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26 年初,川普政府宣布美國退出 《 UNFCCC 》、淡出 《 IPCC 》,並同步撤離數十個國際組織,為全球氣候治理投下震撼彈。此舉不僅象徵美國氣候外交路線的劇烈轉向,也動搖了長年建立的多邊氣候制度、科學共識與資金架構。當全球仍在加速因應氣候風險之際,美國的缺席,正迫使國際社會重新調整權力結構與合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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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宣布美國退出多項全球氣候協議後,下一步將走向何方?
美國政府宣布,將退出多項關鍵的國際氣候協議與科學機構,包括正式退出 《 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 UNFCCC ),降低對 《 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 IPCC )的參與程度,並終止與其他數十個國際組織的合作。這項決策被視為近年美國氣候外交路線中,幅度最大、影響最深遠的轉向之一。此舉已在全球引發高度關注與反彈,各國政府、科學界與環保團體紛紛表態。國際領袖與專家正密集評估,這項決定將如何衝擊全球氣候治理合作、科學研究體系,以及未來長期的氣候行動與減碳進程。
官方宣布內容:美國大規模退出國際組織的實際範圍
2026 年 1 月 7 日,川普政府正式發布備忘錄,指示美國退出多達 66 個國際組織,其中涵蓋全球氣候治理體系中的核心機構,包括 《 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 UNFCCC )與 《 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 IPCC )。
UNFCCC 是 1992 年通過的國際氣候條約,目的在於建立各國合作因應氣候變遷的制度基礎,幾乎全球所有國家皆為締約方,《巴黎協定》等關鍵氣候框架亦建立於該公約之下。
相較之下,IPCC 並非條約,而是聯合國旗下的科學評估機構,負責統整與審查全球氣候科學研究。各國透過派遣專家、參與政策與科學會議,以及提供經費支持來參與其運作。隨著美國退出,華府將不再全面參與這些核心工作。
備忘錄中,川普明確表示:
「我(川普總統)已審閱國務卿的相關報告,並在與內閣成員討論後認定,繼續成為、參與或以任何形式支持本備忘錄第二節所列之組織,已不符合美國的國家利益。」
白宮隨後補充說明,這些國際組織「已不再服務於美國利益」。政府官員指出,此一決策屬於整體戰略的一環,目的是將政策重心由多邊國際承諾,轉向以國內優先事項為核心的路線。
條約、科學與行政權限的交會:退出行動引發的法律與程序爭議
UNFCCC 在 1994 年經各國批准後正式生效,美國亦為原始締約國之一。依照公約規定,成員國確實可啟動退出程序,但相關流程通常需時甚久,且在實務上可能遭遇法律爭議與程序挑戰。
事實上,在過去十年內,美國已兩度退出《巴黎協定》。根據 《 Executive Order 14162 》,川普政府已正式啟動退出《巴黎協定》的行政程序,並預計於 2026 年 1 月生效。
由於《巴黎協定》本身即建立於 UNFCCC 的制度架構之上,一旦美國退出 UNFCCC,也將同步終止其在《巴黎協定》框架內所承擔的國際義務,形同從整個全球氣候條約體系中抽身。
然而,這一決策在美國國內引發憲政層面的爭論。部分法律學者指出,美國憲法對國際條約的締結與退出設有權力分工,批評者認為,總統是否有權在未經國會同意的情況下,單方面退出已獲批准的國際條約,仍存在重大疑問,未來不排除引發司法訴訟,進一步挑戰這項退出行動的合法性。
UNFCCC 與 IPCC:全球氣候治理的制度核心
UNFCCC 是全球氣候治理的主要平台,負責協調各國減排與氣候調適行動。成員國必須定期申報溫室氣體排放數據,並每年於締約方大會( COP )中就氣候目標與政策方向進行協商。
在此架構下,《巴黎協定》進一步設定具體升溫上限,目標是將全球平均氣溫升幅控制在工業化前水準 2°C 以下,並力求不超過 1.5°C,成為當前全球氣候政策的核心指引。
