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決定要換地方住,得搬家時,我發現我喜歡搬家,那種將東西都帶走,結束、告別一個地方的感覺挺好的。決定後就開始努力地將東西吃掉、用掉,還有丟掉,平時不能下定決心丟的,這時候都得決定了。
我爸爸是警察,我小時候2年搬一次家,小學唸過4個學校,高中唸了2個。小學時對於轉學沒什麼感覺,搬完家,爸媽就會帶我們到新學校入學,被老師帶進一個班,開始上課。小學畢業時,我想到,如果6年都在同一個學校的話,多無聊啊!
退休前,有時候先生跟我有衝突,我幾次離家出走,在外面住一、二天,或幾個月。退休後,在台北租個小房間,白天出去待在那裏寫東西、看電腦,換過幾個地方,都是到期或不住時搬回家,想租時再搬東西出去。分居後在高雄租房,後來搬回我自己住的家;過一陣子在台南租房,2年後搬回家。前幾年在礁溪租房休養身體,現在要換瑞芳住,真有趣。
搬家前要先整理,然後排好順序,哪些先搬?哪些後搬?什麼時候要開始搬?要怎麼搬?前後可以有幾天的時間?發現搬回家,或從家中搬出來時比較簡單。像這次直接換租房,就有點擔心房子能不能接得上?又不能太早找房子,如果碰到可以的房子,人家不可能等你太多天。這次我週三看完房子,決定要租,約下週三9月3日簽約,9月5日起租,這樣的日期房東答應,只是我原租房15日才到期,重疊了10天。好吧!多點時間讓我慢慢搬,我喜歡慢慢來。
這幾年都儘量不買不會消失的東西,家裏有的,從家裏拿,我不嫌麻煩地搬來搬去。這幾年回台北顧孫女,有些東西都隨身帶著,像藥,一個月份的都帶著,萬一有人生病或臨時有事,我被留在某地多天的話才不會斷藥,藥不能光放在某一處啊!
9月3日簽約時,我拎了2個袋子的植物,放在房內,房東說可以將東西帶來;5日拖了一個行李箱去,是冬天的衣服,因為太重了,沒拿完,將衣櫃、桌椅、冰箱等處擦乾淨;今天7日再拖一箱去,剩下的冬衣和掛在外面的衣服,還有拖把,將地拖乾淨,衣服收好,抽屜裏決定什麼東西要放哪裏?冰箱插電看看,會冷,去買了一個電鍋;明天週一有朋友來泡澡、討論事情,幫我載一些東西去,就2個小紙箱,比較重的書,一個行李箱,一個棉被袋;11日兒子來幫我載小摺桌,2張椅子,2張摺椅,再一些廚房、浴室的雜物,還有冰箱裏的。還留一些每日要用的,在交屋那天用一個行李箱搬走。
在整理的時候趁機將所有的東西都看一遍,有的忘了,不記得了,有的拿出來用,有的丟掉,希望多丟一些,免得搬,有的還很難決定,只好丟進箱子裏,先搬走再說。覺得小東西很煩,花比較多的時間裝箱。
上一次搬全家的東西時,我發現我很會收東西,屋內的廚櫃很少,但是裏面的東西收不完,心裏一直在唸,人活著,為什麼要有那麼多東西呢?我的東西算不多,不太買東西,但一家6口人,林林總總林的加起來搬了2次才搬完,因為我發現,要先將客廳中打包好的箱子搬走,才有地方再堆箱子,所以先叫一車搬。那種搬全家的事情我不會再碰到了,現在只有自己的東西,還是要將東西減少才是,換比較小的房間是減少東西的好方法。
(2025.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