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刑事一審的最後一次開庭結束,二月底,就要迎來判決結果。
這是段好漫長的過程,事情過了快三年,遲遲等不到正義伸張;明明是受害者的我們,卻要每個月來法庭報到,花費許多精力與時間,想盡辦法舉證,只盼法官能相信我們,而非對方的一派胡言。
最後一次開庭時,由於先前已調查完證據,此次開庭進入「辯論程序」,雙方針對案件的事實、適用法律、建議量刑等面向進行激烈的辯論。
檢察官拿出事前擬好的稿子,清楚有條理地敘述整起事件的經過,從孩子傷勢及醫師證詞中,找出保母說法的矛盾之處,以證明對方在照顧期間,曾用不明方式大力且重複地搖晃孩子,而非如她所聲稱的,僅是一次不小心跌倒讓孩子撞到頭。
檢察官更將原先起訴的「過失致重傷害罪」,改成刑期更重的「傷害致重傷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因對方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罪,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聽聞至此,我的淚水止不住滑落,浸濕了口罩。由於沒有監視畫面的直接證據,只有我們知道,這三年來為了向檢方及法官證明對方是故意而非過失,我們投注了多少心力蒐集醫療證據及醫師證詞,終於在這一刻,看到一絲成功的曙光。
保母的律師依舊用輕浮的態度來開庭(後來看到新聞報導我才得知,對方律師竟然還能對鏡頭燦笑,令人不齒),他是個聰明人,更是個沒同理心的壞人,故意曲解醫生證人的證詞來幫保母脫罪。保母也是繼續供稱她只有過失,真是噁心。
到了討論量刑的環節,法官讓我方發言。我和先生強忍悲痛告訴法官,孩子因為嚴重腦傷,不僅無法享受一般小孩的快樂,連最基本的「活著」都成為一種奢求。我和先生必須照顧他一輩子,承擔長期的照護與經濟壓力,而可惡的保母卻逍遙法外,甚至將名下財產全部轉移,無疑是剝奪我孩子未來的照顧資源,足以顯示她毫無悔意,完全不值得同情。懇請法官從重量刑,替我的孩子伸張正義。
最後,法官諭知本案二月底宣判,開庭結束。
這次的開庭經驗,讓我心情低落了好長一段時間。就算過了三年,每次開庭時憶起當時的點滴,仍然歷歷在目,讓我被迫重新經歷當時的痛楚。
加上開庭時同步承擔了許多複雜的情緒,像是對方公然說謊讓我對人性感到失望、對孩子承受痛苦的心疼及所託非人的自責、以及對檢察官能同理我的感激,這些濃烈的情緒,讓我必須花費比開庭更多的時間去消化。
雖然無法預測法官最終如何判決,但我告訴自己,至少我們已經盡力了。不管法官判幾年,都已無法挽回我孩子的健康,因此與其陷在官司的泥沼裡,我更期盼自己能好好生活,用自己的力量,去創造更好的未來。
我的孩子三個月大時,因為被保母兒虐,因而有了一輩子無法復原的腦傷。這段與眾不同的育兒經歷,讓我流了不只一公升的眼淚,也灌溉出「後莎琳 陪腦傷兒飛翔」這個秘密花園。
希望我的經歷能帶給在痛苦中的人們一些勇氣,如果有問題想詢問我,或是單純想給我支持和鼓勵,都歡迎與我聯繫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