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佛經│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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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是緣起三經的第三部,因為眾比丘不斷提出深入而關鍵的提問,使得佛陀對十二因緣的教法逐一開示,層層解說,讓整個緣起法門更加明晰透徹。弟子的提問"為何以無明作為一切起點?"不僅貼近修行者的疑惑,也引導我們更深入地理解「無明、行、識」等諸緣之間的相互關聯。這部經文對學習與實修十二因緣具有極高的價值,非常值得細讀與思惟。
       Photo by Andrea De Santis

Photo by Andrea De Santis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正文開始)
如是我聞:

一時,薄伽梵在室羅筏住誓多林給孤獨園。時有眾多大苾芻眾,在安適堂同集會坐,作如是類往復談論言:「諸大德!世尊曾以無量異門,說十二分甚深緣起,於彼最初宣說無明,以為緣性。何因緣故,一切煩惱諸行緣中,唯說無明以為緣性?於此無明見何殊勝?」由是因緣便興諍論。

我是這樣聽聞的:

有一次,佛陀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停留修行。當時,有很多大比丘聚集在一處叫做『安適堂』的地方坐著。他們彼此討論說:『各位大德!佛陀曾經用無數不同的方式,講解非常深奧的「十二因緣」法門。他在開頭時特別提到「無明」是作為一切的起點。為什麼在所有煩惱與行為的因緣中,佛陀單單把無明當作根本起因呢?無明到底有什麼特別?』大家因為這個問題爭論起來了。」

于時世尊,遊於天住,以超過人清淨天耳,聞如是事。於日晚時從宴坐起,詣安適堂,在大眾前敷如常座,結加趺坐,以清美音告諸大眾:「汝等何故集此堂中而興諍論?汝等今者,為何所論於此集會?」

這時候,佛陀正在天界遊化,他用超越凡人的清淨天耳(神通之聽力)聽到了這些討論。傍晚時分,佛陀從禪坐中起來,來到安適堂,在大眾面前鋪好坐墊,像平常一樣盤腿而坐,然後用清亮莊嚴的聲音問大家:「你們為什麼聚集在這裡?又是為了什麼事爭論討論呢?」

時諸大眾白言:「世尊!我等集此,作如是類往復談論言:『諸大德!世尊曾以無量異門說十二分甚深緣起,於彼最初,宣說無明以為緣性。何因緣故,一切煩惱諸行緣中,唯說無明以為緣性?於此無明見何殊勝?』世尊!我等由是因緣便興諍論,我等今者為論是事於此集會。」作是語已。

比丘們回答:「世尊!我們正在討論這件事:佛陀您曾以無數方式講述十二因緣的深義,但為什麼特別把『無明』當作最初的起點?它有什麼特別之處?因此我們起了爭論,在這裡集會是想釐清。」

爾時世尊告彼大眾:「我有如是分別緣起初勝法門,汝應諦聽極善作意,當為汝說。云何名為分別緣起初勝法門?謂十一種殊勝事故,於緣起初,宣說無明以為緣性。何等十一?謂所緣殊勝、行相殊勝、因緣殊勝、等起殊勝、轉異殊勝、邪行殊勝、相狀殊勝、作業殊勝、障礙殊勝、隨縛殊勝、對治殊勝。」

那時佛陀告訴眾比丘說:「我有一種特別講解十二因緣開端的教法,叫做『分別緣起初勝法門』。你們要專心聽,我現在為你們說明。為什麼我說這教法名稱是分別緣起殊勝法門呢?有十一種特別的理由,說明它為何特殊:

  1. 所緣殊勝(所緣特別)
  2. 行相殊勝(作用特別)
  3. 因緣殊勝(因緣特別)
  4. 等起殊勝(引發的結果特別)
  5. 轉異殊勝(發展變化特別)
  6. 邪行殊勝(引導錯誤行為特別)
  7. 相狀殊勝(表現特徵特別)
  8. 作業殊勝(所造成的行為特別)
  9. 障礙殊勝(所形成的障礙特別)
  10. 隨縛殊勝(與煩惱糾纏的方式特別)
  11.  對治殊勝(對應解脫方法)特別

