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最近斷捨離了一些物品,其中有兩個車用收納架請我確認是否還要保留。老實說,我一直擱著沒處理。趁著星期天早上有空,我決定終於來面對這項任務。
計時器一按下,我立刻開始行動。把收納架裡的小東西一一拿出來,包括小孩的小玩具、洗手液、還有一些零碎物品。接著將收納架清洗乾淨後拿出去曬乾。 但如同昨天一樣,小孩在一旁問東問西,說真的,整理到一半又被打擾,讓我心浮氣躁,也很難集中注意力。我一度感到沮喪,但又不想因此中斷這 5 分鐘的節奏。
於是,我決定給自己一次重啟的機會——再做一次新的 5 分鐘。這也讓我突然意識到:在生活中,有時真的會碰到被打亂、無法如期完成的情況。那麼,與其放棄,不如重新在一天的 24 小時中找另一個時段再啟動這 5 分鐘。
說實話,一天之中要找到 5 分鐘其實並不難,難的是是否願意堅持這份承諾。就像《12 週完成一年工作》這本書提到的:「承諾,是一種對自己的負責。」
我想,我正在學習如何為自己承諾,為成為更好的自己而努力。 有一句話一直在我心中回響:「不想做時還是做,這就是我對自己的承諾。」 這樣的信念,讓我感到無比驕傲,也讓我能在看似微不足道的 5 分鐘裡,感受到持續前進的力量與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