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類型的小說看多了,無論是現代背景還是仙俠背景,套路不外乎就是那幾種。
- 重生+穿越混合型:
大致上就是主角先穿越到原主、然後發現原主已經重生過,但可能因為心如死灰還是其它原因不願重活一世,然後把身體交給主角。
- 別人重生、我穿越:
- 自己重生復仇:
前世慘到不能再慘,一朝重生,開始找出前世仇人,有仇報仇、有怨抱怨。
然後找恩人報恩,狗血一點的還會以身相許,發展感情線。
我個人不太擅長描寫這類劇情,再加上我對男女感情和婚姻的看法很悲觀,這類的劇情好壞就不多做評論。
我比較在意的是重生復仇的動機和正當性。
首先要提到《關鍵報告》這部電影。
《關鍵報告》由阿湯哥主演,大致內容是講述未來世界裡,有一種可以預知犯罪的技術,可以在犯案前幾分鐘透過三位「先知」投射出的片段畫面來找出案發地點和犯人,讓有關當局可以事先抓人,阻止犯罪發生。
以前看的時候,就單純當作科幻電影看待,順便欣賞阿湯哥的帥氣英姿。
之後電視台每次播出,我都會停下來看。
看多了,想的也多了。
犯罪發生前就被制止,那犯罪還成立嗎?
你可以說這人有犯罪意圖,可是他還沒動手,犯罪尚未發生,自然也沒有受害人出現。
以法律觀點來說,刑法上有兩種說法。
- 預備犯:開始準備工具或手段
- 未遂犯:開始實行犯罪但沒成功
如果那個人已經做出「明顯為犯罪做準備」的動作,例如買好炸藥、排列定時裝置、到現場勘查、架設監視等。
法律有時認為這已經危險到足以處罰。
那就是預備犯。
但是!不是所有犯罪都有預備犯罪,只有法律明文規定的特定罪才有。
這是為了避免濫捕,總不能說你哪天心血來潮想在銀行前面多待幾分鐘,警察就出來抓人,說你意圖搶銀行,正在進行現場勘查。
而未遂犯是更進一步的說法。
例如那個人已經開始實行法條裡的「構成要件行為」,但因為外力介入而沒造成結果。
例如他已經開槍,但沒打中;已經點火,但火被撲滅; 已經把人推進水裡,但人被救起。
這種情況就算沒有受害者傷亡,仍然構成未遂。
那《關鍵報告》裡的「預知殺人」在法理上是哪一種?
我覺得應該都不是。
因為在那個世界觀裡,他們抓人的理由,是『預知結果已經確定會發生』。
這是現代刑法完全不能接受的邏輯。
現代刑法通常要求至少要有具體上的危險。
例如你酒後開車,已經搖晃到差點撞到人。
所以電影裡的抓法,在現實法律裡不存在,不能因為「你將來會犯罪」就逮捕你。
最多就是刻意觀察犯罪發生率極高的特定族群。
但是,這樣就會構成一種歧視。
聰明的讀者應該明白我指什麼,不過這話題太敏感,就不多談了(笑)。
回到我之前說的,我在意的部分。
重生之後的「報仇正當性」到底從何而來?
如果我被人害了,然後重生。
情感上,我的想法應該會是:我死過一次,你們欠我的血債,我要討回。
或是趕快出門買樂透。
但法律與邏輯卻冷冰冰地站在一旁:
此刻的世界線裡,對方還沒害你。
動手,就是先犯者。 你成了那個提前破案的「預犯罪」執行者。
我所在意的是「邏輯不通」。
就像我用《關鍵報告》裡的例子。
預知犯罪 ≠ 既遂犯罪。
報仇需要「被害事實」,但重生後,事實消失,記憶卻還在。
那重生者的記憶,究竟算什麼?
我把這個想法和疑問交給AI回答,答案是:
1. 法律上:無效證據
沒有受害事實,只剩主觀認知。
2. 敘事上:絕對真相
讀者站在重生者視角,自然認定仇人「確實會」害死他。
3. 哲學上:平行宇宙的事實傳遞
上一條世界線的殺意,被帶到這條世界線。
總之,這類小說的劇情,如果像我一樣突然閒來無事,和小說講究邏輯的話。
結論就是:
『重生者擁有「未來的受害事實」,但世界沒有。』
所以重生復仇文裡的「反派擔當」角色,大多都會被描寫成罪大惡極之人,要多可惡就多可惡、要多邪惡就有多邪惡,人格和行為上都是罄竹難書。
這就是作者替主角復仇的正當性添上一筆的結果。
當然,比較嚴謹或是和我想到同樣問題的作者,就會讓主角復仇的手法比較間接,而不是直接打上門。
這樣在劇情上就需要讀者花點時間和腦袋去細讀了。
但是會找這類小說來看的讀者,可能大部分都不願意想太多,只想看爽文。
這或許就是為什麼我們明明知道邏輯不通,卻依然愛看重生復仇文的原因。
在現實世界裡,法律講求證據、講求程序,往往讓人感到憋屈;但在小說的世界裡,我們擁有上帝視角,確信那是『絕對的惡』。
所以,即便理智上我知道這是『預知定罪』,但在情感上,看著主角快刀斬亂麻、直接解決掉那些未來的惡人,還是讓人大呼過癮。
原來,我們看這類小說,求的不是法理的正義,而是一份得以宣洩情緒的『爽快』啊。
PS:無論是我正在連載的長篇小說《塵世無名》還是番外短篇《桃花債》,都不有重生、穿越、系統等套路出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