爾時眾中有一苾芻,從座而起偏袒右肩,合掌禮佛,白言:「世尊!云何無明所緣殊勝?」

這時有一位比丘起身,袒露右肩,合掌禮拜佛陀後問道:「世尊!什麼叫做『無明所緣特別』呢?」

世尊告曰:「無明所緣,即是一切若因若果有眾過患諸雜染品,及以一切若因若果有眾功德諸清淨品,是名無明所緣殊勝。」

佛陀回答:「無明的對象(所緣),就是所有的染污與煩惱,也就是那些帶來過錯、污染的因果;同時也包括那些清淨、有功德的因果。這就是無明所緣的特別之處」

復言:「世尊!云何無明行相殊勝?」 

比丘又問佛說:「世尊!那什麼是『無明的行相殊勝』(無明的作用特別)?」

世尊告曰:「如是無明隱覆真實、顯現虛妄以為行相。是名無明行相殊勝。」 

佛回答:「這種無明會遮蔽真理,反而讓虛妄的東西看起來像是真的,這就是無明的特別作用方式。所以叫做『無明行相殊勝』。」

復言:「世尊!云何無明因緣殊勝?」 

比丘又問:「世尊!那什麼是『無明因緣殊勝』?」

世尊告曰:「如是無明,普於一切煩惱雜染、諸業雜染、諸生雜染,能作因緣根本依處。云何一切煩惱雜染?謂略有三煩惱品類,普攝一切煩惱雜染,謂無知煩惱、猶預煩惱、顛倒煩惱。云何一切諸業雜染?謂略有三自相差別(身、語、意業)及三障礙對治差別(謂福、非福及不動業),普攝一切諸業雜染。云何一切諸生雜染?謂略有三依止三受(謂樂及苦、不苦不樂)所起三苦(壞苦、苦苦及以行苦),普攝一切諸生雜染。云何無明普於一切煩惱雜染、諸業雜染、諸生雜染,能作因緣根本依處?謂於諸諦有二種愚,能令一切煩惱雜染,未生而生,生已增廣;及令一切諸業雜染,未生而生,生已積集;亦令一切諸生雜染,未生而生,生已不轉。是故我說如是無明,普於一切煩惱雜染、諸業雜染、諸生雜染,能作因緣根本依處,是名無明因緣殊勝。」 

佛回答:「這種無明能夠成為所有煩惱污染、行為污染,以及輪迴生死污染的根本原因和依存條件。怎麼說呢?

什麼煩惱的污染?可以簡略分為三類,涵蓋所有煩惱:

  1. 不理解真理的無知煩惱
  2. 難以抗拒、容易受誘惑的猶豫煩惱(如貪愛)
  3. 顛倒錯誤的認知的顛倒煩惱(把假當真、苦當樂)

什麼是行為的污染? 分成兩方面各三種:

  1. 三自相差別(行為本身差別):身體行為、語言行為、意念行為(三業)
  2. 三障礙對治差別(根據行為果報差異):有福報的行為、無福報的行為、不動的行為(處於禪定中的中性行為)

什麼是生死的污染?來自於感受三種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而引發三種苦:

  1. 苦苦(身心直接的痛苦)
  2. 壞苦(快樂失去或變質後的痛苦)
  3. 行苦(因變動無常而帶來的痛苦)

「為什麼說無明能遍佈於一切煩惱、行為(業)與生死(輪迴)中的污染現象,並成為它們的根本原因與依靠的基礎?」

無明對這一切污染起了根本的作用。它讓人對『四聖諦』有兩種愚癡(即不理解真理的兩種方式),使得所有的煩惱未生而生,已生的變得更多;行為也是,未做的開始做,做了的變本加厲;出生死輪迴也是,讓它不斷重複、無法解脫。所以我說:無明是這一切污染的根本原因,這就叫做『無明因緣殊勝』。」

復言:「世尊!云何無明等起殊勝?」 

比丘又問:「世尊!什麼是『無明等起殊勝』(無明在引發十二因緣中扮演什麼特別)?」

世尊告曰:「謂此無明,或愚當來苦諦所攝後有自體,或愚現法苦諦所攝已得自體,如是愚者,或有能引所引緣起,或有能生所生緣起。此二緣起,即以愚於當來現法自體無明作等起緣。」 

佛回答:「這種無明,會讓人對未來的苦(即來生的苦)或當下的苦(今生已得的苦)產生錯誤認識。這種愚癡會導致兩種不同的過程:

  1. 有些是能引起後續苦果的(我們稱為『能引所引緣起』);
  2. 有些是實際生出苦果的(叫做『能生所生緣起』)。

這兩種因緣過程,都因為對當前或未來的身心狀態認識錯誤(無明),而被啟動,這就叫『等起緣』。」

復言:「世尊!云何能引所引緣起?」 

比丘又問:「世尊!那什麼是『能引所引緣起』呢?」

世尊告曰:「第一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處,六處緣觸,觸緣受,是名能引所引緣起。」 

佛回答:「第一種是這樣的:無明 → 行(造作) → 識(識別) → 名色(身心) → 六處(感官) → 觸(接觸) → 受(感受),這就是先啟動一切的『能引所引緣起』。」

