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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督教中,創世記二章的 「 上帝用人的肋骨造女人 」 常被引用來說明夫妻關係。傳統上,這段經文被詮釋成女人源於男人,因此女人應當順服男人;甚至進一步強調 「 男人是頭,女人是身體 」 ,藉此鞏固父權式的婚姻秩序。然而,隨著聖經研究的深入,這樣的解釋顯得過於簡化,甚至偏離經文本意。
許多學者指出, 「 肋骨 」 一詞在希伯來文中也帶有建築用語的涵義,可能指的是 「 屋脊 」 ——兩邊缺一不可,必須對稱而立,才能成為一個完整的結構。若從這個角度來看,女人並不是被造來從屬於男人,而是與男人互為結構、互為支撐。當二人成為一體時,並沒有誰主誰從,夫妻關係應是彼此順服,彼此成全。
這樣的理解已經足以挑戰父權式的婚姻神學。但我想更進一步提出:或許我們需要一個新的隱喻,來更好地描述夫妻之間的奧祕關係。這個隱喻,來自基督論。
在教會歷史上,基督論的核心爭議之一,就是如何理解耶穌基督既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迦克墩信經給了深邃的表述:基督 「 不相混亂,不相交換,不能分開,不能離散 」 。意思是,基督的神性與人性既彼此區分,又不可分割;祂不是 「 一半神、一半人 」 ,也不是「變來變去的神人合體」,而是完整的神性與完整的人性,在同一位格中共存。
如果我們將這個神學語言運用在夫妻關係上,會得到一個全新的婚姻隱喻。夫妻之間,不是 「 誰被誰吸收 」 ,也不是 「 一方取代另一方 」 ,而是像基督的二性一樣,在張力中彼此共存:
- 不相混亂:婚姻不是要彼此抹去個性,而是保留完整的自我。
- 不相交換:夫妻不該將責任或角色推卸給對方,而是各自承擔,互相支持。
- 不能分開:婚姻建立的是深度的連結,超越契約,更是一種生命的盟約。
- 不能離散:即便面對挑戰與距離,夫妻仍然在彼此的生命裡,成為無法抹去的存在。
這樣的隱喻,不僅能幫助我們突破傳統對婚姻的權力化想像,也能打開更豐富的神學想像。婚姻不是 「 誰是頭、誰是身體 」 的等級秩序,而是差異中的合一。兩人之間的差異,不需要被消除,也不需要被壓抑,而是像基督的二性一樣,在張力之中顯出新的可能。
對個人而言,這讓我們明白,在婚姻裡不必消解自我,反而是在彼此成全中,找到更完整的自己。對家庭和教會群體而言,這也避免傳統婚姻神學中的濫用——特別是 「 妻子要順服丈夫 」 被用來壓迫女性的情況。真正的婚姻不是權力的施壓,而是互為支撐的共存。
對於社會來說,這也是一個值得深思的挑戰。在父權深植的文化裡,婚姻往往被當作制度化的權力分配。然而,若以基督論作為隱喻,婚姻就被重新想像為一種奧祕:兩個完整的個體,既不同,卻又彼此緊密相連。
後現代神學提醒我們:真理不是單一的,也不是穩定的,而是充滿差異、張力與不確定性。夫妻關係若用基督論的語言來理解,正好回應這種後現代的特質。它不是要給婚姻一個固定的角色分工,而是承認 「 合一中的差異 」 ,並且在差異之中展現愛。
婚姻的奧祕因此不再是 「 誰主誰從 」 ,而是 「 如何在張力中共存 」 。這樣的婚姻神學,讓我們更貼近聖經中 「 二人成為一體 」 的真義,也避免將婚姻工具化為父權或文化的控制手段。
從 「 肋骨 」 到 「 基督論 」 ,我們看見聖經文本與神學語言如何幫助我們重新想像婚姻。夫妻關係,不是權力的分配,而是奧祕的共存;不是自我的消解,而是差異中的合一。
也許,這正是我們今天所需要的婚姻隱喻——既保有自我,又彼此成全;既不相混亂,又不能分開。這樣的婚姻,才真正反映了上帝所創造的美意。
後記:隱喻不是鐵籠
或許有人會擔心,把夫妻關係比擬為基督論的 「 不相混亂,不相交換,不能分開,不能離散 」 ,會不會因此暗示:婚姻就像基督二性一樣,永遠不可破裂,因此不容許離婚?
這是一個值得警惕的風險。因為隱喻若被過度神聖化,就可能變成枷鎖,而不是自由。
首先,我們要清楚:隱喻本來是用來描述愛的奧祕,不是設立新的律法。 如果婚姻關係已經成為傷害、壓迫、或失去尊嚴的場域,那麼繼續強調 「 不能分開 」 反而成了一種暴力。加拉太書 5章1節提醒我們,上帝從來不是要人被囚禁,而是呼召人得自由。
其次,基督論隱喻強調的,是 「 差異中的合一 」 以及 「 完整的彼此 」 ,而不是外在形式的強制連結。當婚姻失去了愛與互相尊重,它就已經背離了隱喻的精神。
最後,我們要記得:隱喻是有限的語言,它幫助我們看見理想,但不等於否認破裂的現實。婚姻若走向失敗,離婚不代表背叛信仰,反而可能是保護生命、尊重差異的一種必要選擇。
因此,當我們使用這個基督論隱喻時,需要帶著後現代神學的敏感性:它是一種詩意的想像,而不是鐵律。它幫助我們看見婚姻的美好可能,但絕不是要把人困在不能呼吸的籠子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