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全球很多企業還在用一種很熟悉的語言談氣候:
先算一算產品或企業排放了多少,再去外面買一些 carbon credits,最後對市場說一句——我們已經碳中和了。
這套話術,過去在很多地方行得通,甚至還被包裝成品牌進步、氣候責任、ESG 領先的象徵。但歐盟現在其實已經很明確地在說:這樣不行。
2024 年,歐盟通過了 Directive (EU) 2024/825 on empowering consumers for the green transition。這部指令已經生效,要求會員國在 2026 年 3 月 27 日前完成轉置,並自 2026 年 9 月 27 日起開始適用。它表面上看起來是消費者保護法的延伸,實際上卻是一記非常重的反漂綠修法:它不是在討論你喜不喜歡碳權,而是在重新劃線——企業到底能不能把外部 offset 包裝成產品本身已經「中和」的事實。 (歐洲法典網站)我認為,這部法最值得深讀的地方,不只是它禁了幾個字,而是它再次證明了歐盟整體氣候治理的一條鐵律:
歐盟真正相信的,不是先談淨排放,而是先面對毛排放。
這不是技術細節,而是制度哲學。
一、這部指令不是碳市場法,卻正在改寫「碳中和」的市場語言
先講清楚,Directive (EU) 2024/825 不是 ETS,也不是 CBAM,更不是 Article 6 規則。它修改的是歐盟既有的消費者保護框架,包括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UCPD) 和 消費者權利指令。它的目的是讓消費者在面對各種「綠色」「永續」「環保」「碳中和」宣稱時,不會被誤導。(歐洲法典網站)
重點來了。
這部指令最具殺傷力的一段,是它把某些做法直接列為不公平商業行為。尤其是:
企業不得基於 greenhouse gas offsetting,去宣稱某產品具有中性、減少或正面的溫室氣體環境影響。 歐盟在法規文本裡還直接點名了一系列高風險說法,例如「climate neutral」「CO2 neutral certified」「carbon positive」「climate compensated」「net zero」等表述。理由也講得很白:這類宣稱會讓消費者誤以為,產品本身或產品供應鏈已經具備某種氣候效果,但實際上背後往往只是產品價值鏈之外的外部抵換。(歐洲法典網站)
這裡的關鍵不是文案問題,而是邏輯問題。
如果一個產品在自己的生命週期裡確實還有排放,只是企業另外去別處買了 credit,那麼這個產品本身的氣候屬性,並沒有因為那筆外部交易而在物理上改變。歐盟現在就是把這個常識,用法律重新寫回市場語言。

二、歐盟真正想堵住的,不只是「假 credit」,而是「假中和邏輯」
很多人一看到這部指令,第一反應會是:是不是因為市場上假 credit 太多、REDD+ 太亂、品質差異太大,所以歐盟才出手?
這當然是部分原因,但我認為還不夠深。
更深的問題是:即使你買到的不一定是假 credit,也不代表你就能把它拿來宣稱產品已經碳中和。
這才是歐盟這波修法最狠的地方。它不是只在處理品質風險,而是在處理類型錯置。也就是說,外部 offset 本質上是一種價值鏈外的氣候投資、貢獻或補充安排;但市場卻常常把它說成是產品本身的環境屬性。這中間的跳躍,在歐盟眼裡就是誤導。(歐洲法典網站)
講白一點:
你可以支持外部減量或移除專案,但那不等於你的產品就突然「沒有排放」。你可以額外出資幫助全球減碳,但那不等於你就能把自己的毛排放洗成零。你可以做 climate contribution,但不能偷渡成 product neutrality。
這就是歐盟現在的方向,而且非常明確。
三、為什麼歐盟始終把「毛排放」當作基本盤?
