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歲那年,國三,母親鼓勵我去投校內文學獎。對那個充滿規則的場域尚不熟悉,但驕矜自滿的我還是動筆,從決定參賽到真正投稿僅花十分鐘書寫,新詩組喜提佳作。那一年我甚至沒讀過國文課本以外的新詩作品,我只是文學場域裡的井底之蛙。
高中以後,為了維持我那「才女」的名號,我只能啃著一本本國內作家的散文與新詩作品,想辦法提高自己的審美與寫作技巧。那之前外國文學讀的比較多,還沒習慣華語為主的語言風格,直到我也因為青春期而變得躁動不安,直到我開始正視自己身上的創傷。
十六歲,第一次嘗試用散文寫了自己的童年故事,沒有虛構,只有被幻想化的真實:我化身金魚,往前游,游到水缸邊緣,然後夢見自己墜地,夢見周身的液體都是我的眼淚。那瞬間第一次感受到創作的喜悅,以及獨屬於文學獎「被肯定」的榮譽感。
十六歲的校內文學獎,我以新詩、散文、小說三首獎之姿,正式的認可自己在寫作上還算有些天賦。不過學校生活還有學校生活的事,整個高二除了文學獎,我一邊經歷了社團教學、曖昧、失戀、理想破滅等等的青春痛苦特輯。當下出演的我是苦情女主角,淚眼婆娑;現在重新品味的我是銳利的影評,故事太俗濫。總之高二(還有高一)都這樣稀里糊塗的過去了,高三又有什麼不可以?高三的我還真的不可以,「不」否定的是我生存的意志。
總而言之,參考書考卷模擬考,撕裂了我本來幻想的窗口。高三時從三類轉二類,一邊看頂大科系一邊幻想自己可以念文組。寫散文的時間獻給作文,流眼淚的時間變成想死,我咬牙苦撐,好不容易活了下來,卻什麼都不剩了。準備學測前,我最喜歡單曲循環的歌是〈不重逢〉,裡面有段歌詞是這樣寫的:
啊,是我做錯了什麼嗎/至高無上的命運啊/至高無上的命運啊/看我
那時比較悲觀,滿腦子唱的是「是我做錯了什麼嗎」;但真正考完學測的那個寒假,腦海裡卻只剩下「看我」兩個字了。還來不及想為什麼,學測國寫全國佳作的通知書送達教務處。我好像又活成以前那個樣子了——可能嗎?選填志願時我發現自己好想念的T大外文系因為社會太爛過不了一階,另一個好想讀的T大哲學系求了我爸半天才填上去,剩下一律聽從他們安排。我好想和他們說看我一下吧,就看我一下,像命運看著我喜歡的歌手那樣,好的壞的都無所謂。
三個月前,放榜了。那個早上我爸很緊張、夢見我上第一志願的媽媽也焦慮了起來,不過命運可能看了我一眼,總算是上了他們期待的科系。我很高興,於是我哭了一個下午,也不知道為什麼流下眼淚。我只知道從現在起有另一條路得走,原本的生活只能光明正大的結束,偷偷地藏起來,再偷偷地開始。
所謂始於足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