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1|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謝霆鋒不代表搖滾精神

新一代認識謝霆鋒,只知他是一廚師。我認識謝霆鋒,他是一位擅長玩結他音樂的流行歌手,卻不是一搖滾者 (rocker)。
搖滾者要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體現搖滾精神。何謂搖滾精神?對大多數人習以為常的生活方式、制度、價值觀予以質疑甚至否定,簡單講,即是叛逆。不過,叛逆不是躁動。它是有深層的理由、基礎,非扎根於情欲。它也不會隨年齡流逝而消褪,許多搖滾者是老人家。
美國男歌手 Bruce Springsteen、樂隊 Green Day 都是搖滾精神的體現者。前者兩年前在澳洲巡迴時仍不忘發聲反對特朗普,後者特立獨行,《American Idiot》是批評喬治布殊,《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是反戰歌。
謝霆鋒初出道時是賣鄰家男孩形象,靚仔羞澀,歌曲亦是大眾容易接受的。至 2000 年的《Viva》專輯,曲風一變,以電結他做主導。赤膊上陣,在台上掟電結他,依稀有黃家駒的影子。霆鋒又好玩花巧刺激的結他 solo,記得有一次和達明一派同台,演唱《六月和十二月》時,霆鋒的 solo 頗有力壓達叔的,彷彿在跟主人家嗆聲,這些都很容易令人有「謝霆鋒是搖滾者」的錯覺。
不過,細看謝霆鋒的作品,大半是談情說愛的,如《一擊即中》、《非走不可》、《我什麼都不是》、《潛龍勿用》、《不要說謊》、《玉蝴蝶》等。《活著 Viva》是青春的衝動。《黃》更是激昂愛國歌曲。勉強算得有反叛氣的,是《曝光》,但其所反只是狗仔隊而已。儘管手執電結他、full band 演出,此仍是 guitar pop,不是真正的搖滾。
相比之下,黃貫中就很不一樣,《紅黑紅紅黑》諷刺中共,《目空一切》為孟加拉水災受害者痛哀,《Can't bring me down》講自身對做搖滾音樂的堅持......還有許多表達自己想法,完全不考慮市場口味,所謂不 radio friendly 的作品,如《我在存在》、《踩界》等。
由於謝霆鋒不是搖滾者,他可以用搖滾歌手的形象吸引目光與支持,自然也可以用演員、廚師身份。
另外,他的歌內容是膚淺的,欠缺深刻的人文關懷與反思。叛逆是假象,青春的納悶、躁動才是真相。隨著年紀漸長,經歷過頂包案、婚姻觸礁、為人父親,青春的納悶、躁動差不多被磨蝕剩盡,謝霆鋒的音樂生命亦走到暮年,這是非常可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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