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回顧文學/藝術史,肯定會覺察到一個反覆出現、卻長期被誤解的現象:某些在感官上被視為「不完整」的人,反而在語言、思想與藝術形式上,展現出異常深刻且穩定的創造力。
從古希臘傳說中的荷馬,到近代的彌爾頓、波赫士,再到二十世紀的海倫.凱勒,以及當代台灣逐漸浮現的視障與聽障書寫者,他們的存在不僅構成文學史上的特殊案例,更對我們習以為常的「能力」、「完整」與「創作條件」提出根本性的質疑。
一般直覺往往會將視覺或聽覺的缺失理解為一種匱乏,進而以「克服困境」、「勵志典範」的敘事來解釋這些創作者的成就。然而,這樣的理解方式其實遮蔽了更重要的事實:他們的創作並非建立在與限制對抗的英雄敘事上,而是源於一種更深層的感知轉換與對世界理解方式之重組。對於許多視障者來說,世界並未因此消失,而是被迫以不同的入口重新顯現而已。當視覺這一高度主導現代文化的感官通道被削弱,語言、聲音、觸覺與記憶反而成為主要的認知支柱。
這使得視障創作者在書寫時,較少依賴外在景象的描繪,而更傾向於結構、節奏、概念與內在經驗的鋪陳。波赫士晚年完全失明後,仍能口述完成極為精密的短篇小說,其文本中對時間、無限、重複與記憶的處理,顯示的正是一種高度內化的世界模型。波赫士說道「失明是一種風格」,並非修辭性的自我安慰,而是對創作狀態的冷靜判斷。
類似的情形也見諸於聽障創作者。他們對聲音的接收受限,卻往往在視覺、空間與符號系統上發展出極強大的敏感度。
這使得他們在藝術表現上,往往能突破語音中心主義傾向,轉向更具身體性與結構感的敘事方式。在這些作品中,沉默不再只是缺席,而成為一種具有張力的表現手段。
更深一層來看,許多視障與聽障創作者之所以能長期而穩定地投入創作,與其說是天賦或毅力,不如說是一種強烈而清楚的存在意識。
由於他們往往長期處於被觀看、被代言、被同情的位置,因此對於「誰在說話」、「以什麼身分說話」具有高度自覺。創作,對他們而言,不只是表達情感或技巧展示,而是一種奪回主體位置的行動——一種以第一人稱重新定義自身經驗的方式。
海倫.凱勒的書寫,正是這種意識的典型例證。她之所以反覆強調語言的重要性,並非單純出於教育經驗,而是因為語言使她得以進入一個原本對她封閉的世界。
透過語言,她不僅理解事物,更重新建構了自我與世界之間的關係。她的作品之所以能超越時代,正因其觸及的並非個人遭遇的悲情,而是「人如何透過語言成為人」這一根本命題。
進入當代,科技條件的成熟,進一步改變了視障與聽障創作者的創作環境。螢幕閱讀器、點字顯示器、語音輸入與 AI 輔助工具,使文字的生成、修改與組織不再受限於傳統的視覺操作。
這些技術的意義,並不在於「補助弱勢」,而在於讓創作重新回到思想、語言與結構本身。當操作門檻降低,真正的差異便回歸到創作者是否有足夠的思想深度與表達能力。
然而,社會如何看待這些成就,往往比成就本身更值得反省。過度的勵志化敘事,容易將作品消解為情感消費的素材;而過度的分類標籤,又可能將其固定在「身心障礙文學」的邊緣位置。
較為成熟的文化態度,應是既不否認其處境的特殊性,也不因此降低其作品的評價標準。換言之,我們既可以談波赫士的失明經驗,卻不應因此忽略他在世界文學史中的核心地位。
更重要的是,這些創作者的存在,本身便動搖了現代社會對「能力」的想像。在一個高度視覺化、效率導向、即時回饋的文化中,我們往往將感官敏捷與操作速度視為理所當然的優勢。
然而,視障與聽障創作者的作品提醒我們:感官的完整並不等同於思想的完整,速度與可見性也未必帶來深度。文學與藝術真正倚賴的,始終是對經驗的理解能力、對語言的掌握,以及對存在處境的反思。
從這個角度來看,視障與聽障創作者並非文化的邊緣者,而是某種意義上的先行者。他們以自身經驗,揭示了後視覺、後效率時代的另一種可能性——在那裡,創作不再由感官優勢決定,而回到人如何思考、如何理解、如何為自身經驗發聲的核心問題。
因此,談論他們的成就,最終並不是為了證明「即使這樣也能成功」,而是迫使我們重新思考:究竟什麼才是文學與藝術真正需要的「完整之人」。在這樣的反思之中,我們或許會發現,真正的光,並不總是來自眼睛;真正的聲音,也不必然經由耳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