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5名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19日做出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去年底通過的憲法訴訟法違憲,其中備受爭議是,依舊的憲訴法程序,需要2/3的總額(8人),也就是6名大法官參與評議。但5名大法官卻以「迴避」為由,將3名拒審的大法官排除總額之外。憲法法庭22日也排定24日將再進行其餘案件評議,由於3名大法官已認定114年憲判1號「自始無效」,5名大法官是否依例繼續將3名大法官永遠「被迴避」、排除總額之外,備受關注。(See:2025/12/22,Newtalk新聞,憲法法庭復活開始排案、是否讓3大法官「永遠被迴避」受關注)
憲法法庭復活延燒!3大法官創憲政惡例…打破「法官不語」原則!不參與評議卻私下提不同意見書?學者炸鍋:應送懲戒!憲法法庭僵局解藍白不樂意?│李正皓 主持│【新台派上線 精彩】20251222│三立新聞台
憲法法庭之所以遲遲無法作成判決,問題出在這三位大法官不出席!固然,起源是因白藍亂立法導致癱瘓憲法法庭!然而,這三位大法官做錯判斷、做錯決定,竟然持續拒絕參與評議!
10月9日還違反「法官不語」的司法慣例原則,自行對外發「聲明稿」的方式表達她們的立場跟意見,已明確違反〈司法院大法官自律實施辦法〉第6條規定:「大法官對明知已繫屬於司法院之案件,應避免公開發表評論或提供諮詢意見。」(See:2025/10/10,鏡報,陳嘉宏專欄:3位大法官為何違反法官不語)。
12月19日再度違反「法官不語」的司法慣例原則,透過期刊投書發表「不同意憲法法庭憲判字第1號判決法律意見書」。對此,憲法學者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蘇彥圖說,3名大法官主張「憲法訴訟法修正案」違憲的判決無效,這3名大法官非常堅持自己的法律意見,但她們的聲明甚至不能被稱為「不同意見」,因為她們已經否認其他大法官得以組成憲法法院、並作成裁判的合法性。遺憾的是,用這種方式處理意見,對憲法法院是一個相當大的傷害。多元社會中,法律本來就充滿不同意見,但要思考所做的事,會不會對制度,甚至對整個台灣的憲政民主造成傷害。(See:2025/12/21,自由時報,憲訴法修正案違憲!中研院法研所蘇彥圖:憲政危機還沒解除)
儘管有論者諄諄善誘以事關台灣司法制度信任與大法官們歷史定位,懇請3位大法官斟酌再三回到憲法法庭。(See:2025/12/22,鏡報,陳嘉宏專欄:最後一次呼籲3位大法官回到憲法法庭)
可是,因這三位大法官已經自外於憲法法庭、自絕於台灣人民(有人民才有憲法可言),同時,五名大法官憲法法庭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已經出爐,未來,憲法訴訟,均應依照憲法法庭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所規範的審理程序,回復到原來的憲訴法規定進行。若此,這三位大法官如何自處?
例如,這三位大法官堅持要有十人才能開庭,那24日評議若是判決,其等如何處理?除非其等遵從憲法法庭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否則,其等既不遵從憲法法庭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按理應該只有自行請辭一途。
我們並非建議:其等理應自行請辭。而是設想上情,揣測:其等理應自行請辭!
蓋:唯有如此,其等才能既堅持己見,又能夠安然自措。 否則,如何能「世間安得雙全法,不負如來不負卿」?倘若其等繼續留下,就只能夠接受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若是,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反之,若仍舊堅持己見,理應自行請辭,以表明志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