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知發展-皮亞傑(皮亞傑)幼兒期大約是一歲到三歲。在這段時間,幼兒的認知發展,是從感覺運動期的第五階段,逐漸發展到運思前期的前概念階段。感覺運動期第五階段稱為三級循環反應,年齡約為十二到十八個月。在這個階段,幼兒會出現導向探索的行為。幼兒會主動嘗試不同的方法,觀察行為所帶來的結果變化。例如,幼兒會從不同的高度丟球,或往不同的方向擲球,並注視球落下的位置。幼兒透過感覺與動作探索外在世界,並逐漸學會使用新的方法來解決問題。例如,幼兒可能會利用一條線,將想要的物品拉向自己,以達成目的。在這個階段,物體恆存概念已經建立。即使物體不在眼前,幼兒仍然知道它是存在的。在感覺運動期即將結束時,幼兒開始能運用詞彙、數字或圖形等符號,來描述自己的經驗與想法。這代表符號表徵能力的開始,幼兒也能模仿不在眼前的事物,逐漸銜接進入運思前期。感覺運動期第六階段稱為心靈表象階段,年齡約為十八到二十四個月。在這個階段,幼兒不再只依賴實際嘗試來解決問題,而是能在心中進行心智聯合,在腦中發明新的方法。此時的幼兒,已具備符號想像的智慧。運思前期的年齡範圍為二到七歲。其中,二到四歲稱為前概念思考階段,四到七歲稱為直覺思考階段。前概念階段的年齡約為二到四歲。幼兒已具有表象智力,能運用內在心像或象徵符號來組織思考,並逐漸形成解決問題的新基模。幼兒開始建立基本的因果觀念,能理解動作與結果之間的關係。例如,打開開關,燈就會亮。透過日常生活中規律的作息,幼兒也逐漸發展與日常活動相關的時間概念,例如吃完早餐之後要上學。然而,幼兒的注意力仍然短暫,時間概念尚未成熟,無法等待或回溯記憶,只能專注於現在或立即發生的事物。在前概念階段,幼兒具有自我中心的特性。由於認知尚未成熟,幼兒無法站在他人的立場或角度思考,認為他人的想法與自己相同。例如,幼兒可能會認為,月亮一直跟著自己走。幼兒也會出現集中作用。注意力容易集中在某一個物體、事件或細節上,而無法同時看到整體。例如,看到用貝殼做成的小鳥飾品時,幼兒可能只說是小鳥,或只說是貝殼。此外,幼兒具有萬物有靈論的特性。會將生命或意識賦予無生命的物體。例如,被椅子絆倒時,可能會認為椅子是故意害自己跌倒。大約在兩歲以後,幼兒開始出現心理象徵的能力。幼兒具有延遲模仿的能力,能模仿不在眼前發生過的行為。例如,模仿母親幫洋娃娃洗澡,或模仿成人抱娃娃的動作。幼兒也具有象徵性思考。語言是一種象徵符號,幼兒能一邊遊戲,一邊用語言表達經驗與想像。在繪畫時,即使只畫點或圈圈,也能用來代表自己或重要他人。此外,幼兒會進行象徵性遊戲。二到四歲是象徵性遊戲發展的高峰期。例如,將椅子排成一排假裝是火車,跨在掃帚上假裝騎馬,或進行扮家家酒的遊戲。
艾瑞克森的心理社會發展理論心理及社會發展
幼兒期主要的發展任務為自主性對羞恥與懷疑(autonomy / shame and doubt)等概念的建立。
在此階段,幼兒控制自己身體及環境的能力增加,同時也開始注意自己與照顧者是不同的個體。
自主性發展加上任性行為達到高峰,幼兒常喜歡說「不」,並堅持自己的意見,儀式化行為也相當顯著。
以下方法有助於培養幼兒的自主性。
父母應該允許幼兒自己做一些安全的活動,讓幼兒知道他們的探索是被允許的。
父母應供給機會,給予幼兒肯定自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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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洛依德的性心理發展理論
佛洛依德認為,幼兒的滿足由口腔轉移至肛門。
