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0|閱讀時間 ‧ 約 9 分鐘

《寬宥之南》、寬宥實難──讓我們避免引領彼此走上這條撕心裂肺的和解之路

文/珊珊
《寬宥之南》,一本性暴力的雙方當事人所合著的書,不僅空前,也極可能絕後。
莎蒂絲・艾娃,住在冰島;湯姆・史敦吉,來自澳洲。兩人的緣份始於1996年,湯姆參與了一個國際交換學生的計畫,前往冰島,認識了莎蒂絲,兩人互有好感,一次舞會後,湯姆護送莎蒂返家,並且在莎蒂絲因為酒精的影響而昏昏沈沈時,脫下莎蒂絲的衣物,與莎蒂絲發生了性關係。莎蒂絲沒有反抗,因為她無力反抗。她感到困惑,這與電視上典型的「強暴場景」不同,壓在她身上的人不是壞人,而是她心愛的男朋友,這算什麼?這也是強暴嗎?之後,湯姆返回澳洲,莎蒂絲的折騰正要開始,她不能自拔地想著,那個晚上,一切的一切,到底算什麼?九年後,莎蒂絲寄了一封信給湯姆,想要釐清這個問題,而湯姆做出了回應,兩人魚雁往返了八年,莎蒂絲提出邀請,何不共同前往開普敦——冰島與澳洲的中點,面對面,再次釐清,事情發生後,兩人的生命各自以怎樣的方式傾斜或扭轉。令人訝異的是,湯姆沒有回絕。 兩人在南非聚首,以1996的事件,輔以兩人再次於冰島碰面的「詭異互動」,以及這幾年來的書信溝通,以這麼大量的素材為基礎,兩人進行了修復對方及放過自己的工程,過程中,湯姆有時會迴避他該面對的責任,而莎蒂絲會小小地挑釁湯姆,這不僅僅是一個和解的工程,也是一個「湯姆把原本屬於莎蒂絲的主導權還給她」的大工事。
莎蒂絲做出了極大程度的自我揭露,不僅是她屢屢坦承自己內心數種慾望,更重要的是,她一次又一次地,把內心看似互不兩立的極端想法,像是一張紙,重複著揉皺、攤平、再揉皺、再攤平。一下子讓讀者內心糾結,一下子讓讀者豁然開朗,然後加強難度,再次,讓讀者的內心糾結,復豁然開朗。所謂的「走出來」,途徑有很多種,有人選擇深埋於記憶之海的深溝,再也不要回憶;而莎蒂絲選擇的顯然是另外一條路徑,她要釐清「到底是怎麼了」,書中處處是莎蒂絲在事發後,她咀嚼著每一個階段,自己的生活與反應,所做出的不同反思,當然也包括了,我認為《寬宥之南》最不容錯過的部分:莎蒂絲考掘「是什麼原因讓人去虐待他人」的決心。
暴力的成因:權力所延伸的控制欲
透過與湯姆交談,莎蒂絲一一道出她的觀察: 「第一個就是憤怒,例如『你把我惹毛了,所以我要毀掉你。』第二個是恐懼,『我得毀掉你,因為你是個威脅。』還有愚昧無知:『毀掉你可以治癒我自己的問題』貪婪:『我要毀掉你,是因為你有我所想要的東西。』突發狀況:『我得毀掉你,要不然我就慘了。』最後一個是心理疾病跟上癮症:『我腦袋裡的聲音要我毀掉你。』(頁208)
梳理莎蒂絲所歸納出的幾個原因,不難發現到,所有的暴力,都有一個共同點:被害者被視為是工具,用來服務加害者的憤怒、恐懼、貪婪或其他情緒。依照莎蒂絲的說法是:「某些東西讓你覺得,你的愉悅比我的同意重要⋯⋯我不知道這是為什麼,但是我相信這跟男性普遍享有更多的權力和影響力有關。」
而湯姆在回應莎蒂絲的過程中,交出了另一個看似怯懦,但可能更具代表性的情緒:挫折;湯姆形容,挫折是「憤怒醜陋的表親」,表示挫折跟憤怒往往出於同源。
湯姆提出「挫折感」作為暴力的一種成因,有助於我們進一步思考:為什麼挫折感,在當代社會,往往會成為孵育犯罪的溫床?2008年,25歲的加藤智大駕駛兩噸重的貨車,衝入秋葉原電氣街,下車後,開始以匕首攻擊路上行人,導致七死十傷的慘劇,震驚日本社會。而在犯案前,加藤智大曾說道:「有個女朋友的話,就不會活得這麼悲慘了。」、「沒有女朋友,這就是所有失敗的元凶。」,日後,加藤的手足曾表示,在兄弟倆的成長過程中,母親總是監督著兩人的男女關係,女孩子寫來的明信片總是被貼在牆上,像是在警告。而日前發生的多倫多貨車撞人事件,加害者亦曾在交友網站上張貼因求愛不遂而仇恨女性的言論。根據美國疾病管制中心的調查,在十五歲至二十四歲的年輕世代中,過著無性生活的男女,比例上差異不大,但為什麼女性很少發展出類似的厭男社群?心理學家Sam Louie認為,這或許是因為社會中將「性」等同於男子氣概以及男性人生幸福美滿的標準之一。