復言:「世尊!云何能生所生緣起?」 

比丘又問:「那什麼是『能生所生緣起』呢?」

世尊告曰:「第二無明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是名能生所生緣起。」

佛回答:「第二種是:無明 → 受(感受) → 愛(貪愛) → 取(執取) → 有(存在) → 生 → 老死,這就是後續導致出生與死亡的『能生所生緣起』。」

復言:「世尊!云何名為第一無明與其能引所引緣起作等起緣?」

比丘又問:「世尊!怎樣才叫做『第一無明』對這個『能引所引緣起』起到觸發作用?」

世尊告曰:「謂有一類,愚於當來後有自體,即便發起後有希求。由愚所生後有希求,便於後有見勝功德。若於現法執著可愛、不可愛境,邪分別故,造非福行。彼於資具生貪著故,或於怨憎生瞋恚故,及彼相應不能決了功德過患,放逸愚故,造斯惡行。即於後世所有過失不能思惟,不能解了行相,無明能作如是非福行緣。若於後有見勝功德,或見出離,便造福行或不動行。彼依教法或依誨法,發起思擇及修習故,能造斯行。應知如是思擇修習雖在善心,然不如理作意思惟,故是後有愚癡所引,謂於後有見勝功德,癡覆藏故,及見出離,癡覆藏故。如是非福、福、不動行,障礙對治,與六識身俱生俱滅,能於現在已得生滅異熟識中安置諸行。三種習氣由此方便,攝受後有新生種子。攝受後有新種子故,於當生中所起後有所攝名色、六處、觸、受次第而生。此名色等,於現已得異熟識中,但起因性未有果性,是故但名所引緣起。如是名為第一無明與其能引所引緣起作等起緣。」

佛說:有一類眾生,他們對未來生命(後有)將來的存在本體感到迷惑、不明白,因為這種無明,就會產生一種強烈的渴望,想要未來再度存在(即投生)。因為對未來的存在產生希求,就會錯誤地認為:「未來的生命有更多功德、更殊勝。」

若在當下又對喜歡或不喜歡的對象產生執著,例如貪愛資具(如執著衣食住行、金錢、器物、地位、財產、環境),或憎恨仇敵,再加上錯誤的分別與愚癡,就會造作出不善的行為。這些人因為迷惑,不明白善與惡的真實差異,不清楚行為的後果,放縱行為,做出許多惡業。由於這些煩惱與無明,就形成了「非福行」的因緣(也就是不善的造作)。

另一方面,有些人雖然也看見未來生命中有殊勝的功德,或追求出離(解脫),他們會造作「福行」或「不動行」:

  • 福行:是透過布施、持戒等善業;
  • 不動行:是指進入禪定等不受煩惱影響的中性行為。

這些人雖然做的是善法,但仍有根本的愚癡,因為他們的思考雖然善意,但不符合真理——例如他們仍然誤認未來的存在為「真有」,或誤解解脫為某種「實體狀態」。這些錯誤愚痴的思維,仍是被無明所覆蓋。

因此,這三種行(非福、福、不動)都是在錯誤認知中產生的,它們妨礙真正的解脫,並與六識同時生起與滅亡。這些行為會進一步影響當下的識,讓識變成承載果報的「異熟識」(業報成熟的心識)。

由這三類行所形成的「習氣」,就成為將來再度投生的「種子」。因為這些種子儲存於識中,未來的新生命就會啟動——也就是名色(身心)、六處(感官)、觸(接觸)、受(感受)等依序產生。

但此時的名色等,還只是在識中形成的因,還沒產生具體的結果,因此稱為「所引緣起」(只是導向未來的因緣過程)。

這整個過程,就是所謂的第一無明與能引所引緣起之間的互動關係,它構成了整個生命循環的啟動點。

復言:「世尊!云何名為第二無明與其能生所生緣起作等起緣?」

比丘再問:「那麼,什麼是『第二無明與能生所生緣起』的關係?」

世尊告曰:「謂有一類,愚於現在已得自體,於六觸處為緣生受,便起味著。由味著故,希求當來如是類受。由希求故,於追求時便起於取,樂受所起愛為緣故,發生欲取。言欲取者,謂於諸欲妄分別貪。此為上首,此為前行,便有欲界一切煩惱。若復以其苦受為緣,生無有愛,厭離俱行非理所引,厭離相應,依止此愛,不正方便求無有時,即便發起出離惡見、定期惡見,及此二種所依惡見。由此義故,名愛緣取。若即以此取為所依,不離欲貪而命終者,由此諸見及與欲界一切煩惱,名有欲界愛為緣取。若離欲貪,或離色貪,彼色界愛或無色愛便得生處。彼於色界或無色界煩惱轉時,發起色界、無色界取,由此諸色、無色煩惱及彼諸見,名有色界愛為緣取,及無色界愛為緣取。彼由如是愛為緣取,先得種種行所熏習異熟果識,名為有取。彼由如是取所攝受,先所積集行等種子,若彼彼處諸愛未斷,即彼彼處功能現前,能生後有。由彼行等能有當生,能令生有將入現在,故說名有。由彼取力,行等成有。以是為緣,從此命終,先所引發漸次生起,由此義故,名有緣生。生既生已,先起時分變異名老,於最後邊命盡名死,由是故名生緣老死。如是名為第二無明與其能生所生緣起為等起緣。」

