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解讀三大範疇:服務業的碳排樣貌與盤查重點
範疇一:直接排放的構成與辨識重點
在溫室氣體盤查中,範疇一(Scope 1)代表企業實體控制下的直接排放,主要包含固定燃燒、移動燃燒、製程排放與逸散排放四大類。製造業與服務業在這一範疇的構成與碳排規模上有顯著差異。
製造業範疇一的特性:
- 排放集中度高:多來自工廠中的鍋爐、熔爐等高耗能設備;
- 排放密度大:大量高溫高壓的製程反應排放(如冶煉、化工);
- 數據取得穩定:常有自動化監控與熱值統計。
服務業範疇一的四種來源:
- 固定燃料燃燒 小型鍋爐、熱水器、瓦斯爐、備用柴油發電機; 常見於餐飲業、旅宿業、百貨賣場等場所; 資料來源為燃氣帳單、柴油採購量、用量登記。
- 移動燃料燃燒 包括公司自有車隊、公務車、物流配送車; 製造業多集中於廠內車輛,服務業則具多樣化與業態依賴; 建議採行: 全年油耗統計; 車種與車號管理; 使用GPS或里程表輔助核算。
- 製程排放(服務業多為例外) 製造業核心項目之一; 服務業除實驗室或醫療單位可能涉及氣體(如笑氣、氧氣)排放外,普遍不涉此項; 可視業態選擇性納入。
- 逸散性排放 為服務業盤查的「隱藏地雷」,卻極為關鍵: 冷媒逸散:冷氣、冷凍櫃、展示櫃洩漏; 化糞池甲烷逸散:特別在餐旅業、旅館業常見; 消防設備排放:如滅火器與抑制系統中的氣體; 特點: 難以以排放量直接量測; 須透過冷媒加注量、維修紀錄、設備登記表等方式估算; 若無管理制度,往往被忽略,形成帳外排放。
- 製造業範疇一特性:高排放密度,集中點源;
- 服務業範疇一特性:排放密度低,但設備多、據點廣,總量不容小覷;
- 建議作法: 設備盤點台帳化; 成本/碳排雙向管理(例如瓦斯費用與瓦斯排放); 將冷媒、化糞池等納入制度化管理。
範疇二:能源間接排放與電力使用的盤查實務
範疇二(Scope 2) 主要涵蓋外部供應的電力、蒸汽與熱水使用所導致的間接排放。此範疇對於服務業而言,往往是總碳排的第一大來源,因其營運模式仰賴長時段、連續供電的設施運作。
服務業電力使用的碳排特徵:
- 全天候設備運作:如冷藏櫃、照明、空調等;
- 據點分布廣:單店用電不高,但門市量大;
- 能效管理分散:難以統一管控、調度。
製造業比較:
- 製造業雖用電密集,但其排放重心仍在製程與燃料燃燒;
- 電力占比取決於是否為電爐式製程;
- 整體上集中、單點高耗能,盤查容易集中處理。
盤查建議(依指引):
- 用電數據來源: 依據「台電電費帳單」進行計算; 各據點逐月彙整,全年合計後乘以排放係數。
- 特殊情境處理: 轉供電力/共用電表: 可依「樓地板面積」、「營業面積」、「開機時數」等合理分攤; 建議制定一套標準依據並保存計算過程以利查核。
- 再生能源使用處理: 若使用太陽能、綠電、購買T-REC: 可列為0碳排; 必須具備購電證明或設備運轉紀錄。
- 服務業應優先掌握用電資料的完整性與正確性;
- 應建立「據點彙整表」、「帳單掃描備查」、「內部分攤依據制度」三大工具;
- 範疇二的穩定掌握將是申報合規與未來碳費估算的重要基礎。
範疇三:其他間接排放的策略性價值與未來趨勢
範疇三(Scope 3) 指企業在其營運邊界外所引發的間接碳排放,涵蓋供應鏈上下游活動、產品使用階段與報廢階段,以及員工交通、顧客運輸與廢棄物處理等。目前環境部公告的碳盤查規定僅強制盤查範疇一與二,範疇三雖非必填項目,但在永續報告(如GRI、TCFD)、供應鏈管理(如SBTi、CDP)與品牌ESG評比中,已成為展現治理深度與前瞻能力的關鍵指標。
常見的服務業範疇三項目:
- 零售業: 商品供應鏈碳排; 包裝材料與物流配送; 回收與報廢端管理。
- 旅宿業: 顧客交通碳排(特別是飛行、接駁); 食材與備品供應鏈來源; 客房備品的一次性使用率與清潔用水。
- 資訊服務業: 雲端儲存與伺服器使用; 員工差旅與通勤碳排。
建議作法:
- 先盤點自身上下游活動與營運鏈條;
- 規劃性地逐步收集供應商排放資訊與合作揭露機制;
- 將範疇三當作中長期永續治理的實踐舞台,而非法遵負擔。
- 短期內無強制性,但高度代表企業ESG誠信與揭露深度;
- 可與碳足跡標示、供應商合約條款、綠色採購政策連動;
- 若企業目標包含國際合作或品牌差異化經營,應及早佈局。
綜合總結:製造業 vs 服務業在碳盤查上的本質差異
比較面向 製造業 服務業 排放特性 高密度、集中式、大型設備與製程 分散式、據點多、低密度但總量不容忽視 範疇一重點 製程反應、工業鍋爐、燃料燃燒 小型燃燒源、冷媒逸散、備用設備 範疇二重點 大廠用電(集中) 營業據點用電(分散),空調與照明密度高 範疇三潛力 原料供應鏈碳排龐大 業態依賴性強,有策略潛力
接續篇章將深入分析服務業最常被忽視但碳排潛勢極高的兩項來源:「冷媒逸散」與「化糞池甲烷」,並提供可行的盤查制度與實務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