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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 Foucault〈治理術〉摘要

    Governmentality
    Michel Foucault
    取自1978年2月1日在法蘭西學院(Collège de France)講授的課程「安全、領土與人口」
      中世紀和古代希臘羅馬社會,有大量的「給君主」的忠告為名湧現的著述,這些著述涉及君主如何恰當地行為、行使權力,確保能夠獲得臣民的接受和尊敬。到16世紀中期至18世紀末出現許多關於「治理的藝術」的著作。對於自我的治理、靈魂和生命的治理,以及對兒童和教學法的治理,君主對國家的治理出現的最晚。它們關注如何治理自我、如何接受治理、如何治理他人、人民會接受誰的治理、如何成為最好的治理者,所有這些問題,在其多樣性和深度上都是16世紀特有的。
     如何必須在世得到精神上的統治與引導,存在一個雙重的運動。    
    1. 國家的集權化。
    2. 分散和宗教的異議運動。
      接下來圍繞後繼者對Machiavelli《君王論》的批判與支持,所有作者都有一個共同關注的問題,那就是脫離某種治理藝術的觀念,一旦沒有神學基礎和宗教理由,就僅僅把君主的利益作為自己的目標和理性原則。粗略的說《君王論》是一篇關於君主如何保住君權的文章,但反Machiavelli的文獻中想用新的東西來代替,也就是治理的藝術。
      這邊要注意君主相對於君權,具有唯一的(singularity)、外在的因而是超越(transcendence)的關係。君主通過繼承或征服獲得君權,但不管如何他都不是君權的一部分,它們之間有個純粹人為的紐帶,沒有任何根本性、本質的、自然的或法律的聯繫。外在是想獲得君權的敵人,內在則是沒有先驗理由接受君主統治的臣民,行使權力的目的又是加強、強化、保護君權。君權不是領土和客觀總體而是君主與他所擁有的東西,他繼承或奪取的領土,他與臣民之間關係。這一脆弱的紐帶就是治理的藝術。《君王論》的文本分析是雙重的,一方面就是辨認危險,另一方面就是發展操縱力量關係的藝術,這種藝術使得君主得以確實能夠保護它的君權,而君權可以理解為把君主及其領土和臣民聯結在一起的紐帶。
      在治理藝術中,任務變成同時向上和向下兩個方向進行:向上的連續性指的是想把國家治理好的人,首先要學會如何治理自己,如何治理自己的財產,如何治理家業,然後才能成功地治理國家。也有一種向下的連續性:當一個國家運轉良好的時候,家長就知道如何照料家人,如何照料他的財產和家業,依此類推,這也意味著個人將按照他所應該做的那樣行事。這條下行線開始被稱為治安(police)。對君主的調教保證著治理形式向上的連續性,而治安保證著治理形式向下的連續性,這連續性的中心詞彙是對家庭的治理,稱為經濟(economy)。
      因此治理的藝術就是如何把經濟─即在家庭範圍內管理人、物、財產的正確方式,使家運亨通的正確方式─把父親(當時為父權社會)對其家庭的這種無微不至的專注引入到對國家的管理中。
      Guillaume de La Perrière書中寫到「治理就是爲了便利的目的而安排的對事情的正確處理」。領土是君權和主權的根本基礎,但理解治理與事的關聯,則是人與事的交織。這裡舉出船的例子,治理一艘船意味著什麽?很清楚,它意味著你不光要對這些船員負責,你還要對船舶及貨物負責;照料一艘船還意味著你要認真考慮風暴和礁石;照料一艘船就是這樣的活動,這種活動要在需要照料的船員和需要照料的船舶之間,要在需要安全運抵港口的貨物和所有這些不測(風暴、礁石等等)之間,建立起一種關係;這就是治理一艘船的特點。治家也是如此。治理家務或治理家庭,其實質並不是衛護家庭財産;與治家關聯的其實是組成家庭的每個人,以及他們的財産和幸福。治家意味著認真考慮所有可能突然降臨的情況,像出生和死亡,以及所有可能做的事,像與其他家庭的聯姻;這種管理的一般形式就是治理的特徵;相比而言,對家庭而言的地産問題,對君主而言奪取領土主權的問題,只是相對次要的事情。真正重要的是這種人與事的複合體;財産和領土只是其中的變數。
      治理有它自己的終極目的(finality),主權是一種純粹的(pure and simple)權利,而不是「共同的善」,主權的目的就是行使主權。善(the good)就是對法律的服從,因此對主權來說,善就是人民應當服從主權。如果他是個好君主,他就必須把「共同福利和所有人的得救」作爲自己的目標。
      治理藝術在17世紀某種意義上一直停滯著,但在17世紀變得日益重要的分析和知識形式聯繫起來了,這些分析和知識形式實際上跟關於國家的知識,跟正好被稱爲「統計學」的問題有關;最後我以爲,不妨也把這種對治理藝術的探索跟重商主義(mercantilism)、跟重商主義的治安科學(Cameralists’science of police)聯繫起來。
      因為18世紀的人口擴展,與貨幣的日益充裕聯繫起來,而後者又通過一系列歷史學家很熟悉的迴圈過程和農業生産的擴張連結起來。治理藝術通過人口問題的出現找到了新的出口,治理的科學(經濟的主題在一個與家庭不同的層面上之重新獲得中心地位),還有人口問題,都統統連接起來了。