佛回答:有另一類人,他們對當下(現法)已經存在的自己也同樣迷惑,當透過六根(眼耳鼻舌身意)接觸外境時,產生感受,就會對這些感受起「貪愛」。一旦產生了貪愛,就會渴望將來還能再擁有這類感受。因為有這種渴望,在追求的過程中就會產生「取」,即執取、緊抓不放。

例如對快樂的感受產生貪愛,就會起「欲取」:錯誤分別貪求各種欲樂,認為這些是最高的、應該追求的,這樣就形成「欲界」的各種煩惱。

有些人對苦受則產生「厭離」,但這種厭離不是基於智慧,而是帶著錯誤的見解去逃避現實,進而產生「出離惡見」、「定期惡見」等偏差的想法(如想要斷滅、想固定永恆存在等)。

這些錯誤見解及貪愛,統稱為「愛緣取」—因為貪愛的存在,而產生種種執取。

如果一個人帶著這些執取結束生命,這些愛與見就會成為下一世的生存基礎,這叫「有欲界愛為緣取」。

若一個人斷除對欲界的執取,卻仍然對色界(細微物質)或無色界(純精神)有所執取,那麼當下就會依照這些執取而生於色界或無色界,這就叫「有色界愛為緣取」、「無色界愛為緣取」。

由這些「取」的力量,過去所累積的行(行為)與種子被激發,結果產生一個新的「異熟果識」,這就叫「有」:一種新的存在即將開始。

當一個人命終時,因為這些取與行的力量推動,一步步形成下一世的存在,這就是「有緣生」。

當新的生命開始時,逐漸經歷身心變化就叫「老」,生命的終結就叫「死」,這就是「生緣老死」。

復言:「世尊!何緣不說愛取二種能生緣起與行為緣?」 

比丘再問佛陀說:「世尊!既然“愛”與“取”也是能引發生命流轉的重要因素,那為什麼不說這兩個也是“能生的緣起”和“行的緣”呢?」

世尊告曰:「愛取二種自界所行有分齊故。所以者何?欲界愛取,與彼色界或無色界諸不動行為等起緣,不應道理,非境界故。如說欲界愛取二種於不動行,如是色界愛取二種於無色界諸不動行,若無色界愛取二種於欲界行或色界行,及以色界愛取二種於欲界行,當知亦爾。」 

佛陀回答:「因為愛與取各自只能在它們自己的界(欲界、色界、無色界)裡面活動與影響,它們有自己的限制與範圍(分齊)。為什麼這麼說呢?

欲界的愛與取,不能作為色界或無色界中「不動行」(如禪定等高階心行)的因緣,因為這不合道理,也不在它們的作用範圍內。

同理,也不能說色界的愛與取可以造作無色界的不動行;

更不能說無色界的愛與取能造欲界或色界的行;

就連色界的愛與取想要生起欲界的行,也同樣不合理。

所以,愛與取不具備普遍作為“行之因”的能力。」

復言:「世尊!何緣欲界愛取二種,不與非福、福行為緣?」 

比丘再問:「那為什麼欲界中的愛與取,不能作為欲界中非福行(不善行)或福行(善行)的因呢?」

世尊告曰:「諸有現前愛非愛境增上力故,發生欲愛起不善根造非福行,一切皆由於因於果非福行中不知過患。彼由意樂有過失故,或由加行有過失故,起非福行。如是意樂、加行過失,唯用無明以為勝緣,非境界愛及不善根。若由欲愛造諸福行,彼信為依乃造斯行,於死於生起定信故。此愛及取,由信攝伏,我施設為有覆無記。若法欲界有覆無記,於發諸行無勝功能,以於因果及福行中不知出離,求可愛生造斯福行故,此福行亦唯無明以為勝緣。」 

佛陀說:「因為,在欲界中,人們會因為現前遇到可愛的或不可愛的對境,而生起強烈的欲愛,這會直接促使他們產生三種不善根(貪、瞋、癡),去造作非福行(惡業)。但其實,這一切的根本並不是來自‘欲愛’本身,而是來自於:

1. 不知道因果報應的後果;

2. 內心的動機錯誤(意樂有過失);

3. 行為的執行過程錯誤(加行有過失);

而這些錯誤的根源,其實都是無明造成的。也就是說,雖然愛存在,但驅動造業的「主因」還是無明,而不是愛或取。」接著佛再解釋:「有些人也會因為信仰佛法,對未來或當下產生堅定信心,因而造作福行(善業)。這時,他們是依靠信心而行善,而不是由愛與取主導。

因此,我說這種愛與取是被信心抑制住的,屬於有覆無記心(心中有煩惱覆蓋但未造善惡)。這類心境對造作福行沒有什麼真正的推動力,因為他們並不了解因果與出離真正的意義,只是想「求生可愛處」。