幼兒開始有控制排泄的能力。
幼兒視排泄物為寶物,因為排泄物是其身體的一部分。
父母應建立幼兒良好的生活習慣,給予大小便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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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發展理論
此階段幼兒為價值中立(value-free)。
幼兒的道德判斷與道德價值及道德意識無關,因此稱為道德前期(premoral stage),又稱為無律階段(stage of amoral)。
幼兒的認知停留在自我中心的思考上。
一到二歲的幼兒不管遊戲規則,沒有社會團體的意識。
隨著語言發展的增進,幼兒能聽得懂命令與禁止,並在遊戲中模仿較大年齡的兒童。
在父母與師長的指引下,幼兒才會漸漸進入他律階段。
二歲以前的嬰幼兒尚無道德意識,行為的原則只依照自己的喜惡。
幼兒滿二歲以後,進入道德發展的第一階段,即道德成規前期(preconventional level)的避罰服從取向階段。
此時兒童判斷行為對或錯的標準為,不受罰就是對的行為,受罰就是錯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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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
語言可表達情感與想法,與其環境互動,增加幼兒的認知與社會經驗,因此語言發展為發展的重要里程碑。
六歲以前為學習語言的關鍵期(critical period),其中幼兒時期最為重要。
語言發展的基礎包含生理基礎、心理基礎與社會基礎。
在生理基礎方面,兒童開始說一些有意義的話,約在一歲到一歲半之間,須待神經系統、發音器官及聽覺器官功能的成熟與互相協調,語言學習才會開始。
在心理基礎方面,幼兒學習語言有賴於對聽來的或要學習講的語言之了解。
在社會基礎方面,語言是人類群體生活特有的產物,須靠後天的學習與模仿才能發展。
真正有意義的語言需符合兩個條件。
第一,說話者可了解自己說話的內容,並將內容與代表事物連結在一起。約一歲到一歲半,幼兒會開始說一些有意義的話。
第二,他人可了解說話者的內容。若幼兒語言表達只有父母或主要照顧者可以了解,而其他人無法了解其表達內容,即表示非真正有意義的語言。
教導幼兒學習語言時,可用指物命名的方式,例如出示娃娃給幼兒時,同時告訴幼兒「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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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發展的階段
第一期為單字時期,約一歲到一歲半。
此為真正語言學習的開始。
幼兒多使用單字語句,以單字代表一個完整句子,例如幼兒說「媽媽」,可能表示媽媽來了、我要找媽媽或媽媽抱我。
幼兒常用物的聲音代表名稱,例如狗叫汪汪,用嘟嘟表示汽車。
幼兒的語言多為重疊的單音,例如車車。
第二期為稱呼時期,約一歲半到二歲。
幼兒已明白語言的效用,並有意義且努力學習語言。
此時常使用雙字句,且知道每個物件均有名稱,因此稱為稱呼時期。
進入雙字句後,幼兒進一步使用多字句,用幾個字組成句子表達較複雜的意思,例如媽媽狗,表示媽媽把狗趕走。
此類句子不照文法順序,稱為電報式語言。
幼兒學習語言時,最早且最多出現的是名詞,其次為動詞,再次為形容詞。