在此,不妨試著整合莎蒂絲跟湯姆的意見:他們都承認,暴力的成因背後,是有情緒在策動的,可能是憤怒、貪婪、或者挫折,但,在社會結構的影響下,女人往往會成為這些情緒的出口,暴力行為的受害者。因為男性普遍享有更多的權力和影響力,而他們同時也被期待,必須要「鞏固」這些權力與影響力,一旦他們感受到不安全,暴力即發生。
性暴力的後遺症:自我懷疑與破碎的防護罩
抵達開普敦後,面對面的方式,兩人訊息的交換量完全不是魚雁往返時堪可比擬,而隨著時間久暫,莎蒂絲跟湯姆揭露的自我也越來越多,終於,抵達了另一個境界是:莎蒂絲跟湯姆坦承另外一件事——在湯姆之後,她又遭遇了其他的性暴力。莎蒂絲說,在被侵犯的七千兩百秒裡,靠著把情感跟身體分開來,才能保持理智不崩潰,而這生存策略造成後來她在進行親密接觸時,習慣讓心智脫離身體的感受。有一陣子,她甚至對性快感產生過敏反應(頁274)
「有些人利用這一點(莎蒂絲遭遇過性暴力)來欺負我。如果我不想跟他們上床,他們就會說我是因為被強暴所以變成了性冷感。想證明他們錯了的心理,會讓我在不情願的情況下,還是跟對方發生關係。」(頁245)
許多關於性暴力倖存者的談話,都有提到類似的狀況,在性暴力之後,他們同時也失去了對於性的部分想像力,即使在合乎意願的前提下,他們也不曉得如何順利地經驗性的快樂。
但,還沒完,除了「自我懷疑」以外,莎蒂絲跟多數的性暴力倖存者一樣,經歷了另一個更為嚴峻的後遺症:破碎的防護罩,簡言之,他們比他人更容易再次遭遇暴力。
「你毀了我心裡某樣東西,某樣在我遇到你之前是完整無缺的東西。我在那之後花了好幾年的時間,跌跌撞撞地尋找著合適的黏著劑,想把碎片黏合起來⋯⋯我不認為自己可以融入所謂的『正常人』,因為我有一個又大又醜陋的秘密,所以會認同那些一樣有秘密要隱藏的人。多數時候,他們的秘密也很醜陋。」莎蒂絲頓了頓,道出《寬宥之南》的另一場風暴:在湯姆之後,莎蒂絲遭遇了別的性暴力。莎蒂絲的解釋是:「你造成了連鎖反應,湯姆,在你灑出了我的血之後,我發現水裡全是滿滿的鯊魚。」(頁214)
很多研究顯示,性暴力的受害者,跟其他女性相較,「再度受暴率」會顯著地提升,成因為何,尚有待釐清。而莎蒂絲的自我剖析,提供了一些線索:這些受害者們,即使程度不一,但某程度上,他們認為遭遇性暴力的自己,價值受到了「減損」,而他們這種心結,很可能會導致,再一次,他們跟別人之間形成「權力的高低差」,再一次,「我的愉悅比你的同意重要」的憾事遂行。思及此,不免感到痛苦,試想一個場景:遭遇了性暴力的人,在外援未能適時引入的情況下,汩汩流出的鮮血引來了第二場風暴,這個人會怎麼定義自己?他還有辦法走出來嗎?還是更傾向地把被侵犯的過錯歸咎於自己?
《寬宥之南》的啟示:沒有傷害,沒有寬宥之難
正因寬宥之路如此撕心裂肺,正因一旦灑出了血,犯罪會接踵而來,更因為當今的世界,對於女人仍有所不公,流著血又出現在社會上,很多人將認為你可欺。很多人在《寬宥之南》中,看到了人性的曙光、和解的可能性,以及一場衝突的當事人,透過大量對話,終究更加全面地認識到一場暴力,除了雙方以外,還有什麼結構上的因素在悄悄推波助瀾著⋯⋯
但,老實說,曙光,可能性,以及大量的對話,甚至,包括湯姆本身還從事了社工一職,輔導誤入歧途的青少年,種種跡象都顯示了,莎蒂絲跟湯姆的故事,這本《寬宥之南》所勾織出的成品,容我遺憾地說,不無「量身打造」的驚險。不是每一個人都能讓自己置身於寬宥之南的場景而不造成二度、三度傷害,甚至,更大膽地說,大部份的人,都做不到,大部份的人都無法像莎蒂絲跟湯姆一樣,有去有回的。
這也是為什麼,我個人主張,《寬宥之南》一書最大的價值,在於「預防」。若在1996年的那場舞會,湯姆在「護送」莎蒂絲回家的過程中,沒有趁著莎蒂絲不勝酒力,無力反抗時,侵犯了她,那麼,莎蒂絲跟湯姆都無需走上這條撕心裂肺的和解之道。也因為如此,在《寬宥之南》中這一場從此扭曲了雙方人生的暴力之後,莎蒂絲跟湯姆教我們認識到了,寬宥實難,我們切莫不要將這個滿佈血與淚的課題,輕易地引進自己或他人的生命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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