所以,即使造了福行,其實主因仍是無明,因為這些人誤認追求好處就是修行。」

復言:「世尊!何緣色界愛取二種不作色界不動行緣?」

比丘又問:「那為什麼色界的愛與取不能作為色界中不動行的因緣呢?」

 世尊告曰:「諸有未離欲界貪者,色界愛等未得生處。若無生處則無堪能,故非色界不動行緣。如說色界愛取二種,於其色界諸不動行;如是無色愛取二種,於無色界諸不動行,應知亦爾。彼於色界或無色界,有過患身,起有功德作意想見,或依教法或依誨法,發起如是非理作意,能為彼界不動行緣。如是所起非理作意無明所引,如是無明由此所起非理作意及果為伴,能為彼界不動行緣。是故應知,彼不動行亦唯無明以為勝緣。復有一類,依無有愛造諸福行或不動行,彼由如是無有愛故,既於諸有見多過患,豈更悕求當來諸有?然於無有不如實知,由無知故,不得諸有真對治道。又無知故,於非對治起對治想,造諸福行或不動行。由是道理,如是諸行應知唯用無明為緣,非愛及取為諸行緣。」

佛陀回答:「因為如果一個人還未離欲界的貪愛,那麼他就不可能真正生起色界的愛與取,也就不能進入色界的不動心行(禪定等)。

換句話說,若尚未達到那個境界,就沒有能力進行那個界的行為。

同樣的道理也適用於無色界:要發起無色界的不動行,也必須先超越色界的執取。

但也有一類人,他們雖然進入了色界或無色界,卻錯誤地對那些境界產生了功德的執著(例如認為色界禪定就是解脫)。

他們可能依靠教法或老師的指導而思維,但那種思維方式是錯誤的思維(非理作意),是由無明所引導,所以雖然修禪定,仍然落在無明中。

因此,那些色界或無色界的不動行,其實也都是由無明作為根本因緣,而不是愛與取。」

佛陀最後總結:「還有一類人,他們雖然對欲望冷淡,不再愛取,開始造作福行或不動行(例如修禪定),看起來好像出離了。

但實際上,他們只是看見生命有很多過患,所以不想再追求未來的存在。但他們仍然不知道什麼才是真正的解脫之道。

因為缺乏正知,他們會把不是出離的行為當作出離,繼續造作福行或禪定,這其實仍是無明主導的行為。所以,這一切的行,不論善、惡、或定行,其根本動因都是無明,而不是愛取。」

復言:「世尊!諸所有行,與六識身相應俱有,同生同滅,何緣故說行是識緣?」

比丘又問:「世尊!一切的『行』(即造作、業力),不是跟六識(眼耳鼻舌身意識)一起生起、一起滅去的嗎?那為什麼您卻說『行是識的因緣』?」

 世尊告曰:「以六識身與福、非福及不動行相應俱有,同生同滅,異熟識中安置諸行熏習種子,引發餘生新異熟識。由此道理,是故宣說行是識緣。」

佛陀回答說:「雖然六識與善、惡與無記(福、非福、不動)的行是同時發生的,但那些『行』的力量,會在潛在的識(稱為異熟識)中留下習氣種子,這些種子會促使未來生命中的新識(新的心識)生起。

