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在公共場合目睹疑似兒虐事件時,對方若是情緒激動、具攻擊性、或有潛在暴力傾向的「762型家長」,如何在保護孩子的同時保護自己不受波及,就變得非常重要。以下是「避免與施虐者衝突的行動守則」,提供清晰可執行的建議:
如何避免與施虐者(762家長)發生衝突
【一】不要硬碰硬,避免激怒對方
- 不要大聲質問:「你為什麼打小孩!」
- 不要指責:「你這樣是虐童!」
- 不要叫囂或公開威脅:「我要報警,你死定了!」
→ 這些舉動可能讓施虐者情緒失控,對你或孩子造成更大危害。
【二】改用「關心式語言」減緩衝突
可說:
- 「小朋友是不是不舒服?我可以幫忙嗎?」
- 「我剛好在附近認識社工,如果需要我可以幫你聯絡看看。」
- 「孩子好像嚇到,我擔心他身體有問題,要不要我幫你叫個救護車?」
→ 這些語句會讓你看起來是「幫忙的人」,不是「指責的人」。
【三】不單獨面對,善用人群與空間
- 快速移動到有其他人的地方(如超商、警衛亭、學校門口)
- 小聲告知其他路人:「我覺得那位大人可能在打小孩,能幫忙一起關心或報警嗎?」
→ 人多力量大,能降低對方攻擊風險。
【四】若對方反過來質問你,請這樣回應
- 「我只是擔心孩子,不是針對你。」
- 「孩子哭得太大聲,我怕他受傷。」
- 「我不是想干涉,只是想確保孩子平安。」
→ 用平和語氣講完後,慢慢退出對話,準備報警。
【五】蒐證時不要挑釁
- 拍照、錄影時請低調、不高舉、不靠近對方臉前
- 若對方注意到你在錄影,可說:「我只是記錄現場狀況給警方,避免誤會。」
【六】觀察逃生動線,確保自己退路
- 評估附近是否有出口、門市、群眾可協助處所
- 若對方靠近你或試圖攻擊,請立即遠離並報警
【七】該報警就報警,不需猶豫
- 即使你沒有證據,只要合理懷疑,就可以撥打 110 或 113
- 保護孩子與自己,不必當場爭辯或正義對決
【三大安全原則】
- 不衝突:避開正面對抗
- 不單獨:尋求人群與安全地點
- 不耽誤:冷靜報警、交由專業處理
【提醒】 你不是挑釁者,而是保護者。你的目標是讓孩子活下來,不是讓對方低頭認錯。
在保護孩子的同時,請記得也保護好你自己。
【台灣兒虐統計與目擊行動SOP】
★ 一通電話,一個舉動,可能救回一條生命 ★
【台灣兒童虐待現況】(截至2024年)
- 每年兒虐通報件數高達 89,000 件,成立案件超過 35,000 件
- 每年有超過 20 名兒童死於虐待
- 超過 70% 的加害者是孩子的父母或家人
- 多數兒虐來自鄰里、學校、公共空間目擊卻未通報
【路人或鄰居目擊兒虐 行動SOP】
▶ 第一步:冷靜評估,保護自己與孩子安全
- 不激怒施虐者、不立刻對質、不引發衝突
- 留意孩子是否有明顯受傷或生命危險
▶ 第二步:蒐證記錄(合法)
- 拍照、錄音、錄影(保留證據,不上傳社群)
- 記下施虐者衣著、車牌、地點、時間、孩子狀況
▶ 第三步:撥打通報電話
- 110(警方):立即暴力、孩子受傷
- 113(保護專線):精神虐待、長期疑似施虐、非急迫情況
▶ 第四步:現場處理(若安全)
- 安撫孩子、陪伴等待警方或社工到場
- 若無法久留,留下聯絡方式或直接提供影片給警察
▶ 第五步:若是鄰居長期疑似虐童
- 記錄時間、聲音、頻率
- 撥打 113 通報社會局,提供地址、樓層與觀察紀錄
- 不需與對方對質,亦可匿名
【法律保護你】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6條:
- 任何人皆有通報義務
- 善意通報不負法律責任
【最後提醒】
- 你不是多管閒事,你是出手保護一個無法求救的孩子
- 請記住:通報不需證據,只需合理懷疑
- 台灣的每一位孩子,都值得被守護
撥打通報專線:
110(報警)|113(保護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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