      人口問題究竟以何種方式使得克服治理藝術發展的障礙成爲可能?人口的視角,特定人口現象成爲一種現實,使得最終消除家庭模式,使經濟概念重新獲得中心地位成爲可能。統計學,先前是在行政框架內,因此是從主權運行的角度運作的,現在統計學則逐步揭示出,人口有它自己的規律性(regularity),有它自己的死亡率和發病率,有它自己的稀缺迴圈(cycles of scarcity),等等;統計學還表明,人口領域包括一系列它本身固有的總效果,不能化約爲家庭的現象,像流行病、地方的死亡率水平,勞動和財富相互促進的增長;最後,統計學還表明,通過人口的遷移、風俗、職業活動等,人口有一些特定的經濟後果:統計學在使這些特定的人口現象可以量化的同時,也顯示出這種特定性不能還原到家庭維度。除了若干具有宗教或道德意涵的殘餘主題外,以家庭爲治理模式的做法已經消失了。現在凸現出來的,是作爲人口的內在要素和人口治理的基本手段的家庭。
      但家庭此時已變成一個手段,而不是一個模型:治理人口的有力手段,而不是良好治理的空想模型。我認爲,這種從模型層面到手段層面的轉變絕對重要,從18世紀中葉開始,家庭正是作爲與人口有關的手段出現了,通過各種運動(campaigns)來降低死亡率,鼓勵結婚,推廣接種疫苗,等等。這樣看來,正是消除了家庭這個模型,才使得人口主題可能克服治理藝術發展的障礙。
      人口所代表的與其說是主權者的實力,還不如說是治理的目標或手段。人口是需要的主體,欲望(aspiration)的主體,但同時也是治理手中的物件,面對治理,人口知道自身想要什麽,但對治理對它所做的一切一無所知。存在於每一個組成人口的個人意識層次的利益(interest),還有被認爲屬於整個人口利益的利益(不管構成人口的每個個人的特定利益和欲望是什麽),這就是人口治理的新目標和根本手段。
      爲了以一種理性的和有意識的方式進行有效的治理,人口成爲治理必須把所有關於它的觀察資料(observations)和知識(savoir)都考慮進來的一個物件。治理知識(savoir)的構成,和這樣一種知識的構成密不可分,這種知識就是對所有與人口(廣義上)相關的過程(即我們今天稱爲經濟的那個東西)的知識。
      但紀律也沒有被消除;只有在巨大的行政君主政體發展的基礎上,才能理解紀律的組織模式,理解17、18世紀紀律得以在其中發展的所有制度(學校、工廠、軍隊等);對人口的管理不光與集體的、大規模的現象以及這些現象的總體效果層面有關,它還意味著在人口的深度和細節上對人口進行管理。人口治理的概念使得主權基礎這個問題變得更加尖銳。實際上有一個主權-紀律-治理的三角,其首要目標是人口,其核心機制是安全配置(the apparatus of security)。無論如何,我要展示的是以下三個運動之間深刻的歷史聯繫:由於選擇治理形式的問題而導致推翻主權常數(constants)的運動;促使人口作爲一種資料(datum)、一個干預的領域、一種治理技術的目標浮現出來的運動;以及促使經濟獨立成爲一個現實的特定部分、政治經濟學成爲治理這個現實領域時干預的科學和技術的過程。治理、人口、政治經濟這三個運動,自從18世紀開始構成一個堅實的系列,這個系列直到今天仍然牢不可破。
    「治理術」一詞有三個意思:
    1. 由制度、程式、分析、反思以及使得這種特殊然而複雜的權力形式得以實施的計算和手法組成的總體,其目標是人口,其主要知識形式是政治經濟學,其根本的技術工具是安全配置(apparatus of security)。
    2. 在很長一段時期,整個西方存在一種趨勢,比起所有其他權力形式(主權、紀律等)來說,這種可稱爲「治理」的權力形式日益佔據了突出的地位(pre-eminence),這種趨勢,一方面導致了一系列治理特有的機器(apparatuses)的形成,另一方面則導致了一整套知識(savoirs)的發展。
    3. 「治理術」這個詞還指這樣一個過程,或者說這個過程的結果,通過這一過程,中世紀的司法國家(the state of justice),在15、16轉變爲行政國家(administrative state),而現在逐漸「治理化」了。
      我們或許可以以這種方式,重構西方權力的巨大形式,它的巨大經濟。最早是司法國家,它産生於封建型領土政體,對應一種法律的社會,涉及一整套義務和訴訟的相互作用;其次是行政國家,産生於15、16世紀國家邊界的領土性(territoriality)中,對應一個管制(regulation)和紀律的社會;最後是治理國家,實際上不再以其表面地域和領土性來界定,而是以其人口的多寡及其容量和密度來界定,其實也包括領土(人口就分佈在領土上),儘管這裏,這個數位只是幾個組成要素之一。這種管理國家實質上與人口有莫大的關係,而這兩者又都依賴、利用經濟知識(savoir)這一工具的協助,可以認爲,這種管理國家對應一種安全配置控制的社會類型。
    ※本文參照李猛翻譯,本文最初的文本是由Pasquale Pasquino錄製並編輯,翻譯成義大利文。李猛的中文翻譯時參考了從義大利文本轉譯的英文本和《說與寫》中的法文本,對我來說比起上海人民出版社的譯文更容易理解。
    ※隨後1978年2月8日的課程,Foucault寫到為什麼研究治理術,後面繼續討論古老的基督教牧領模式。而1978-1979年的課程《生命政治的誕生》也討論自由主義治理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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