因為在歐盟的制度設計裡,毛排放才是責任本體。
這件事,不是只存在於消費者法;它貫穿歐盟的企業揭露、碳定價、邊境調整、轉型監理。
先看企業揭露。
在 ESRS E1(氣候變遷) 裡,企業被要求揭露的是 gross Scope 1、gross Scope 2、gross Scope 3,以及 total GHG emissions。也就是說,歐盟要企業先把自己實際排了多少講清楚,而且是用毛排放來揭露,而不是先拿 credits、removals 或其他外部安排去沖掉再報。(EFRAG)
這不是巧合。
這表示在歐盟的永續揭露邏輯中,排放資訊的核心是一種原始責任數據。你先對市場說清楚你排了多少,之後才能談你減了多少、轉型到哪裡、還有哪些殘餘排放,以及你是否有用 removals 去處理那些 residual emissions。
也就是說,歐盟不是否定 removals,而是拒絕讓 removals 或 offsets 先一步掩蓋 gross emissions。
這很重要。因為只要順序一顛倒,整個治理就會變味。
原本應該是:
先揭露毛排放 → 先減毛排放 → 再處理 residual
但很多市場愛玩的卻是:
先講 net zero → 再找 credits 補故事 → 最後讓毛排放退到背景
歐盟現在就是在把這條路堵死。

四、CBAM、EU ETS、ESRS,其實都在說同一件事
如果把 2024/825 放回整個歐盟治理脈絡裡看,你會發現歐盟其實從來沒有真的偏離過同一套邏輯。
1. 在 EU ETS 裡,管的是實際排放
EU ETS 的核心不是你的品牌故事,而是你到底排了多少、應該承擔多少成本。它是針對排放本體建立總量控制與價格訊號。這種制度根本不會先問你買了多少自願性 credit;它先問的是:你的設施、你的燃燒、你的製程,實際排了多少。 (歐洲法典網站)
2. 在 CBAM 裡,管的是 embedded emissions
CBAM 的邏輯也一樣。歐盟關心的是進口產品裡面嵌了多少排放,而不是出口商在別處買了多少 offset。因為對歐盟來說,邊境調整的作用是避免碳洩漏、校正碳成本,不是讓外部 credit 去改寫貨物的排放事實。
所以你會看到一個很一致的畫面:
EU ETS 看毛排放,CBAM 看嵌入排放,ESRS 看 gross emissions,2024/825 則連消費者宣稱也拉回毛排放邏輯。
這不是零碎拼圖,這是一整套正在收斂的制度方向。
五、歐盟不是不要移除,而是把移除放回「補充層」而不是「遮羞布」
這裡很容易被市場故意混淆,所以一定要講清楚。
有人看到歐盟限制 offset-based claims,就開始說歐盟是不是反碳權、反 removals、反自願市場。這種講法太偷懶,也太故意帶風向。
歐盟並不是說 carbon removals 沒價值。相反地,歐盟近年也一直在建構自己的碳移除治理,例如 CRCF(Union certification framework for permanent carbon removals, carbon farming and carbon storage in products),就是在試圖為高品質的移除與相關活動建立一套更一致的認證框架。官方文件也強調,歐盟氣候中和目標依賴的是迫切、持續且大幅的減排,並由 carbon removals 補充處理 residual emissions。換句話說,removals 是補充,不是先發主角。(Climate Action)
我認為這個排序非常關鍵:
- 減排是主軸
- 毛排放是盤點本體
- removals 是補充處理 residual 的工具
- offsetting 不能直接變成對消費者的中和話術
這樣的結構,其實比市場上那些什麼「碳中和商品」「零碳商品」「買 credit 就升級綠色產品」要誠實太多。
六、為何歐盟不願意讓「淨排放先行」?
因為一旦讓淨排放的敘事跑在前面,市場很容易直接逃避最難的事情:真正降低毛排放。
這裡至少有四個制度理由。
第一,毛排放才有可比性
如果兩家企業都說自己「碳中和」,消費者看到的是一樣的字,但背後可能天差地遠。
一家可能真的把供應鏈能減的都減了,只剩極少 residual;另一家則可能毛排還很高,只是去買一堆品質參差不齊的 credits。若最後都叫 carbon neutral,這根本不是資訊透明,而是資訊扁平化。
第二,毛排放才有責任邊界
一家公司排出去的,是它的責任。
它額外支持別處的減量或移除,那是它的貢獻。責任與貢獻若混成同一個宣稱,整個邏輯就會崩掉。2024/825 其實就是在法律上強制市場承認這個差別。(歐洲法典網站)
第三,毛排放才有執法可操作性
你要查企業毛排放,雖然也很複雜,但至少還是在 inventory、MRV、verification、embedded emissions 的範圍內。可一旦開放企業把產品宣稱建立在五花八門的 offset 組合上,監管機關就得去處理 credit 品質、額外性、永久性、漏逸、雙重計算、主權授權、對應調整、claim wording 等一大串問題,執法成本直接暴增。
第四,毛排放治理才能保住真正的轉型誘因
如果高毛排企業也能透過外購 offset 迅速得到「中和」標籤,那麼整個制度最後激勵的不是深度減排,而是更會講故事、採購更便宜 credits、做更漂亮行銷的能力。這樣的市場,說穿了,不是在推動轉型,而是在鼓勵敘事套利。
七、這對企業品牌與市場話術意味著什麼?