IPCC 則扮演科學支柱的角色,定期發布彙整全球氣候研究成果的評估報告,為各國政府與國際組織提供政策依據。若美國未以正式身分參與,將無法在氣候規則談判中發揮影響力,也無法參與塑造全球氣候科學的評估方向。
國際社會的迅速反彈
美國宣布退出後,國際社會反應迅速且強烈。
聯合國氣候事務主管直言,這是一次「巨大的自我傷害」,不僅可能削弱美國在新興綠色經濟中的競爭力,也將損害其面對氣候風險的準備能力。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的 Jake Schmidt 則指出,美國作為全球最大經濟體與歷史最大排放國,其缺席將對全球減碳努力造成實質衝擊。
歐盟方面對此表達遺憾,但同時重申,歐洲將持續推動多邊氣候合作。歐盟氣候行動執委 Wopke Hoekstra 強調國際合作不會因此停擺,而副主席 Teresa Ribera 則更直白地批評,美國政府對環境、公共健康與人類苦難漠不關心。
多個環保與科學團體警告,這項退出行動不僅削弱全球氣候合作的制度基礎,也可能影響對發展中國家的氣候資金流向。
批評者同時提醒,美國至今仍是全球主要排放源之一。2024 年,美國為全球第二大溫室氣體排放國,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球總量逾一成,這也使其退出行動在道義與實務層面皆備受質疑。
全球氣候行動的結構性轉變
長期以來,美國在全球氣候治理中具有關鍵影響力。身為主要經濟體與高排放國,美國不僅參與制定全球減碳目標與排放申報制度,也在支持開發中國家氣候行動的資金架構中占有重要地位。
隨著美國退出相關機制,全球氣候談判並不會停擺,但正式條約與制度設計中將失去美國的直接影響力。外界普遍預期,歐盟與中國等主要經濟體,將在未來氣候談判中扮演更具主導性的角色。
在科學領域,IPCC 的評估工作仍將持續,但美國政府層級的科學參與可能縮減。儘管如此,美國的學術機構與私人研究單位仍可在非政府框架下,繼續參與全球氣候研究網絡。
氣候金融與市場秩序的不確定性
國際氣候金融是支撐全球減碳與調適行動的關鍵工具。《 Green Climate Fund 》與《 Global Environment Facility 》等多邊基金,長期仰賴富裕國家出資,其中美國一直是重要來源之一。
一旦美國退出,短期內資金可預期性勢必下降,特別可能衝擊開發中國家的潔淨能源投資與氣候韌性建設計畫。
數據顯示,在 2024 年,美國在前拜登政府時期,每年提供約 110 億美元的國際公共氣候金融資金,占全球總量約 8%。這代表一個顯著躍升——從 2021 年約 15 億美元,增至 2023 年超過 95 億美元,並於 2024 年達到高點。
然而,近期政策調整已取消《 International Climate Finance Plan 》。儘管美國過去同時透過雙邊與多邊管道提供資金,並對《 Green Climate Fund 》承諾 30 億美元,但在新政策方向下,未來相關撥款是否落實,仍充滿不確定性。
市場分析人士進一步指出,氣候政策、技術標準與碳市場不僅是環境工具,更是引導全球潔淨能源投資的重要制度基礎。若美國缺席,這些框架勢必重新調整,其影響恐將擴及全球能源市場走向,以及跨國企業的投資與減碳策略。
下一步:法律攻防、替代路徑與全球新常態
退出 UNFCCC 等國際條約不僅程序冗長,也勢必引發法律與憲政層面的爭議。多名專家預期,美國國內將出現訴訟,挑戰總統是否有權在未經國會同意的情況下,單方面退出已獲參議院批准的國際條約。
在此同時,全球氣候治理並不會停擺。各國將持續進行氣候談判,並為後續 COP 會議布局。美國國內層級的行動也可能加速推進,包括州政府、城市與企業在條約體系之外,透過跨國網絡與自願性機制深化氣候合作。然而,在退出過渡期間,美國聯邦政府透過 IPCC 與 UNFCCC 引導全球科學共識與政策方向的能力,勢將顯著弱化。
整體而言,川普政府同時退出 UNFCCC、淡出 IPCC,並撤離多個國際機構,構成全球氣候政策格局的一次重大轉向。即便美國依然是全球關鍵經濟體與主要排放來源,其在國際氣候協議談判與科學評估體系中的塑造力,已被大幅削弱。
這些決策的長期影響,將隨著未來數年的氣候談判進程逐步浮現。各國勢必在一個「美國影響力縮減」的新國際環境中,重新調整全球氣候治理的權力結構與合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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