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對普通的「老百姓」消費者來說,一支手機就是「一支手機」。當一般消費者追逐新品已經到了頂點、而且每個人手上都有一支手機之後,接下來還能做什麼?當然就是看「專業使用者」的發展與需求。
今年的Apple全球開發商大會(WWDC),對我來說簡直是「生財器具大會」;因為我看到了好多好多久違的「老工具」身影,但它們卻帶著新面孔回到了主舞台上:像是令人懷念的工作站電腦、好多年沒有站上舞台的影片剪輯製作工具Final Cut Pro(FCP)。
「創作者」是WWDC的要角 這一點,或許各位同道朋友看法不盡相同;但從大會中發表新產品所用的篇幅來說,我個人認為應該是這樣的吧。
誰會不停追逐器材與規格?當然就是專業使用者(pro users)囉。當我看到久違了的工作站級桌機重出江湖,真是令人滿頭驚嘆號。
這突然間讓我想起十多年前,用Power Mac G5工作站剪紀錄片的時光,再加上看到已經好久沒有聽過的FCP重登舞台,流暢支援4K剪輯;主流剪輯軟體Adobe Premiere、Avid等後端擴充一應俱全,頂級規格真是讓我整個醒了過來。
現在,是好好玩一下4K視訊的時候了。隨著影視產業硬體綁規格、規格綁內容,台灣雖然現在才剛剛進入HD時代,直到去年才開始有了第一個「全4K電視台」:狼谷電競,但其實全球內容產業已經都在做4K了。
除了YouTube之外,在Netflix上也都可以看到4K內容;甚至連8K視訊都已經有了成熟的實驗品,只是等待適合的通路上架。
至於GarageBand,也不再是普通的「陽春作曲機」。音樂創作軟體Logic更可以擴至1,000個音軌,是影音創作者的生猛武器;再搭配Final Cut Pro,那個十年前的專業音樂與電影創作者的精品感就又回來了。
也就是說,Apple電腦再度回到十年前連結影視產業的老套路。依我個人的看法,這是漂亮的一招;因為「消費機」畢竟只是高級玩具。
今天,每個人手上都擁有超過一部手機,穿透率幾乎已經到達天花板;過去一年來,各種包裝精美的消費級電子產品(手機、筆電、平板)變不出新把戲,換機率也下滑,電子大廠已經找不到讓粉絲們不斷掏錢的理由。
我們心裡都有數,消費性產品的發展總會走到一個極限。
編按:關於消費性手機的市場發展極限,請參閱〈行動設備的發展熱潮即將退去 〉一文的討論。
但誰會一直不斷升級換機呢?當然只有「生財器具」值得這樣做,因為那不叫「消費」,那是「投資」。
我記得十年前,一組Power Mac G5工作站大約台幣20萬左右,那是許多影視製作者的夢幻逸品;當大夥兒坐下來喝酒吃菜時,開口閉口講的都是「你用什麼機種」、「你配什麼套件」、「你剪什麼規格」;十年後的今天,我想這情況還是一樣的。
影視產業除了吃創意,最後比的還是軍火。
今年,一組全新的Apple工作站大約US$12,000,這包括桌機US$5,999、一台可支援6K解析度的Retina工作站螢幕將近US$5,000,周邊套件近US$1,000,總價折合約台幣38萬,可以說是貴。
但如果它的效能與配套服務,能像十年前那樣達到「影視工作站中的LV」,那帶來的爽度還真是「一點都不貴」。
試想,一組工作站電腦大約等於10支頂規iPhone的價錢;但它背後的價值,卻是一整個紮紮實實的內容製作產業圈。
「網紅世代」的影響力:這兩位是誰 今年WWDC找來兩位美妝KOL來介紹「Memoji」(動態大頭貼),似乎讓許多技術迷感到不解:「那兩個妹是誰啊?」、「蘋果是瘋了嗎?找來兩個什麼美妝網紅?」、「蘋果淪落啊淪落」……。在許多美國的開發者聊天室裡,充滿一片問號。
但如果想清楚Memoji的來處,就一點也不覺得意外。Memoji的創作方式,其實有許多部分很像Snapchat社群平台的變體;當然,用Apple系統創作的Memoji也可以在很多地方用到。
這種有高度社群平台特徵的「風口產品」,當然就是屬於網紅世代的話語權。
Desi Perkins和Patrick Starr是兩位美國著名的美妝圈網紅、也都是YouTuber。Starr擁有近440萬訂閱者,Perkins則擁有超過328萬。她們的每一則影片,都有數十萬的觀看次數;而這類頂級網紅,當然也很匹配頂規iPhone這類精品軍火。
美妝網紅也是最經常運用手機拍照打卡發Instagram照片的專業人士。理論上,他們正是iOS內建攝影、補光、修圖等功能最佳示範者;現在,他們甚至可以更方便的用內建功能做影片剪輯。
「擋人財路」的個資大戰 今年從Facebook、Google到Apple,每一家都提到了「個資安全」;但我個人覺得,Apple提出的方案最有「擋人財路」的效果,但也最可能會受到使用者的歡迎。
回顧整個使用流程,個資流出的第一步就是必須在使用某個服務時登入;而姓名與email就是我們交出的第一批個資。現在許多app或平台都會接受使用Facebook帳號登入;因為與Facebook串接API的廠商,可以取得部分使用者登入時交出的email之類個人資訊。
而另一方面,Apple提出如果你是以Apple帳號登入(Sign in with Apple),在過程中會自動隨機生成一組虛擬電郵帳號;使用者可以選擇使用什麼樣的隨機地址去登入該App,因為最終都會自動對應回正確的Apple ID帳號。
我可以想像,這個功能推出之後受害最深的,恐怕就是使用串接社群平台API收集使用者資料的公司了。因為「收集資料」是行銷工作中重要的一環,收集到的就是所謂的「lead」(顧客名單)。
所以我估計,願意接受「Apple登入」機制的app或服務應該不多,因為這等於是收不到lead。在數位市場中,收集名單與每名單成本(CPL)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如果拿不到名單,很多行銷公司就沒辦法向金主交帳,行銷工作就玩不下去了。
但這件事,「不願意」就代表能拒絕嗎?恐怕不行喔。有朋友補充提醒,Apple在6月3日更新的「App商店上架審查規範」(App Store Review Guidelines)中指出:
今年稍後,希望上架的app如果使用了第三方(如Facebook)登入之類的機制,就必須同時提供Apple登入功能。 (Sign In with Apple…will be required as an option for users in apps that support third-party sign-in when it is commercially available later this year.)
換句話說,除非根本不打算在Apple的App商店上架、不做Apple用戶生意,不然遇到Apple這招,也還是得低頭。
Apple想通了?回頭發大財? 講到這裡,我突然想起很多年前,聽著江湖同業抱怨Power Mac G5與FCP曾經被Apple團隊放生的往事;那時候很多人傷心的陸續轉用Adobe Premier之類的其他系統。
至於我呢,反正也沒剪太多東西,於是繼續癡癡的在Apple筆電上用FCP剪影片、用GarageBand做些小音樂;所以說,啊我真是個果粉無誤。
回過頭來看,在過去十年這一輪「消費者市場大戰」之後,Apple也終於重新意識到「生財器具才是最紮實的買賣」,你說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