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案例內容經適當調整,非當事人真實情況)
案件狀況
當事人與告訴人有民事糾紛,告訴人將整件事情張貼至爆料公社等公開社團公審當事人,當事人為解釋來龍去脈,因此在個版張貼部分對話紀錄及相關事件說明,但該貼文有部分告訴人個資,因此遭告訴人提出個資法告訴。處理過程
本案陳育騰律師主張以下重點:
當事人並無犯罪故意,是先遭公審、後面為了說明整件事情才張貼含有部分告訴人個資的文章,而該個資部分僅占一小部分,並非故意洩漏。
個資部分也有一部分是告訴人公開資訊,並非無恣意利用、處理、蒐集。
援引實務見解與無罪推定原則:強調刑事訴訟「罪疑唯輕」「舉證責任在檢方」,若無法排除當事人無知情可能,即應為不起訴。
案件結果
檢察官最終採信我們的辯護,獲得不起訴處分,成功讓當事人免於刑事責任與污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