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闆省了保費,卻賠上一輩子。」
這不是情緒勒索,是最近真實發生在台北的悲劇,17歲少女打工,被絞碎機奪命,還沒加保勞保。
我先說結論:沒加保,不是省錢,是預約破產+坐牢的門票。這起事故不是單一個案,而是台灣長期「未加保、少報薪」的縮影。
一句話總結:. 政府會先給錢,最後由雇主買單,還可能買到刑責。
很多雇主心裡想的是:. 「工讀生啦~做一下而已啦~應該不會那麼衰吧?」
但《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可不是走佛系路線。
🌱法律現實是這樣:
- 即使沒加保,家屬仍可向勞保局請領職災死亡給付。
- 勞保局給完錢,會對雇主啟動「代位求償」:全額追討。
- 再加上:
- 行政罰鍰(至少2萬起跳)。
- 《刑法》過失致死罪(最重5年)。
- 民事高額損害賠償。
你以為沒保就沒責任?
法律只會說:「你沒保,責任更大。」
🌱那商業保險呢?
可以用來抵充賠償,但如果連最基本的社會保險都沒有,在法官眼中,你不是疏忽,是心態有問題。
🌱站在員工立場:
我們要的不是多,是基本保障。不是老闆可憐,是我們風險真的在現場。
🌱站在管理者立場:
做到三件事可立刻自保:
所有員工,不論正職、兼職、工讀,一律依法加保。→ 不要再分什麼「算不算員工」,法院只看「你有沒有指揮監督」。投保薪資如實申報,不要玩少報遊戲。→ 省保費,最後變成賠償放大器。高風險工作(機械、化學品)一定要加購商業保險+教育訓練。→ 保險是止血,訓練是預防。
🌳Mio人資長的經驗小結
我輔導過的企業裡,真正「出事」的,幾乎都不是惡老闆,而是這種話開頭:
- 「我們規模小」
- 「以前都這樣」
- 「應該不會那麼剛好」
但職災從來不看公司規模,它只看:有沒有制度。
✔️ 有加保,風險可控。
❌ 沒加保,人生翻盤。
不是每個老闆都該當法律專家,但每個老闆都該知道:人命不打折,法律不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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