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我身心累透了,用了最後一口氣才爬上七層樓梯,回到我的小蝸居中。這幢舊樓的樓齡已超過六十年,樓高七層,沒有升降機。舊樓頂層有一個二百尺的公寓,非法潛建的。這裡周圍也是高樓大廈,嘈吵的車聲人聲冷氣機聲有如環迴立體聲,好不吵耳,更經常有垃圾和內衣褲從天而降。我討厭這裡,但我在這裡已經住了兩年,以我的薪金,要住市區,在寸金尺土的香港,我只付得起這裡的租金。
兩年前,我拿著兩個行李箱,想也沒想就把小公寓租下來,因為我已經走投無路。大學畢業後,我就搬出去跟男朋友同居,兩年前婚禮前夕,我跟未婚夫分手了,得不到父母的諒解,我就一個人住進了這幢古舊的大廈。
一個人生活,寂寞,倒也樂得清靜。
我走進臥室,一手把沉重的背包拋在床上,這裡幾乎沒有傢俱,連電視也沒有,僅有的幾樣也是前租客留下的。我生性懶惰,也沒有閒情逸緻佈置家居。我走到書桌前,這是我平日主要的據點,我拉開書桌前的椅子,坐了下去,灰心地伏在書桌上發呆。
「該去洗個澡,早點睡覺吧!」我心裡有個聲音在呼喚,可是身體卻不聽話。
鍾卓文。
這十年來我幻過無數的重逢場面⋯⋯
在我的新書簽名會上,我穿上飄逸長裙,一把脫俗的長髮,迷人自信有氣質的大作家模樣,讀者一個跟一個排隊要我簽名,他是最後一個,拿著我的小說,痴痴地跟我說:「我終於等到了,我等了許多許多年⋯⋯」
又或者在我的婚禮上,我穿著漂亮的白色婚紗,我是全場最幸福最美麗的女人,挽著丈夫的手步出小教堂,情深憂鬱的他走過來輕輕地對我說:「這麼多年來,我最愛的人依然是你!不過……你幸福就好。」
多好!我做到了,我比他強,我贏了,陳忻忻比所有人都幸福!這是多麼美麗的重逢!
可是現實剛好相反,如今我青春已逝,衣衫襤褸,他不屑的對我冷笑:「你是誰?」
真失敗!
十年後我還是輸了!
我嘆了一口氣。
開了收音機,剛好播放著劉若英的《後來》:
「後來,我終於學會如何去愛,
可惜你早已遠去,
消失在人海,
後來,終於在眼淚中明白,
有些人,一旦錯過就不再⋯⋯」
第一次見到鍾卓文該是十一年前,中文系的新生迎新營。我是H大中文系的新鮮人,鍾卓文是電腦工程系三年級的學長,我是組員,他是副組長。我們既不同系又不同級,本來不該有交集,可是中文系迎新營的傳統就是請工程系的男生過來做副組長。「文化交流」是表面理由,實際上兩個學系也陰陽失調,中文系太多女生,工程系沒有女生,正好互相補足。
我當年比較「清高」,也比較單純,參加迎新營真的只是為了認識新朋友,請教學長選科秘訣。可是,我很快就發現自己去了求偶大會。
鍾卓文最初的目標不是我,這是我可以肯定的。我沒有出眾的外表,打扮隨意,說起話來有點囂張尖銳,絕不是一般男生喜歡的類型。鍾卓文最初看上另一個跟我同組的女生。
「我叫李德兒,英文名Berry, stawberry的 Berry。」她有一雙大眼睛,眼睫毛很長,樣子甜美漂亮,可愛可親,人見人愛。
「得意?」今天我還記得他們當時肉麻的對答,還有鍾卓文那副豺狼的模樣:「好名字,你的確很得意很可愛。」
