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醫學發展,標靶治療已成為抗癌的核心手段之一。然而,標靶藥物並非萬靈丹,不是每一位病友、任何時機都適用。究竟在哪些關鍵時刻,醫師會建議將標靶治療納入治療計畫中?
如果在癌症早期就確診,治療的首選一般是外科手術,摘除腫瘤後再以藥物(化療、標靶等)清除肉眼看不見的微小殘餘病灶,盡可能杜絕癌細胞死灰復燃的機會。
但如果病人的身體狀況不適合動手術,或是發現時已是晚期,癌細胞擴散到全身多處,則標靶治療是有力的選項之一,藥物成分經由血液循環散布到各處病灶,消滅癌細胞。癌症病人在4種情況下可能會做標靶治療,依個人狀況而定,標靶藥可以單獨使用,或者和化療、放射線治療等其他療法靈活搭配,尋求最佳整體治療效果。
1. 確診以後,確認癌細胞「有靶可打」
標靶治療的大前提是「有藥物可攻擊的弱點」,確診癌症後,醫師常會建議進行腫瘤分子分析(大多是基因檢測),看看癌細胞是否具有特定基因突變或表現異常的蛋白質。
如果檢測結果顯示有適合的「靶心」,醫師就可能考慮採用標靶治療,有時甚至不需要先接受傳統化療。是否能在一開始就使用,取決於腫瘤特性、臨床指引與病人整體健康狀況。
2. 化療效果不佳或出現嚴重副作用時
如果癌友已經接受化療,但療效有限,或是因副作用過於嚴重而難以持續,醫師可能會重新評估治療策略。如果此時發現腫瘤細胞具有可被攻擊的靶點,就可能轉換為標靶治療,作為下一步控制病情的方式。
3. 作為維持治療,長期控制病情
假如癌友在主要治療(例如手術、化療或放療)後,病情已穩定,醫師可能會建議使用標靶藥物作為維持治療,目的是延緩復發、拉長無惡化存活時間。
這一類情形通常需要長期服用或施打藥物,也會密切追蹤副作用和後續療效。
4. 腫瘤復發或轉移時
當癌症復發或發生轉移,治療目標通常會從「根除」轉為「長期控制」。此時,如果腫瘤仍保有舊靶心,標靶治療常是重要選項之一。
部分病人也會在復發時重新做基因檢測,因為癌細胞可能隨時間發生新的基因變異,產生可用的新靶心,這時標靶治療一樣能發揮剋制腫瘤的功效。
標靶治療是高度個人化的選擇,並沒有一個「人人適用的固定時機」。是否適合、何時使用,都需要建立在分子檢測結果、醫學證據與醫師專業判斷上。對病友而言,最重要的是與醫療團隊充分討論,了解每一個治療選項的目的、好處和限制,做出最符合自身狀況的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