我死,十架大能彰顯的生命,用生命宣告主的大能。
神也常透過雅歌或是其他經文對我說話:雅歌4:8、雅歌2:1,或是以西結書16:8、以賽亞書54章,神的揀選與重視也代表著我更應該用神的眼光看待自己,我備受神所愛。
愛是一種有意識且富含豐富的決定與行動,不是感覺與一種情緒反應。
所以,神的愛情是世界上最奇妙的一件事情,祂的愛情使我完全折服在祂之下,祂是我唯一願意輸得心服口服的存在。
神興起許多的環境與人事物,目的是因為愛我,使我越發長成祂起初創造的我,因為有裂痕,神才有介入的空間,因為有裂痕,神才有祂大能運行的時機,和過去說慢走不送,此時此刻專注現在神要我所做的,並且期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