李德兒撒嬌似的笑起來:「不是得意,是德兒,德行的德⋯⋯不許拿人家的名字開玩笑啊!」
大家笑成一團。我牽牽嘴角,雖然不知道有什麼好笑,但我嘗試表現得合群一點,跟大家一起笑,可是我立刻覺得自己像個白痴。
當年的鍾卓文是一個典型的工程系男生,高佻的個子,身材單薄,頭髮用定型噴霧弄得高高的,樣子不難看。不知道他有沒有交過女朋友,他跟女孩子相處可算有點笨拙,自以為很幽默,經常開玩笑但不好笑,說話膚淺,一直討好女孩子,無時無刻也要表現男士風度,他對所有女生也是這樣,對李德兒就更加特別關照⋯⋯總之我就不喜歡這個人。
迎新營的第一天,他幾乎全程也守在李德兒的身旁,走路跟她並肩而行,吃飯坐在她旁邊,玩遊戲一定跟她同組。李德兒對他也有好感,很樂於接受他的苦苦痴纏。每年大學迎新營也造就不少情侶,所有人都以為三天後他們會是其中一對,直至第二天晚上的篝火晚會。
篝火晚會是大學迎新營的傳統節目,在空地點起火堆,幾十人圍著火堆叫口號唱歌跳舞。這是大家最期待的活動,因為可以跟很多異性拉手跳舞,所有人也情緒高漲,盡情表現青春和熱情,享受這種澎湃的氣氛。
可是,那是八月份的香港,晚上的溫度是三十度,圍著火堆跳舞,真的不是人人受得了。我對那一隻隻臭汗淋漓的手實在沒有多大興趣,於是趁眾人沒有注意,就偷偷溜了。我走進了營地的活動室,打開冰箱,拿了一罐預備給稍後活動的汽水。
「偷東西!」
我嚇了一大跳,回過頭,看到副組長鍾卓文。
我只能厚著臉皮遞上一罐可樂:「你要可樂還是七喜?」
幸好他接過了,擦了擦滿頭的大汗,就大口大口地喝。
「營規第一條:不得擅自離隊。」他把我帶出涼快的活動室,回到了那個悶熱的地獄:「趕快喝掉回去,一會兒還有集體遊戲。」
「不是吧?還有遊戲?我可否在這裡坐一會?我怕熱!」我坐在樹下的石板凳上:「你先回去吧,不用理我,我一會兒跟上。」
「這是郊外,這麼晚了,很危險的!」
「我是成年人。」
「成年人也要注意安全啊!特別是漂亮的女生,我不會讓你一個人坐在這裡的。」他正氣澟然地坐在我身邊,溫柔地說:「你乖乖聽話,休息一會兒,我們喝光汽水就回去,好嗎?」
我翻翻白眼,嘔心死了。
他就是這樣,自以為很有風度,無時無刻也不忘要討好所有女孩子,即使我不是他的目標。我下一本小說一定要以鍾卓文設計角色,一個膚淺無知,終日向女孩子獻殷勤,沒有抱負主見的大學生。
那是夏天郊外的夜晚,雖然沒有許多星星,但一彎明月掛在天上,微風輕送,遠處是青春的笑聲,氣氛難得的好,我差點沒詩興大作。
「你還參加了哪個迎新營?」鍾卓文找話題跟我聊。
「沒有了。」
「為什麼?新生通常都參加幾個迎新營,認識新朋友。」
「嗯。」我沒有興趣跟他聊天。
「文學院的也不錯,每年也辦得有聲有色。」
「是嗎?」
「沒有中學同學跟你一同升讀中文系?」他再接再勵。
「沒有。」
「你準備主修中文嗎?」H大的文學院是二年級才選主修的。
「嗯。」
「為什麼會選中文?」
「喜歡。」
「我也喜歡,我喜歡看書,看小說,小時候最喜歡看金庸。我也喜歡寫作,我平日也會寫寫詩,你喜歡寫作嗎?」
我不禁冷笑,他懂得寫詩?像他這樣膚淺無知的人,會懂得寫詩?