我認為,這部指令對很多品牌的真正衝擊,不只是法律風險,而是語言秩序正在變了。
未來在歐盟市場,你如果還想對消費者喊:
- 本產品碳中和
- 本產品氣候中和
- 本產品對氣候正效益
- 購買即抵消排放
- 我們已把排放全部 neutralize
那背後的法規風險會越來越高,尤其當你這些主張主要建立在 value chain 外的 offsetting 上。(歐洲法典網站)
這也意味著,很多過去很常見的 ESG 行銷敘事,正在從「可以拿來加分」變成「可能觸法」。
不是因為歐盟突然不愛環保了,而是因為歐盟開始要求:你說的綠色,到底是產品自己做到的,還是你另外在別處買來的。
這句話真的超關鍵。
八、我的看法:歐盟正在重建「氣候誠實」
說到底,我其實很認同歐盟這波方向。
因為這不是單純在打廣告文案,而是在修正過去十多年氣候市場最常見的一個扭曲:
把外部補償,說成內生中和;把氣候貢獻,說成排放已消失。
這種做法之所以危險,不只因為它可能買到爛 credit,而是因為它讓整個社會對「減排」與「中和」的理解被帶歪了。企業明明還有真實毛排放,卻可以透過包裝讓消費者誤以為問題已經被解決。這不只是漂綠,更是對轉型節奏的延誤。
所以我一直覺得,歐盟這部指令真正有價值的地方,是它把一件很基本但常被刻意模糊的事重新講清楚:
產品有沒有排放,是物理事實。
你有沒有另外支持外部氣候行動,是財務與治理選擇。
這兩件事不能再被混成同一個 marketing claim。
這也正是為什麼歐盟始終把「毛排放」當作基本盤。
因為只有毛排放,才是真正可以對應到責任、監管、比較、執法與轉型進度的共同語言。一旦離開這個基本盤,市場就很容易一路滑向「我有買,所以我已經沒有排」這種近乎自我催眠的敘事。

九、結語:歐盟不是在否定 net zero,而是在拒絕「假裝已經 net」
Directive (EU) 2024/825 最終傳遞的訊號,其實很清楚:
歐盟不是不讓企業談 net zero。
歐盟是不讓企業在還沒有真正把毛排放壓下來之前,就拿外部 offset 把自己包裝成已經中和、已經無害、已經正面。
這背後不是語言潔癖,而是治理順序:
先看 gross emissions,
再看 actual reduction,
之後才有資格談 residual emissions,
而對 residual 的處理,才輪到高品質 removals 出場。
這套順序,才是有機會通往真實淨零的路。
反過來,若一開始就把「淨」掛在嘴上,卻不先面對毛排放,那多半不是轉型,只是包裝。
老實說,歐盟這次不是太嚴,而是終於把話說穿了。
本文出處
- Directive (EU) 2024/825 官方文本(EUR-Lex) (歐洲法典網站)
- EUR-Lex:Unfair commercial practices 摘要頁,含 2024/825 適用時間與反漂綠說明 (歐洲法典網站)
- ESRS E1(Climate Change):要求揭露 gross Scope 1、2、3 與 total GHG emissions (EFRAG)
- 歐盟 CRCF 相關官方文件:removals 作為補充 residual emissions 的治理方向 (Climate Action)
- EU ETS / 不公平商業行為修法關聯官方資料 (歐洲法典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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