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很遺憾發生老人駕車失誤,造成路人死傷的車禍。但新聞除了駕駛的年齡是78歲,其他資料全無,而媒體和民眾的火力,也都集中在 "老" 的特質上,許多留言主張,因為老人身心智力不佳,應該禁止或限制老人開車騎車。
諷刺的是,此時正是台北舉辦世壯運的時刻,令人崇敬的105歲老人,還能以40秒以內跑完100公尺,九十多歲老人更跑出17秒佳績,八、九十歲參賽也不在少數。這些老人身心智力不佳嗎?
刻板印象的徵兆之一就是,族群內差異比族群間差異還大,而人們卻將整個族群一起簡化定義。所謂老人,同年齡78歲老人的身心智力差異,比不同年齡間還大,怎能將老人都一律視為身心智力不佳呢?同樣的道理,俗諺流傳 "路上有三寶,女人老人老女人",這樣的俗諺會流行,正是社會的惡意所促成,女人本身就是一個族群內差異很大的族群,何況身心智力? 何況開車與否和駕駛技能?
以交通事故來說,最危險的駕駛人應當是青壯年的男性,也就是這個社會掌權的主流群體,所以一旦發生車禍死傷,如果駕駛是青壯年男性,不會被標示,甚至會被處理為個案、強調其個別差異,以維持其他主流群體的男性形象,保護他們的權力。但是如果車禍駕駛是女性或老人,往往會被特別標示,甚至擴大為族群特性,強調她/他們都是駕駛能力低下,而不是個別事件,形成更強烈的刻板印象和偏見。
媒體選擇性報導早已不足為奇,因為民眾選擇性地關注是主要的驅使動力,而兩者互為因果。這種抓住機會就打擊弱勢族群的風氣,整個社會都是共犯,目的是削減弱勢的權力,擴大主流群體的權利。
那麼應該如何看待呢?
老人的身心智力可以檢測,老人駕駛可以使用輔具(就像近視要戴眼鏡),老人用車可以限制馬力、加裝時速限制設備、煞車設備等,交通管理單位可以限制老人駕駛的道路和區域。如果政府/社會重視,就會有商機,專業廠商有很大機會發展出兼顧人權和安全的交通工具,銀髮產業成長迅速,但需要政府訂定法規和規範。
一個重視人權的平等社會,不是刻意想將女人老人關在家裡,限制自由,而是應該致力於保障所有人的用路權。全世界都邁向長壽,78歲到105歲還有27年!! 台灣進入超高齡社會,更應該設法提供老人各種發揮生命力的機會,把人生活好活滿,思維需要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