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由台灣民眾黨(以下簡稱民眾黨)提出的《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法庭直播的規範,法律審採「原則公開、例外不公開」,事實審則採「原則不公開、例外公開」。此修法旨在響應2017年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決議,推動司法公開透明。然而,這項法案自提出以來引發朝野激烈爭論,各黨團立場分歧,凸顯台灣司法改革的複雜性與挑戰。本文將探討民眾黨推動此修法的動機、各黨團的意見,以及其對台灣司法與社會的潛在影響。
民眾黨的修法動機:司法公開的理想與爭議
民眾黨提出的修正草案主要聚焦於法庭審理的公開性,特別是透過科技設備實現法庭直播,以解決法庭空間不足的問題,並提升司法透明度。根據提案說明,修法參考了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的決議,強調法律審(如最高法院、大法庭)應全面直播,事實審(如高等法院、地方法院)則在重大公共利益或社會矚目案件中,經審酌後可直播。此舉旨在讓民眾更貼近司法過程,增進對司法的信任。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在議場內高舉「讓陽光照進法庭,幫民進黨履行承諾」的布條,顯示其試圖將修法包裝為兌現執政黨過去承諾的行動。然而,黃國昌的個人背景及其在2024年涉及的政治獻金案與京華城案,使部分輿論質疑其推動修法的動機。民進黨立委蔡易餘等人更直指,黃可能意圖透過修法為其先前公布偵訊錄音的行為「解套」,引發修法背後是否有個人政治考量的爭議。各黨團的立場與交鋒
國民黨:支持修法但保持低調
國民黨在此次修法中與民眾黨合作,共同以59票贊成、49票反對的表決結果通過法案。國民黨支持修法的立場,與其近年來強調監督政府的「國會改革」主張一致。然而,國民黨在公開討論中相對低調,未積極表達具體意見,顯示其可能將此議題視為民眾黨主導的戰場,選擇避免過多政治風險。
民進黨:程序正義與司法獨立的憂慮
民進黨對此修法持強烈反對立場,認為修法過程缺乏充分討論,違反程序正義。民進黨批評民眾黨與國民黨聯手強行表決,忽略反對聲音,可能導致司法獨立性受損。此外,民進黨質疑法庭直播的配套措施不足,例如如何保護當事人隱私、避免媒體渲染,或防止直播成為政治秀場。蔡易餘的發言更點出,修法可能被用來為特定政治人物的司法爭議「洗白」,顯示民進黨對修法動機的質疑。
法官協會與民間團體:反對直播的專業聲音
法官協會明確反對法庭直播,認為現行公開審理制度已足以保障透明度,貿然開放直播可能將法庭變成「秀場」,損害司法公信力。協會強調,直播可能影響當事人權益,尤其在涉及敏感案件時,可能導致隱私洩露或審判公平性受損。民間司改會也指出,直播的範圍與條件需更嚴謹的配套措施,否則可能適得其反。
修法的潛在影響與挑戰
正面影響:提升司法透明與民眾參與
若實施得當,法庭直播確實有助於提升司法透明度。公開重大案件的審理過程,可讓民眾更了解司法運作,減少對司法的不信任感。尤其在涉及公共利益的案件中,直播能促進社會監督,確保司法公正。此外,透過科技設備延伸法庭空間的設計,有助於解決物理限制,讓更多人參與旁聽。
潛在風險:隱私、公平性與政治化的隱憂
然而,直播的推行也帶來諸多挑戰。首先,如何平衡公開透明與當事人隱私權是一大難題。草案雖規定涉及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個人隱私的案件可不公開,但具體裁量標準仍由法院決定,可能引發爭議。其次,直播可能加劇媒體與輿論對案件的渲染,影響審判獨立性。此外,部分政治人物可能利用直播作為宣傳工具,將法庭變成政治舞台,進一步侵蝕司法尊嚴。
配套措施的必要性
草案授權司法院制定直播相關辦法,但目前尚未見完整配套措施。法官協會與民間團體皆呼籲,直播應有明確規範,例如限制直播範圍、保護當事人身分、規範媒體使用直播內容等。未來的執行細則將是決定修法成敗的關鍵。
結論:司法改革的理想與現實的拉鋸
民眾黨推動的《法院組織法》修正案,無疑是台灣司法改革的重要一步。其強調的公開透明理念,符合現代民主社會對司法的要求。然而,修法過程中的朝野對立、程序爭議,以及對隱私與公平性的憂慮,顯示司法改革不僅是技術問題,更是政治與社會信任的考驗。各黨團的立場反映了不同價值觀的碰撞:民眾黨與國民黨強調監督與透明,民進黨則聚焦程序正義與司法獨立,法官協會與民間團體則從專業角度提出警示。
未來,司法院如何制定直播辦法、法院如何執行裁量,將決定這項改革是否能真正「讓陽光照進法庭」。作為公民,我們應持續關注修法的後續發展,確保司法公開的理想不被政治化或濫用,真正實現公平正義的目標。
參考資料:
- 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議案編號:202110109130000
- 2025年6月2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法院組織法》修正案相關報導
- 法官協會反對法庭直播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