第三期為構句期,約二歲到三歲半。
此為學習語法與語氣的時期,與環境關係密切。
幼兒模仿性增強,會學習成人的語氣與語法,句子結構較為完整,因此稱為構句期。
第四期為好問期,約三歲半到五歲。
此時幼兒能說出複句與平行句,例如爸爸要去,我也要去。
會出現含副詞的複句,並使用連接詞,如因為、所以,以表達因果關係。
此階段幼兒因果思考開始發生,對周遭不了解的事物喜歡問到底,為幼兒求知慾的表現。
遊戲。幼兒期常見的遊戲活動。幼兒一般,會先從感覺運動遊戲開始,接著發展模仿、假裝及想像遊戲,之後,再發展到運動遊戲。一至二歲的幼兒,多半專注於操作簡單的玩具,不太重視友伴,遊戲型態以單獨遊戲為主。大於二歲的幼兒,開始喜歡在其他幼兒旁邊玩耍。玩伴之間,雖然偶爾會有語言溝通,也會交換玩具,但仍以各自玩樂為主,這種情形,稱為平行式遊戲。平行式遊戲,大約會持續到三歲左右,之後,才會出現聯合遊戲,以及合作式遊戲。感覺遊戲,是透過感官知覺,來獲得快樂的遊戲。例如,玩樂器,或觸摸會震動的按摩墊。運動遊戲,是運用手、腳,以及身體等大肌肉的遊戲。例如,盪鞦韆,溜滑梯,或騎三輪車。建構性遊戲,具有明確的目的,幼兒會透過操作物體和玩具,來組織,或創造出新的作品。例如,堆積木,玩黏土,或堆沙。建構性遊戲,大約在二歲左右出現。隨著動作技能,以及認知能力的發展,建構的內容,會愈來愈豐富。模仿遊戲,通常在十八個月左右開始出現,三至四歲時,達到高峰。透過模仿遊戲,幼兒能充分發揮想像力和創造力,並嘗試扮演,與自己不同的各種角色。受容遊戲,是指幼兒並非主動參與,而是以接受為主的活動。例如,看電視,看電影,聽音樂,聽故事,或看圖畫書。────────────────情緒。幼兒期,是情緒發展的重要時期。情緒,在兒童整個人格發展的過程中,占有相當重要的地位。好奇心,在幼兒期達到高峰。幼兒會對環境中的人,事,物,產生高度興趣,並專心觀察,細心探索。恐懼。約在二至三歲左右,因為好奇心強烈,加上語言能力進步,幼兒特別喜歡問為什麼,這個階段,稱為好問期。如果成人忽視,或責備幼兒的提問,甚至處罰其好奇行為,就可能抹殺,好奇心的發展。在二歲左右,幼兒會出現視覺方面的恐懼,例如,深色的物體,龐大的物體,以及黑暗。在聽覺方面,幼兒可能害怕,卡車,打雷,吸塵器,或火車等巨大聲音。在空間方面,幼兒可能害怕,小床或玩具被移離原本的位置,或是搬家。到了三歲左右,幼兒害怕的視覺事物會增加,例如,假面具,滿臉皺紋的老人,以及黑暗。嫉妒。喜愛。赫洛克指出,嫉妒,是幼兒在面對真實,或想像中,可能失去愛的情境時,所出現的正常反應。幼兒期的嫉妒反應,在表現上,常與憤怒相似。常見的表現,包括傷害妨害者,裝病,或假裝恐懼,以引起成人注意。此外,也可能出現尿床,吸吮拇指,拒絕自己進食,以及哭泣等退化行為。整體來看,幼兒的情緒分化,已相當完整。幼兒的情緒反應,除了受到氣質等先天特質影響之外,也會受到後天成熟,以及學習經驗的影響。一般而言,隨著年齡增加,幼兒期的情緒反應,會比嬰兒期,來得較為和緩,較為有效,也較為間接。
營養。幼兒的生長速度,較先前階段緩慢。活動量較低的幼兒,每日建議熱量攝取,約為一千一百五十大卡。活動量適度的幼兒,每日建議熱量攝取,約為一千三百五十大卡。蛋白質方面,每日需要量為二十公克。鈣質方面,因幼兒骨骼與牙齒發育更顯重要,每日建議鈣質攝取量,為五百毫克。在合理的範圍內,應讓幼兒自行選擇食物。幼兒喜歡儀式化的行為,可準備一套固定的食具。約在二歲左右,大部分幼兒會出現食慾較差,進食量減少的現象,一般稱為生理性厭食。在處理幼兒的生理性厭食時,需特別注意相關原則。────────────────安全及事故傷害。跌倒及墜落。在三歲以下,幼兒可能在沒有成人監視下,跑到巷口,馬路,或車輛後方玩耍,進行騎三輪車,或打球等活動。