因此,從因果連續性來看,就說『行是識的因緣』。」

復言:「世尊!何緣名色、六處、觸、受諸分種子,異熟識中同時引發,而復說有先後次第?」 

比丘再問:「世尊!既然名色(心身)、六處(六根)、觸、受這些因緣的種子,是在異熟識中同時被引發的,為什麼佛陀您卻說它們在當來世中是依序、先後產生的?」

世尊告曰:「彼於當來,先後次第而生起故,如是而說。」

佛陀回答說:「雖然這些法的因在前世同時被熏習,但它們在未來生命中實際現起時,確實是有先有後,次第展開的。所以我才這樣說。」

復言:「世尊!何緣名色、六處、觸、受,說為當來生身之相?」 

比丘又問:「世尊!為什麼說名色、六處、觸、受這幾支是『來生身體』的特徵或組成?」

世尊告曰:「由彼是因受用依止,及是其因受用體故。」 

佛陀回答說:「因為它們構成了未來身心的依據與工具,是身心活動所依止的基礎,也構成了對未來感受經驗的本體,所以說它們是來生之身的相貌。」

復言:「世尊!若唯名生都無其色,斯有何過?」

又問:「世尊!如果來生只出生『名法』(心法),而完全沒有『色法』(身體),那會有什麼問題呢?」

 世尊告曰:「若一生中唯有其名不依色住,相續生起不應道理。」 

佛陀回答說:「如果在一個生命中,只有心識(名法),卻沒有與之相應的身體(色法)作為依止,那麼心識就無法相續生起,這是不合因果道理的。」

註:這句話要注意它的語境與對象,是在說明「一般的有情生起(指欲界、色界)過程」說明 「異熟識(投生識)」若無色身作依處,就無法相續。

復言:「世尊!若唯色生都無其名,斯有何過?」

又問:「世尊,如果一個生命出生時只有色法(身體),卻完全沒有名法(心),這會有什麼問題呢?」

世尊告曰:「若唯有色無名執受,即應散壞不得增長。」 

佛陀說:「如果只有色法、而沒有心來執持與感受,那這個身體就會散壞、無法持續,也不能成長。」

復言:「世尊!若但說言識緣六處,斯有何過?」

又問:「世尊,如果直接說『識緣六處』,不經過名色這一支,有什麼錯誤或問題嗎?」

世尊告曰:「初受生時六處未滿,唯有身根及意根轉,應不可得由此兩根為體。名色最初有故,次第增長,與後圓滿六處為緣故,說名色是六處緣。」

佛陀回答:「剛投生的時候,六根還沒有完全發展,只先有身根和意根在活動。不能只靠這兩根就說六處已成。

所以要從『名色』的形成開始,讓身心漸次增長,等到六處圓滿,才說六處成立。因此說:名色是六處的因緣。」

復言:「世尊!若六處滿生身究竟,何緣復說觸受二種?」 

又問:「世尊!如果說六處圓滿了,身體也就完成了,為什麼還要再說『觸』與『受』兩個階段?」

世尊告曰:「若於生身六處已滿,雖是受用所依究竟,而未得名受用究竟,由因及受,方得說名受用究竟。是故應知,要須受用所依究竟,及與受用因體究竟,方得說名生身究竟。」 

佛陀說:「雖然六處(眼耳鼻舌身意)圓滿了,這只是具備了能受用外境的『依止條件』;但若還沒有生起觸與受,不能說真的開始『受用經驗』。唯有當『受用的依處』和『受用的實質內容』都圓滿時,才能說這個生命的身心已經真正完成了。」

復言:「世尊!如說無明為緣生愛,又復說言受是愛緣。若唯無明是其愛緣、不緣於受,斯有何過?」 

又問:「世尊!您一方面說『無明』是『愛』的因緣,一方面又說『受』也是愛的因緣。

那如果我們只說『無明』是愛的緣,而不說『受』也是愛的緣,這樣會有什麼錯誤嗎?」

世尊告曰:「愛有三種,應於一時三種俱起,由愛觀待受為緣故,非一時起,由此道理,非唯無明與愛為緣。」

佛陀回答說:「愛有三種(欲愛、有愛、無有愛),這三種愛會依不同的『受』在不同時機生起,但它們都以『受』為條件,不能獨立於受而生起。所以不能只說無明是愛的因緣,還必須承認『受』是愛直接的緣由。」

復言:「世尊!若爾,此愛唯受為緣,斯有何過?」

又問:「世尊!如果說『愛』只是以『受』為緣,那這樣會有什麼錯誤呢?」

世尊告曰:「應一切受皆是愛緣,然復有受非是愛緣,彼能為緣斷滅諸愛,是故非唯受為愛緣。」

佛陀回答:「一般來說,所有的『受』(感受)都可以成為『愛』的因緣,但有些感受卻不是滋生愛的條件,反而能幫助斷除愛(例如苦受引發出離心)。所以不能說『受』就是愛的唯一因緣。」

復言:「世尊!若唯說愛與有作緣,不緣於取,斯有何過?」

又問:「那如果只說『愛』與『有』是因緣關係,而不承認『取』也是『有』的因緣,這樣會有什麼問題呢?」

世尊告曰:「悕求名愛,於嶮惡趣無有悕求,然由所作非福行故,雖求善趣相違果生,彼果生時豈緣於愛?唯應用彼取為其緣。又如所說無有愛者,悕求無有;求無有時,由造福行、不動行故,相違果生。此果生時豈緣於愛?唯應說彼取為其緣。由此道理,非唯用愛與有為緣。」

佛陀說:「人們可能渴望(悕求)愛與善趣,但若他們行的是不善業,即使希望升天,也會墮入惡趣。這種果報(惡趣)顯然不是出自愛的緣,而是來自之前的取(執著行為),所以這裡應該說是由『取』而生,不是愛直接導致。」

「又如一個人想要『無有』(例如追求涅槃或無色界),但當他努力時,卻是以有為、或福行、不動行(即有為善業)為手段,結果導致他生於有(而非涅槃)。

這個果報也不是愛造成的,而是來自先前的執取行動(取)。因此也應說這是『取』的因緣。所以依據這些道理,不應該只說『愛』與『有』之間有因緣,還必須承認『取』才是『有』的直接因緣。」

