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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思齊(本篇收錄於「極光」現內含超200+感情專文,有吸引力養成、分手療傷、性覺察、感情詐騙、迴避型人格、女權探討、高端反殺術、我想和你談的十場戀愛,[文章連結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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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篇:從讀者投稿中,看見妳不敢說的真相】
續EP16第一次買情趣用品,我學到的事發布後,72小時內,我收到了十幾封關於「當他主動提出嘗試」的讀者投稿。
每一封信都像一面鏡子,映照出親密關係中最幽微的權力不平等。
最讓我震撼的不是故事本身,而是投稿者在信末的共同請求: 「請一定要匿名,我不想讓任何人知道是我。」
這種羞恥感,正是問題的核心。
【數據來源說明】 本文引用數據來自:
- 衛生福利部保護司109年度「臺灣婦女遭受親密關係暴力統計調查計畫」
- 衛生福利部保護司2020-2024年家庭暴力通報統計
- 婦女救援基金會2024年「親密關係權力控制認知調查」
- 家庭暴力研究中心公開統計資料
【導讀】
根據衛福部109年度「臺灣婦女遭受親密關係暴力統計調查」,我國18-74歲曾有或現有親密伴侶的婦女,遭受伴侶暴力的終生盛行率為19.62%。
也就是說,每5名婦女就有1人在其一生中曾遭受伴侶暴力。
需要釐清的是:這個統計包含精神、肢體、性或經濟暴力等各種形式。而今天要討論的「性方面的勉強配合」,很多時候並未達到法律定義的暴力程度,因此實際數字可能更高。
正如一位投稿者所說:「我的經歷永遠不會出現在官方統計裡,因為從法律角度來看,他沒有『強迫』我。但那種無形的壓力,誰又能統計?」
今天要分享的三個故事,來自不同背景的讀者投稿。她們的共同點是:都曾經在伴侶提出「嘗試新東西」時,感到強烈的壓力卻無法拒絕。
本篇文章獻給:
- 那些曾經為了「不掃興」而勉強自己的女性
- 那些分不清「同意」和「屈服」界線的人
- 那些想說不卻說不出口的妳
- 那些正在學習重新定義親密關係的人
好的,讓我們開始吧👇👇👇
【投稿一:32歲心理諮商師的告白】
以下內容經投稿者同意,以第一人稱呈現
「他把那個紫色的盒子放在餐桌上的時候,我正在夾一塊糖醋排骨。
『我買了一個東西。』他說,語氣輕鬆,像在說買了新的咖啡豆。
我看了一眼盒子上的英文logo,筷子掉了。
我是個心理諮商師,我每天都在教個案如何設立界線,如何為自己發聲。但那一刻,我發現自己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他做了我最愛吃的糖醋排骨,開了一瓶不錯的紅酒,甚至點了香氛蠟燭。我以為是因為我們結婚三週年快到了。
原來不是。原來這頓晚餐是有目的的。
最讓我難受的不是那個東西本身,是他理所當然的表情。好像我一定會說好,好像這是送給我的『禮物』。
紫色盒子在床頭放了一個星期。
每天晚上他都會提起:『妳考慮得怎麼樣?』
從期待變成不耐煩,最後他說:『妳是不是不夠愛我?』
那天晚上,我終於說了:『我不想用。』
『為什麼?妳都沒試過怎麼知道不喜歡?』
我深吸一口氣:『我不需要試過才能知道自己不想要什麼。就像你不需要吃屎才知道屎不好吃。』
房間裡安靜了整整三十秒。
三個月後,我們離婚了。
不是因為那個紫色盒子,是因為我發現,在這段關係裡,我的『不』永遠沒有他的『要』重要。
現在回想起來,我想對所有女性說:妳的不舒服是真實的,不需要合理化。真正愛妳的人,會尊重妳的界線,而不是一直試圖突破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