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著的意義是什麼?
這個問題,很多人都問過。
他們並不是真的想知道,只是覺得它聽起來很有深度。
我相信還是有人真心想尋找答案——
只是那樣的人,太少了。
我自己也常問自己這個問題。
有時候,我甚至覺得,活著本身沒有任何意義。
不是悲觀,也不是絕望——只是單純的事實。
活著——這個詞,並不是被誰創造出來的。
它只是「存在」本身的狀態,一個人正在呼吸、正在腐朽、正在經歷時間。
而「意義」不同。那是人類為了安慰自己所發明的詞。
它是被定義、被追問、被賦予的。
所以當「活著」與「意義」被放在同一個問題裡時,
答案註定是——無意義。
因為「活著」只是發生,而「意義」是幻想。
人為了能承受「活著」,只好假裝那裡面有些什麼值得相信的東西。
「活著」屬於自然,而「意義」屬於語言。
當語言企圖去描述自然時,就會產生虛無。
所以這個問題的答案其實很簡單,就是無意義。
問這個問題的人,本身沒問得完整,所以答案註定偏向無意義。
我想,他真正想問的是「人為什麼要活著?」
而這個問題已經完全沒有矛盾了。
也沒必要在去解釋這個問題的答案了。
因為答案本身已經不再重要。
「人為什麼要活著」這個問題,其實預設了一件事:活著應該要有理由。
可一旦發現,也許「活著」根本不需要理由,問題就崩塌了。
因為這個問題的存在,是為了讓人能夠忍受「沒有理由」這件事。
真正面對「沒有理由」而仍然繼續呼吸的那一刻,其實已經走出了這個問題。
哲學家加繆說過:「真正嚴肅的哲學問題只有一個——自殺。」
但他最後得出的答案卻是:即使世界荒謬,人也應該反抗荒謬地活著。
不是因為活著有意義,而是因為活著本身就是對無意義的抵抗。
所以——
「人為什麼要活著?」
也許答案不是一句話,而是一個動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