復言:「世尊!若取緣有,有緣生者,何緣不說取之與有以為集諦?」

再問:「既然『取』是『有』的因緣,而『有』又引生『生』,那為什麼在四聖諦中不說『取』或『有』是集諦,而只說『愛』是集諦呢?」

世尊告曰:「愛能造作四種業故,一者此愛於其自體境界受中,能作貪味繫縛業故;二者此愛能作發起諸取業故;三者此愛能作令先所引行等成有業故;四者此愛能作死後續生業故。由是因緣,唯說此愛以為集諦。」

佛陀回答:「因為『愛』能夠產生四類重要的業(行動):

  1. 使心貪著於所受的境界,生起執取與沉迷;
  2. 引發後續的執取行動(即『取』);
  3. 讓過去已造的業(行)能成熟成為『有』;
  4. 推動來世的續生。

因此,愛是整個苦的累積根本,所以我說『愛』是集諦(苦之因)。」

復言世尊!若生老死,名色六處觸受為相,於此生身何緣顯示生老死名。

又問:「世尊,如果『生、老、死』是由名色、六處、觸、受等階段所構成的,那為什麼還要特別提出『生、老、死』作為獨立的名稱來標示一個生命體呢?」

世尊告曰:「為顯如是生身之相,有三種苦成苦性故。」

佛陀說:「是為了明確顯示一個生命體所具備的相貌 —— 即三種苦(苦苦、壞苦、行苦)會在這個生身中完全呈現,顯示出『生、老、死』的苦性。」

復言:「世尊!生顯何苦?」

又問:「世尊啊!『生』是什麼苦呢?」

世尊告曰:「生顯行苦。」

佛回答說:「生是行苦。」(※「行苦」指的是生命的過程中,不斷變化、無法自主的痛苦。)

復言:「世尊!老顯何苦?」

又問:「那『老』有什麼苦呢?」

世尊告曰:「老顯壞苦。」

佛說:「老是壞苦。」(※「壞苦」是指身心衰敗、功能退化的痛苦。)

復言:「世尊!死顯何苦?」

又問:「那『死』的苦又是什麼?」

世尊告曰:「死顯苦苦。」

佛說:「死是苦苦。」(※「苦苦」是最直接、劇烈的苦,如死亡的痛苦與恐懼。)

復言:「世尊!如是四種生身之相,由生老死有何差別?」

又問:「那麼,這四種有生命的現象──生、老、死,它們彼此之間有什麼不同?」

世尊告曰:「即此四種生身之相,若次第生,若屬彼生,若如是生,應知是名生身生相。」

佛回答說:「這四種生命現象,無論是依次出現,或是屬於某一生命狀態,或者是這樣展現出來的,都可統稱為『有生命的身體現象』。」

復言:「世尊!云何次第生身生相?」

又問:「什麼叫做『依次而生的生命現象』?」

世尊告曰:「於其最初有下種生,從此無間有漸增生,從此無間有出胎生,從此無間有漸長生。既成長已,受用言說能得等生,如是品類名次第生。」

佛說:「最初是種子形成的開始(像是胚胎),接著慢慢增長,再來是出生出胎,然後是逐漸成長。等到長大以後,會說話、會思考,能夠使用各種事物,這樣的過程就叫做『依次生』。」

復言:「世尊!此屬誰生?」

又問:「那這樣的生命狀態是誰的?」

世尊告曰:「蘊、界、處生都無有我。所以者何?以諸蘊等漸增長故,其性無常,即無常法有此生相。」

佛回答說:「這些生命現象其實只是『蘊』(五蘊:色、受、想、行、識)、『界』、『處』的變化,沒有一個固定的『我』存在。為什麼這麼說?因為這些蘊等會不斷變化、增長,它們本質上就是無常的。」

復言:「世尊!云何而生?」

問:「那生命到底是怎麼生起的?」

世尊告曰:「由命根力有暫時住,分限法故,其性無常,即無常法如是而生。即此四種生身之相,時分變異,應知能作五種衰損,說名為老。」

佛說:「因為命根(維持生命的根本力量)暫時讓它得以存在,加上有『分限法』(時間與條件的限制),所以會有生命現象。但這些都是無常的。」

復言:「世尊!云何名為五種衰損?」

又問:「哪五種衰損呢?」

世尊告曰:「一者鬚髮衰損,以彼鬚髮色衰壞故;二者身相衰損,形色膚力皆衰損故;三者作業衰損,發言氣上喘息逾急,身戰掉故,住便僂曲,以其腰脊皆無力故,坐即低屈身羸弱故,行必按杖,身虛劣故,凡所思惟智識愚鈍,念惛亂故;四者受用衰損,於現資具,受用劣故,於戲樂具,一切不能現受用故,於諸色根所行境界,不能速疾明利而行,或不行故;五者命根衰損,壽量將盡,隣近死故,遇少死緣,不堪忍故。即於此四生身相中,復有六種死差別相:一者究竟死、二者不究竟死、三者自相死、四者不究竟死分差別相、五者究竟死分差別相、六者時非時死。應知此中自相死者,謂識離身,色相滅沒差別之相,如是名為生身相中名色等相由生老死而有差別。」