幼兒無法估計汽車速度,而駕駛也容易忽略身材矮小的幼兒,因此很容易造成嚴重意外。預防方式為,嚴禁幼兒在馬路,巷口,及車後方遊戲。應帶幼兒到公園,進行玩球,或騎三輪車等活動,並教導幼兒簡單的交通安全規則。樓梯的臺階高度應一致,並設置防滑裝置。樓梯應設扶手,樓梯口應設柵門。窗戶需加裝欄杆,幼兒床應設床欄。浴室與腳墊,需有防滑設備,地板避免打蠟,以免滑倒。應避免鞋帶鬆脫,褲子過長,或穿著成人拖鞋,以防絆倒。────────────────機動車事故。────────────────燒燙傷。常見起因,包括洗澡時被熱水燙傷,或因幼兒好奇,打翻茶壺,或鍋子,遭熱水或熱菜餚燙傷。此外,幼兒觸摸電插座,或電器用品,可能引起電灼傷。預防方式為,洗澡時應先放冷水,再混合熱水,水溫不可超過五十二度。盛裝熱水的茶壺,及裝有熱菜餚的鍋子,應放置於幼兒無法取得的高處。應避免幼兒進入廚房。桌布長度,不應垂至幼兒可拉扯的高度。電插座應設置在高處,或加裝保護蓋,亦可用家具遮擋。────────────────中毒。幼兒誤吞毒物,是常見的事故傷害之一,可能造成消化道灼傷,或食道狹窄等嚴重後果。預防中毒,最安全且有效的方法,是移除有毒物品,讓幼兒無接觸的機會。應選用具有安全瓶蓋的藥品,或清潔用品,使幼兒無法自行打開。丟棄前,應將容器沖洗乾淨。清潔用品,必須存放於原容器內,不可存放在食品容器,或飲料瓶中,以避免幼兒誤食。所有化學物品,均應貼有標籤,並放置在幼兒無法取得的地方,或上鎖保存。使用化學物品時,應保持在成人視線範圍內。避免在幼兒面前服藥,以防模仿行為。並應教導幼兒,藥物與維生素,不是糖果。
大小便訓練。大便訓練。大便訓練,通常比小便訓練,較早完成。一般在一歲到一歲半時,幼兒能自行蹲下與站起,並能遵從指示,或自行發出提示聲音,即為訓練大便的適當時機。小便訓練。小便訓練,約在二歲左右開始。適宜的訓練時機,包括進餐前後,睡眠前後,外出前,以及返家之後。一般而言,小便訓練,約在三歲左右完成。而睡眠時的小便控制,則需至四至五歲,方能完成。────────────────分離焦慮。分離焦慮,是指父母,或主要照顧者不在現場時,幼兒出現恐懼,難過,與挫折的情緒反應。此種焦慮,約在出生後十二個月左右出現,並於十八至二十四個月,達到最高峰。分離焦慮的歷程,可分為抗議期,失望期,冷漠期,以及否認期。────────────────幼兒的攻擊與反抗行為。二至三歲幼兒的反抗行為,屬於自我表現的正常現象。此階段,主要表現為身體行動的獨立,多出現在一至四歲之間,並以三歲為最高峰。第二反抗期,則表現為全面性地,要求身體,行動,以及思想的獨立。────────────────手足競爭及退化行為。競爭,是自我意識的表現。二歲幼兒的競爭行為,尚不明顯。三歲以後,競爭行為逐漸出現,在三至四歲時,表現得更為明顯。退化行為,是指個體退卻現有的行為模式,回復至過去發展階段的行為。當幼兒面臨壓力,或感到不舒適時,較容易出現退化行為。常見情境,包括生病,住院,搬家,父母外出,或有新的弟弟妹妹加入家庭。────────────────兒童虐待。兒童虐待,包括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以及兒童疏忽。在兒童虐待案件中,施虐者多為父母,近親,或父母的朋友,則僅占少數。預防虐待的發生,應先確認潛在施虐者。保護受虐兒童,可透過社會局轉介,至寄養家庭,或家庭扶助中心。並應在事故發生前,即提供支持性的處理措施。同時,需教導父母,了解兒童的正常發展,避免對兒童抱持不切實際的期待。必要時,可採取暫時撫養,或撥打免付費的婦幼保護專線,一一三,請求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