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例一休」到「4+1修法」,台灣勞工休假真的變好了嗎?】
台灣近期通過所謂「4+1」國定假日修法,表面看來是還假於民,實則揭開的是十年來勞動政策錯置的結構性問題。我們不禁要問:這樣的修法,是實質改善,還是政治安慰劑?

回顧假日變遷:刪了7天,補回5天?
2016年《勞基法》修法實施「一例一休」後,政府以「每週多休一天」為由,刪除了7天勞工專屬的國定假日。當年這個決策爭議不斷,特別是在中小企業與勞工團體之間更是矛盾尖銳。
而這次新增的 4+1 假日(小年夜、教師節、光復節、行憲紀念日、勞動節全民放假),看似平衡當年的政策債,但事實上,假日總數還是沒完全補足,更忽略了根本問題:台灣工時過長。台灣工時,亞洲數一數二長
根據 OECD 與 ILO 數據,台灣 2022 年平均年工時高達 2,008 小時,遠高於日本(1,607小時)與南韓(1,901小時),甚至高過不少中南美洲國家,全球排名第六。
這代表什麼?台灣勞工即使週休二日、特休、國定假日名目上增多,實際可休的時間仍被長工時與過度加班侵蝕。
一例一休的政策矛盾
「一例一休」原意在於保障勞工週休權益與加班補償,但因為工時制度未配套調整、企業負擔未協調,加上勞檢與彈性制度未落實,實施後反而造成「名休假、實加班」的現象。
許多勞工根本沒有享受到「週休二日」,而是以補休、變形工時、特別約定等方式繞過。這次 4+1 假日修法雖然是象徵性還假,但若不處理 工時上限與彈性工時制度的核心問題,所有假日的意義都將被稀釋。
勞工需要的不是多幾天假,而是健康生活的制度保障
休假是勞工權益的象徵,但真正重要的是:你能不能安心請假?你敢不敢休假?
從加班文化、績效壓力到工時缺乏透明,台灣的勞動環境問題遠比假日數量更深。這次修法雖為正向開始,但仍需同步推動:
- 工時上限實質落實
- 彈性工時制度更科學化
- 勞檢人力與資源強化
- 企業責任與勞工教育同步
當我們在討論「4+1」假日修法時,別只看到多了幾天放假,更應深思──我們是否仍活在一個「過勞、無休」的勞動體系中?
真正進步的社會,不是用假日來補償加班,而是讓每一個人「正常上下班、不需要用放假療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