佛說:

  1. 鬚髮衰損:鬍子、頭髮的顏色改變或脫落;
  2. 身體衰損:外形、膚色、體力都衰退;
  3. 動作衰損:說話聲變虛弱,呼吸急促,身體顫抖、站不穩,走路要靠拐杖,思考能力變差,記憶混亂;
  4. 受用衰損:對外界事物(食物、娛樂等)無法好好享受,也無法清楚感知外界刺激;
  5. 命根衰損:壽命將盡,接近死亡,對死亡的因緣無法抵抗。佛又說:「在這四種生命現象中,還有六種死亡的不同表現方式:」
  6. 究竟死:完全死亡;
  7. 不究竟死:看似死但未真正死亡(如昏迷);
  8. 自相死:識神離開身體,身體功能停止的那一刻;
  9. 不究竟死分差別:尚未全死但有明顯變化;
  10. 究竟死分差別:進入死亡前的明顯徵象;
  11. 時非時死:死於應死的時間或非應死的時間。

佛最後說:「這就是有生命的身體中,名色(身心)等現象因為生、老、死的變化而有不同的表現方式。」

復言:「世尊!於緣起中說三種愛,一切皆是生身之緣。何緣處處多分,唯說欲界生身?」

問:「世尊啊!您在緣起法中提到三種愛(欲愛、有愛、無有愛),這些全都是導致生命生起的條件。但為什麼每次談到生身(生命形成)時,大多都只說『欲界』的生命?」

世尊告曰:「欲界生身相最麁故,易顯了故,非永解脫退還道故。」

佛回答:「因為欲界的生命狀態最粗顯、最容易被觀察與理解,而且這種生命還未真正脫離生死輪迴,所以比較常被說明。」

復言:「世尊!如先所說諸引緣起,諸生緣起有十二分,於諸分中,幾是能引?幾是所引?幾是能生?幾是所生?」

問:「世尊!依照您之前說的緣起內容,生命的形成包含了十二個環節(十二因緣)。請問這十二因緣中,有哪幾個是『引導』作用?哪幾個是被引導的?哪幾個是能生的?哪幾個是被生的?」

世尊告曰:「應知於此十二分中,無明與行及識一分,名為能引;復有一分識及名色、六處、觸、受,名為所引;復有一分受、愛、取、有,名為能生;生及老死名為所生,應知一分名色、六處及與觸、受,亦名所生。」

佛說:「這十二個環節中:

  • 『無明』、『行』與『識』,是用來引導生命流轉的,叫做『能引』;
  • 『識』、『名色』(身心)、『六處』(六根)、『觸』與『受』,是被引導的,叫做『所引』;
  • 『受』、『愛』、『取』與『有』,能產生新的生命,叫做『能生』;
  • 『生』與『老死』則是被產生出來的,叫做『所生』;
  • 而像『名色』、『六處』、『觸』與『受』這些,也同時屬於被生出來的範圍。」

復言:「世尊!如是諸分,若引若生,為一時起?為次第起?」

再問:「那這些因緣之間,是同時發生的?還是有先後順序?」

世尊告曰:「一時而起,次第宣說。」

佛回答:「它們其實是同時生起的,但為了方便說明,會依照次第一個一個講出來。」

復言:「世尊!如是諸分,若一時起,何因緣故,先說其引後說其生?」

又問:「既然它們是同時出現的,那為什麼要先講引導的,再講被引導或產生的呢?」

世尊告曰:「要由有引後有方生,非無引故。」

佛說:「因為有『引』才會有『生』,沒有引導就不會有出生的結果,所以必須先說『引』的因緣。」

復言:「世尊!無明亦緣非理作意,何故唯說無明為緣?」

問:「世尊!『無明』是因為錯誤思考(非理作意)而來的,那為什麼經文中只特別說『無明』是緣起的根本因?」

世尊告曰:「無明亦引非理作意與行為緣,又從無明所生觸受為緣生愛,是故偏說。」

佛說:「無明本身就會帶動錯誤的思考方式,也會推動造作(行),而從無明引起的觸與受,也會成為愛的條件,因此經文中會特別強調『無明』。」

復言:「世尊!略由幾相應知緣起?」

再問:「簡單來說,要怎麼樣才能明白什麼是緣起?」

世尊告曰:「略由三相應知緣起:一者由無動作知緣起相,二者由性無常知緣起相,三者由有堪能知緣起相。」

佛說:「只要從三個特徵來觀察,就能了解緣起的道理:

  1. 沒有主宰的動作─ 表示生命不是由一個『我』去主導產生的;
  2. 本質是無常的─ 一切因緣所生法都會變化;

會產生作用(力量)─ 表示它們能夠推動生命的流轉。」


(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 卷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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