「怎麼了?你不相信嗎?我會寫詩,新詩古詩也寫,還拿過獎項。」
「吹牛。」我忍不住說。
「我沒有騙你,雖然我唸理科,但我閒來就研究唐詩宋詞,平仄押韻我都懂⋯⋯」他說過沒停,自吹自擂一番。
我沒有答睬,卻暗暗觀察他的用字表情,這是一個好角色,不是當主角的材料,當個大配角也不錯,時下哪個大學生不是這個樣子?他是難得的好素材。
「幹嗎盯著我不說話?」他發現了。
「你⋯⋯太帥了。」我編個藉口,開玩笑地笑著說。
「很多人都這樣說過⋯⋯」但他竟然欣然接受:「你知道我的英文名為什麼叫 Tony嗎?這是中學同學給我起的⋯⋯」
「不要告訴我,因為叫Tony的都長得很帥吧?」
「猜中了!他們說很多英俊的藝人也叫Tony,他們說我有點像年輕的梁朝偉,像嗎?」
我口中的可樂噴了出來,忍不住大笑起來,實在太好笑,我捧著肚子誇張地大笑,連眼淚也笑出來了。
「有這麼好笑嗎?」
我無法答話,過了好一會,好不容易,我用盡全身的力量才止住笑聲,擦了擦眼角:「不好意思,Tony!」
「你沒有英文名?」他轉了話題。
我依然忍著笑,吐出兩個字:「 沒有。」
「所有大學生也有英文名,你應該取一個。」
「我不介意你叫我Chan Yan Yan !」
輪到他失笑。
「你是恩典的恩,還是歡欣的欣?抑或是綠草如茵?」
我放下了戒心,話開始多了:「統統不是,是心斤忻,心忻然悅。忻就是心悅的意思。」
「心忻然悅?心悅?」他頓了頓,看了我一眼:「我去過一個小說網站,網主叫心悅,她今年也升讀大學中文系一年級⋯⋯好像也是我們H大⋯⋯」
我怔住了。心悅正是我當時的筆名。
那時候流行個人網站,我學了一些製作網站的皮毛,建立了一個個人小說網站,發表自己青澀的作品,有時會說說自己的生活瑣事,讀者不多,與其說是「讀者」,不如說是「文友」。那時候我用的筆名正是「心悅」,鍾卓文居然忽然說出了我的筆名,難道他是我的「文友」之一?他看過我那些幼稚不堪的作品?一想在這裡,我怪不好意思的,一時間竟然不知所措。
「你難道就是心悅?」
「你說什麼?我叫陳忻忻⋯⋯喝完了!真好喝!」我我急忙把話題轉回汽水,試圖掩飾內心慌亂。「篝火會快完了,我們趕回去跳祈雨舞吧!我最喜歡祈雨舞!」
我把鋁罐扔進垃圾筒,頭也不回就往人群跑過去。
每一個人心中大概也有一個秘密花園,我的網站就是我的秘密花園,我在上面發表小說,寫寫隨筆,有時無聊地發一下牢騷,宣洩心裡最真的,卻不想給朋友知道的情緒。我珍視我的秘密花園,也想守著這個秘密。
我決定遠離鍾卓文,無論他有沒有去過我的網站,有沒有看過我的文章,是否知道我就是「心悅」,我都決定遠遠的避開這個人。
可是,迎新營最後一天,鍾卓文竟然一反前兩天的態度,沒有死死地盯著李德兒,竟然改向我大獻殷勤。我努力地躲開他,但每當我回頭,就看到鍾卓文在我身旁。我惹上了一個很大的麻煩!
我以為中午就離開,可以擺脫這個瘟神,可是好戲在後頭,最後一天是「水戰」,各組互相潑水,擲水球。大家也玩得很痛快,在笑聲中幾乎所有人也全身濕透,就在那時,鍾卓文不知從哪裡拿出了一條毛巾,披在我的身上,還準備幫我擦頭。
「嘩!」旁邊的人比我的反應更快,不約而同在起哄:「組爸偏心,只有陳忻忻有毛巾。」
「嘩,衰仔,這麼快就到手了!」另一組的組長也加入起哄。
但我注意到李德兒臉色突變,顯得極不高興。
「女才男貌,才女配帥哥,天生一對啊!陳忻忻和鍾卓文!」
接著有人大叫:「結婚吧,吻她!」
「吻她,吻她,吻她……」大家也玩瘋了,情緒高漲,竟然一起鬧起來。
我不知如何收拾殘局,不知自己是如何逃離那班禽獸,逃出迎新營的。
我只知道回到家中,只剩半條人命。我洗了澡就呼呼大睡,夜半醒來,用電腦打開自己的網站,忍不住發了幾句牢騷:
「累死了!是誰發明迎新營的?真的很累很累,我要睡上三天三夜⋯⋯」
我按了一下發表,一分鐘後,竟然就有讀者回應,我打開了一看:
「沒有那麼累吧!篝火會跳了兩支舞就偷走喝汽水,玩遊戲就躲在一旁⋯⋯我看你連腰也笑彎了,不是很享受嗎?」
我的惡夢就是從那一天開始的,自此之後,這個大情聖就向我展開熱烈追求。
一開始,我只是當笑話看,我又不是什麼傾國傾城的大美女。難得有個男孩子對我神魂癲倒,我該好好享受一下。我當時心想,這不正是寫小說的好素材?還能拿來跟朋友開玩笑。
可是,鍾卓文真的太過火,不是人人受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